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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妃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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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妃 唐氏
王妃
不详
封号世子妃 → 王妃
族裔闽南人
出生1642年1月31日[1]
婚姻名分正室
逝世1666年8月24日(1666岁—08—24)(24岁)[1]
明郑承天府安平镇王城
谥号文妃
坟墓武定里
亲属
潮文王郑经
夫之父潮武王郑森
夫之母潮武王妃董氏
夫之侧室陈昭娘黄和娘、赖氏、李氏

王妃唐氏(1642年1月31日—1666年8月24日[1]),本名不详,仙游人,谥号文妃,为曾任南明唐王的兵部尚书唐显悦之孙女。唐妃是明郑文王郑经王妃,由于不得王宠、抑郁而终,因此并未产下王子王女;但因其生前贵为王妃,为郑克𡒉郑克塽等诸位庶出王子尊为嫡母[2]

生平

唐妃出身闽南士族,行为彬彬有礼、不苟言笑,具备身为世子妃的尊贵仪态。然而,夫君郑经却迷恋众多爱妾,唐妃因而遭到冷落,两人许久不曾见面对谈。[2]

史书记载,郑经自年少时即已颇为好色,并特别喜爱徐娘半老的中年女性,几乎与胞弟的每一名乳母均有私通;[来源请求]郑成功征台前,留守思明州厦门)的郑经更纳其中一人陈昭娘为妾并倍加宠爱[3]。郑成功得知后本令陈氏自行跳海了断,但郑经却以其驻地权势包庇陈氏并隐瞒父亲长达三年之久,驻厦军慑于世子权势无人敢通知人在台湾的郑成功。本已长期不受宠的的唐妃更遭恃宠生骄的陈氏霸凌,满腹冤屈的唐妃唯有向于明郑朝廷位居要职的祖父唐显悦求助。[4]

永历十六年(1662年)三月,陈氏更为郑经生下庶长子郑克𡒉,郑经于是向父报称为侧室所出但隐瞒陈氏身份,一时郑成功大喜过望,满朝文武皆贺。不甘孙女受辱的唐显悦此时即发难上奏向郑成功举报揭破郑经谎言,事件于台湾酝酿成严重政治丑闻。[5]

郑成功得知被世子欺骗后勃然大怒,下令主管厦门的堂兄郑泰全数处死董妃、郑经、陈昭娘与郑克𡒉等人[6]。郑泰固不认同堂侄不伦之举,但亦无法接受堂弟对血脉族亲灭绝人性的手段、以及大规模肃清宗族必然引致军心动摇的后果,起初与奉命渡海来厦的都司黄毓谈判,打算仅将陈昭娘郑克𡒉母子首级送回台湾交差了事,再动员大量宗亲为董妃郑经母子求情。郑成功得知郑泰意见后更为愤怒,立即解下佩剑令黄毓回厦斩杀四人,郑泰无法下手唯有叫黄毓亲自找郑经行刑,但暗中提前通报郑经,黄毓刚见到郑经就被其随从包围拘捕。[7]

此时在台湾犯罪的参军蔡鸣雷投奔厦门,并警告说郑成功已令周全斌率军至厦门执行命令,打死不愿杀害宗亲的郑泰唯有按洪旭建议,毅然以堂兄身份抗命,并令水师于大胆岛海域严阵以待。周全斌刚接近厦门,即被郑经按黄廷建议围困缴械并拘捕,并令黄昌收编其部队。郑成功听闻厦门抗命之事大为光火,再令洪有鼎渡海执行命令,唯洪航至东山岛时眼见水师守备森严,再听闻周全斌被捕的消息,即吓得不敢再前打道回台。[8]被捕的驻台将领其后更几乎遭郑泰以谋害宗室罪名处斩,仅得董妃为顾全大局不计前嫌力保方得保命。此举被驻台郑军视为公然抗命,令其与驻厦军之间开始出现嫌隙,成为日后继位政争的导火线。

同年(1662年),郑成功薨逝,黄昭萧拱宸等将领拥护郑世袭,称监国。郑经自行于厦门片面宣布世袭王位,靖难反正,登上王位。唐妃遂成王妃

永历十七年(1663年),郑经于金厦海战中失去厦门金门,唐妃随夫君败退东宁承天府,居于安平王城

永历二十年(1666年),不得王宠的唐妃病逝,得年仅二十五岁。[1]唐妃死后葬于东宁王室陵墓所在地武定里洲仔尾

郑经晚年病危之际,深感以往做为愧对中宫,因而遗命与唐妃合葬,郑克塽继位后追谥唐妃为“文妃”。[2]

唐妃抑郁体弱且不受宠,一生并没有替郑经产下任何子女;但贵为正室王妃,因而是所有王子的嫡母[9]

永历三十七年(1683年),明郑降清。清廷命令郑克壆主持将包含唐妃在内的武王、文王夫妇之陵墓迁葬福建南安,以防止明郑遗民以王室为依据,反清复明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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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郑克塽,〈先王父墓志〉:“母唐为明进士兵部尚书唐讳显悦公孙女,生于壬午年十二月十二日未时、卒于丙午年七月二十四日丑时,享年二十有五。”
  2. ^ 2.0 2.1 2.2 夏琳,《闽海纪要》,卷之上:“唐氏为明兵部侍郎显悦孙女,贞节有礼,不苟言笑;经惑于嬖妾,久不见答,抑郁而卒。及经病革,乃追悔前非,遗命合葬。至是,谥文妃;克塽嫡母也。”
  3. ^ 裨海纪游·伪郑逸事·陈烈妇传》:“郑经幼好渔色,多近中年妇人;民妇为经诸弟乳母者,经皆通焉。有昭娘者,遂纳为妾,有宠。”
  4. ^ 裨海纪游·伪郑逸事》:长子锦舍与弟裕舍乳母某氏通,成功知之,命以某氏沈海,锦舍又私匿之,已逾三载,无敢为成功言者。某氏怙宠,颇凌锦舍妇,妇不能堪,以告其祖父唐某号枚臣者,为致书成功。
  5. ^ 台湾郑氏始末》卷五:“初,世子经取尚书唐显悦女孙为妇,不相得,私于其弟之乳媪陈氏,生男,诡谓侍妾出者告成功。诸王及邑之大夫皆贺,而显悦责成功书谓:‘礼有八母,乳母居一,世子与狎,当何罪’?
  6. ^ 台湾郑氏始末》卷五:“成功暴怒,即令都司黄毓与少傅泰斩经及陈媪及所生男,并斩夫人董氏,以理内不职也。”
  7. ^ 台湾郑氏始末》卷五:“诸将大骇莫敢谏,少傅与毓议杀陈媪及所生男,而诸王以下合表为夫人、世子请,遂以两级付毓报成功。成功愈怒,解所佩剑促毓诣少傅。少傅令遂见经,经拘毓与众议未决。”
  8. ^ 台湾郑氏始末》卷五:“参军蔡鸣雷在台行多不法,恐见诛,奔诉经所,已密谕全斌等将至矣,令必尽诛乃已。洪旭曰:‘世子不可以拒父、诸将不可以拒君,唯少傅兄可以拒弟’。遂告少傅趋林顺统舟师守大担。会全斌征陈霸还,黄廷劝世子出不意执之,使黄昌摄其军。成功闻诸将拒命,愤甚,遣洪有鼎驰谕全斌。有鼎至铜山,闻全斌被执,不敢前。”
  9. ^ 江日昇,《台湾外纪》:“妻唐氏,尚书唐女孙,无出。陈氏生六子,臧、塽,以下幼,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