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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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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栋(15世纪—16世纪),大任冷泉河南彰德府汤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黄栋为人正直,严于自律,七岁时丧父,侍奉母亲孝顺,嘉靖元年(1618年)中举人,授阳曲教谕,训士有方,升夏县知县,当时边境有警报,他就增修城墙固守,县郭向遭仇家诬陷杀人,多年无法判决,他一审讯就证实其清白,四年内始终恭谨自持[2],擢为太原通判,督兵防御朔州,调度有法、军纪肃然。

之后黄栋改任山东兖州府同知专理司法,其时运河淤塞,他在二年内濬通,不为权势阻挠,上贡芦苇获得德金钱就拿来赈灾;陞陕西平凉府知府,均分韩藩禄粮给贫弱宗室,杜绝请托让豪强宗室一无所利,因刚直而遭罢官,离任时送行者络绎不绝,行李萧然,只有图书数卷,七十六岁去世,入祀乡贤祠[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汤阴县志·卷七·人物》:黄栋,字大任,刚直廉峭壁,严于自律,七岁丧父,事母以孝闻,举嘉靖壬午乡试,初署阳曲谕,训士有矩,升夏县令,时有边警,增筑城垒为固守计,民赖以安;邑民郭向以人命仇为所诬,累年不决,一讯即雪其冤,田基六辈大猾也,以至诚谕之,悉化为善。升太原通判,督兵防御代郡,调度有法、军纪肃然,升兖州府同知专理臬务,时运道淤塞,濬通二载不为势权所挠,遂成永绩;兖故多芦苇,每岁贡得若干金悉以赈,所至祲不为灾,擢平凉守,时韩藩禄粮为豪宗强贸,贫弱罕沾实惠,乃以时躬自给散、杜绝请托,豪宗一无所利。卒以戆直罢官,归之日送者络绎于道,行李萧然,惟图书数卷,众嗟叹之,历宦三十余年,家居一如寒士,卒年七十有六,祀乡贤,号冷泉。
  2. ^ 光绪《夏县志·卷六·官师志》:黄栋,汤阴县举人,嘉靖十七年知夏县,性恭谨以廉自饬,任四年始终一节,擢平凉府,廉明为天下第一。

参考文献

  • 乾隆《汤阴县志》·卷七·人物
  • 光绪《夏县志》·卷六·官师志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邢潮
明朝阳曲县教谕
嘉靖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冯礼
前任:
徐祚
明朝夏县知县
1538年-1542年
继任:
李全
前任:
江樊
明朝太原府通判
1543年-1544年
继任:
陈策
前任:
姚汝耔
明朝平凉府知府
1556年-1568年
继任:
张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