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源
林维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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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福建省台湾府淡水厅枋桥 | 1840年3月21日
逝世 | 1905年6月16日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 | (65岁)
国籍 | 大清 |
职业 | 企业家 |
活跃时期 | 满清末年 |
林维源 | |
汉字 | 林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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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字 | Lîm Ûi-goân |
台语罗马字 | Lîm Uî-guân |
号 | |
汉字 | 冏卿 |
白话字 | Kéng-kheng |
台语罗马字 | Kíng-khing |
表字 | |
汉字 | 時甫 |
白话字 | Sî-hú |
台语罗马字 | Sî-hú |
林维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时甫,号冏卿,台湾板桥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板桥林家的族长,生父林国华,养父林国芳。是一位富商、绅士、官吏。曾任太仆寺卿、帮办台湾抚垦大臣等职。林维源与其兄林维让属板桥林家第四代,将林家声势推上最高峰,板桥林家花园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马关条约割台于日本后,迁居于闽南厦门至卒。
简介
维源为林国华之子,幼时被过继予国华之弟林国芳,林维源兼祧国华、国芳两房。
1862年林国芳病死,林维源继任为族长。
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时为贯彻“招抚生番、清除内患、垦殖番地、扩张疆域”之政策,维源设立抚垦局于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台湾(见“中法战争”,台语俗称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银,以充军饷。
1886年奉清朝廷诏命以太常寺少卿身份担任帮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北部抚垦事务的主官[1]。帮办抚垦大臣虽受督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巡抚兼任)管辖,但实为北台湾山地及台湾原住民区域之实际统治者,因此林维源成为台湾清治时期唯一本籍为台湾的地方主官。
维源任内多次领军与台湾原住民对仗,成果颇钜。至于文事方面,也曾在台北大天后宫设立番学堂以汉化原住民族。并多次带领大溪原住民族学童至板桥参观文物。抚垦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垦田万亩的成效。而后又助刘铭传完成台湾土地清丈,于1890年晋封“太仆寺卿”。
此外,于经商方面,维源的建祥号为当时最大茶商,又与知名买办李春生创立建昌公司投资房地产。维源生意头脑极佳,曾与其兄林维让捐助五十万两白银资助台湾矿物铁路建设;又参与樟脑输出的事业。于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后,避走唐山厦门就未再参预官家事务。甲午战争后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卖给法国。林维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2]
惟据许雪姬的研究,林家在1902年时在台产业仅约312万日圆[3]
家族
- 除元配外,有侧室四人。林维源育有四子:林怀训(林训寿,长子,早夭)、林祖寿(三子)、林伯寿(四子)、林松寿(五子);另有一女 林月(1873-1911)。此外,有养子林尔嘉(次子)。又林维源女儿林月于七个月大时(1874年)过继给郑谷(林维源祖父林平侯曾佣于米商郑谷家)的孙子郑财为养女(长女;再姓为郑月,郑月后适米商(米捣业)王清之长子王佛来为妻,再姓为 王郑月;后王郑月生一女王大目(1897),后王大目适米粮运输商蔡必萍之长子蔡长廉为妻,再姓为蔡王大目;即林维源外孙女。[4]
参考资料
- ^ 洪安全(总编辑); 冯明珠; 郑永昌; 陈维新; 陈龙贵; 李天鸣; 王福寿; 林信美; 张起玉 (编). 清宮臺灣巡撫史料 初版. 台湾: 国立故宫博物馆. 2006年9月: 44. ISBN 978-957-562-495-8.
- ^ 甲午战争后 台湾百姓曾计划凑钱买回国土 - 凤凰网. [200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1).
- ^ 许雪姬,〈林本源邸园的兴筑与变迁─家族与庭园的历史〉
- ^ 连横·《台湾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