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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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的村与里
解决方法只适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
- 台北、基隆、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7市,若有同名的里,以“某某里 (某某市)”表示。
- 1市之内若有同名的里,以“某某里 (某某市某某区)”表示。
- 台北、台中、台南、高雄4县因升格为直辖市,原来的村里一律改制为“里”,在原辖域内有同名的里,以“某某里 (某某区)”表示。
- 桃园、新竹、苗栗等14个县同名的村里,比照第3项处理。
- 己知与日本、大陆的村同名,在台湾同名数目仅此1村者,以“某某村 (台湾)”表示。
大略是这样。
中国大陆有多少个同名的村,可能有几十个或几百个。因资料不足,在“消岐义”上不会补上。--DEMONBANE(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21:24 (UTC)
里的地位
里仅为镇、县辖市及区以内之编组,并未具备自治团体之要素,里之组织设村里办公处,置里长、里干事,并无自主之组织权,亦无自主之财政权,而里所处理之事务,应受乡镇县辖市长之指挥监督。 (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00299号) 所以里只是乡镇市区的内部单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46.15.127(对话|贡献)于2015年1月20日 (二) 14:35加入。
- 没错,以前国中还是高中课本就有写自治团体只有三级,也就是只到乡镇市区,村里和邻课本是写“基础团体”。--Liaon98 我是废物 2015年4月25日 (六) 00:58 (UTC)
与中国大陆行政区域对比-
是否相当于大陆地区的“街道”,“街道办事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怒海苍天(对话|贡献)于2015年4月13日 (一) 04:04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