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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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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三旸
大明南京工部尚书
籍贯直隶常州府宜兴县
字号字子泰,号云山
出生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十九日
逝世万历十七年(1589年)八月
配偶娶吕氏
亲属(子)曹司勋、曹司直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曹三旸(1516年—1589年),子泰云山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4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五名举人,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一百四十一名,三甲第一名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左寺副,丁母忧归。服阕,起复大理寺右寺正,三十三年(1554年)出为福建漳州府知府,三十六年(1557年)丁父忧归。服阕,起补济南府知府,擢湖广按察司副使,改山东按察司副使,历湖广布政使司参政、浙江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隆庆元年(1567年)五月升江西左布政使,二年五月升顺天府府尹,四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地方赞理军务,五年十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坐给由不候满期,先一月发疏,为吏科都给事中雒遵劾奏,六年四月令致仕。

万历二年(1574年)三月改任南京户部右侍郎、提督粮储,四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六年七月以老病乞致仕,十七年八月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少保[1]

家族

曾祖曹立;祖父曹诏;父曹珮,号柏菴。母毛氏;继母史氏。具庆下。兄曹一旸、曹二旸,弟曹景旸、曹应旸、曹鸣旸、曹秉旸、曹春旸[2]

参考资料

  • 申时行《资政大夫南京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曹公神道碑铭》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四》:南京工部尚书曹三旸卒。三旸宜兴县人,嘉靖甲辰进士,授大理寺评事,知济南府。遇景王之国,裁省无名供亿。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劾黔国罪状,夺黔爵,置南京。复滇岁贡黄金故额。迨正南京工部,故辅居正不奔丧,南九卿欲上疏,以阿其指,三旸与赵锦持不可,事乃寝。亡何,予告归里。居数年,人颇有訾之者,卒后赠太子少保。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官衔
前任:
李侨
福建漳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上任
继任:
李光宸
前任:
刘光济
山东济南府知府
嘉靖年间任
继任:
魏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