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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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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峩(1561年—1608年),號淳阳[1]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七年(158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吏部觀政,初授刑部主事,奉命到江南审决[2],三十六年升湖廣司员外,同年去世。

家族

祖父黄綬,字汝文,号东湖,正德九年进士,官山东按察僉事。弟黄景章,万历丁未進士,官至應天府府尹。

参考文献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黄景峩,淳阳,辛酉九月初八日生,己卯科,吏部政,本年授刑部主事,江南审决,戊申升湖廣司员外,本年卒。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一》:万历三十三年七月,敕刑部主事王善继往关内、南居益关外、黄景峨江南、黄体仁江北各审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