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贞吉
王贞吉(15世纪—16世纪),字南富,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南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贞吉是正德十一年(1511年)丙子科举人,授平山县知县,重修地方庙学,为政廉平而明决,升任南京刑部主事,转本部员外郎,晋工部虞衡司郎中。之后外调广西浔州府知府,修缮府城、整顿器械、招募壮丁、严励赏罚,用计谋歼灭入侵的苗族首领,对方因此震慑受抚;南宁府告警,朝廷调他为知府,同时招抚和剿灭苗族,一年内地方恢复稳定,论功陞陜西行太仆寺卿提督马政,不久辞官回乡,家居二十多年,兴办学校惠及族人,数十位穷家子弟凭借其学校考中科举[1][2]。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泰和县志》·卷十七·列传
- 咸丰《平山县志》·卷五·职官志
官衔 | ||
---|---|---|
前任: 杜致 |
明朝平山县知县 1531年 |
继任: 郭滋 |
前任: 涂宪 |
明朝浔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田惟祜 |
前任: 曾汝檀 |
明朝南宁府知府 1549年-1554年 |
继任: 陈邦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