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专题讨论: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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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重啟「臺灣條目提升計畫」?
2024年夏天,「臺灣專題」內有一篇名為「台北101」的條目通過DYK和GA評選後,發現該條目被列入維基百科基礎條目第五級,而開始思考要不要重新改寫本專題的基礎條目。事實上,本專題還有其他被登錄為基礎條目第五級以上的條目包括鄧麗君(LV4/人物,丙等)、台灣高鐵(LV5/科技,丙等)、臺北捷運(LV5/科技,丙等)、蔣中正(LV4/人物,丙等)、李登輝(LV5/政治家及領導人,丙等)、周杰倫(LV5/藝術家、音樂家及作曲家,丙等)、蔡依林(LV5/藝術家、音樂家及作曲家,丙等)等,期盼藉由「臺灣條目提升計畫」的重啟把這些台灣專題的基礎條目能夠提升到乙等以上,誠摯邀請@Outlookxp、Olaf8940、KOKUYO、鐵路1等人一起討論。--Sinsyuan✍️ 2025年3月15日 (六) 14:01 (UTC)
- (+)支持提升臺灣條目整體品質,固然是好事。小弟想問一下「臺灣條目提升計畫」是需要獨立進行嗎?其實想藉由這次動員令順便進行,不知能不能。
- 個人目前有進行中華電信MOD、周杰倫、亞哥花園等條目的改善作業。
- --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3月15日 (六) 14:21 (UTC)
- 認為「臺灣條目提升計畫」可以和動員令同時進行,因為這項計畫不必獨立進行,且與動員令沒有衝突。--Sinsyuan✍️ 2025年3月15日 (六) 14:29 (UTC)
- 在下是支持提升臺灣條目品質,主編鐵路相關條目,目前計畫預計將DR2000~DR3100的大型柴油列車完成典範條目等級,後續陸續將其他車輛條目寫道典範條目等級,而渡輪條目則視情況編寫(資料太難找了,加上主要興趣不再這裡),其他主題的在下並不太擅長,而在下近幾年發現自己1~6、7月比較常出現編輯倦怠,大部分作品都是7、8~12月完成,因此計畫參與度不會太多。--🚊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5年3月15日 (六) 16:25 (UTC)
- 樂見其成(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15日 (六) 20:50 (UTC)
- 關於蔣中正和李登輝的部分,我還在等國史館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完成,蔣中正目前才啟動總統資料庫的建置與研究彙整(如蔣經國資料庫與李登輝資料庫),李登輝則還有一本研究論文集應該會在今年7月才出版。--KOKUYO(留言) 2025年3月16日 (日) 04:24 (UTC)
- 詳細列表在WikiProject:臺灣/基礎條目。--Sinsyuan✍️ 2025年3月17日 (一) 14:19 (UTC)
- 此列表可以再新增條目嗎?--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3月17日 (一) 14:23 (UTC)
- 可以。--Sinsyuan✍️ 2025年3月17日 (一) 14:42 (UTC)
- 小弟身為嘉義人想推薦阿里山林業鐵路。--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44 (UTC)
- 感謝您的推薦,不過本專題頁面目前僅收錄“基礎條目”和“中文領域基礎條目”喔!(阿里山森林鐵路條目未被收錄中文領域基礎條目,故無法採納)--Sinsyuan✍️ 2025年3月19日 (三) 15:20 (UTC)
- 小弟身為嘉義人想推薦阿里山林業鐵路。--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3月18日 (二) 14:44 (UTC)
- 可以。--Sinsyuan✍️ 2025年3月17日 (一) 14:42 (UTC)
- 此列表可以再新增條目嗎?--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3月17日 (一) 14:23 (UTC)
- 詳細列表在WikiProject:臺灣/基礎條目。--Sinsyuan✍️ 2025年3月17日 (一) 14:19 (UTC)
誠邀參與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赖清德「團结国家十讲」条目的合併悬案的討論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頁。 --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10日 (日) 07:33 (UTC)
本人打算把「臺中清泉崗機場」的空軍基地部份拆出來弄成獨立的「空軍清泉崗基地」條目。鑿於該條目有不少人在讀,希望取得相關共識後再拆。--Saimmx(留言) 2025年8月11日 (一) 11:25 (UTC)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頁。 --Sinsyuan✍️ 2025年8月14日 (四) 10:00 (UTC)
两面臺独旗帜的著作权问题
臺字翠青旗和臺独鲸鱼旗。臺字翠青旗的jpg版本曾被删除,但svg仍保留。臺独鲸鱼旗给了一個連結(怎麼還在連結黑名單裏面),文章裏面寫出處維基百科,並且連到一個Commons的無效curid,疑似循環引用。因此兩面旗幟都有著作權問題。也許可以向兩面旗幟的原作者請求授權?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27日 (三) 23:15 (UTC)
- 協助徵求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6日 (六) 08:08 (UTC)
- 請參考c:Commons:Wikimedia_VRT_release_generator系統,寄信向原著作權持有者取得授權後寄送到VRT。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9月18日 (四) 06:22 (UTC)
- 鑑于仍未有人着手解决两幅旗帜的著作权问题,我将在Commons提删。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魔琴:我剛剛看了一下條目(超慢),兩面旗幟好像是同一人設計的,或許可以跟他徵求授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09:45 (UTC)
- 作者的臉書發文說沒有要改動變造就可以使用[1]
- 此外,台灣翠青旗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2]--~2025-28748-47(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16:20 (UTC)
- 我兩個鏈接都打不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6日 (四) 16:47 (UTC)
- 第一個是阿丹臉書專頁的連結,確定可以打開喔。連結在這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164822712/posts/pfbid02CaRA54vHcU34vy1u4MNHzRQwvkWqRYFZqPpmJesRzbwXx8z6e86Fber7b8Zt7vDnl/?app=fbl
- 也幫你截圖https://imgur.com/a/6FkiXSa--DC(留言) 2025年10月17日 (五) 02:58 (UTC)
- 維基共享資源檔案需允許改作(包含商業應用),有關協議尚不相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7日 (五) 08:09 (UTC)
- 我兩個鏈接都打不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6日 (四) 16:47 (UTC)
- @魔琴:我剛剛看了一下條目(超慢),兩面旗幟好像是同一人設計的,或許可以跟他徵求授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09:45 (UTC)
- 請參考兩檔案之存廢討論(一、二)。另外,我已與作者本人取得聯繫,正在交涉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7日 (五) 08:09 (UTC)
- @Ericliu1912:进度如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55 (UTC)
- 作者一直沒回覆,你還是先繼續提刪吧。以後有進展再提交恢復也不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07:22 (UTC)
- 提了就没我什麼事了。目前鲸鱼旗已删除,不过臺灣獨立運動提議國旗应该补一下本地合理使用文件。臺字翠青旗需要考慮是否真的符合TOO Taiwan,原提删者(Larryasou)也没有进一步说明。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4日 (一) 07:50 (UTC)
- 作者一直沒回覆,你還是先繼續提刪吧。以後有進展再提交恢復也不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07:22 (UTC)
- @Ericliu1912:进度如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55 (UTC)
誠邀討論c:Commons:Categories_for_discussion/2025/08/Category:Daydream_(public_art_in_Taipei)和c:Commons:Deletion_requests/File:Taipei_Metro_Line_Donghu_Branch.png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頁。 --Sinsyuan✍️TW→GA 2025年9月4日 (四) 07:20 (UTC)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頁。 --Sinsyuan✍️TW→GA 2025年9月9日 (二) 11:02 (UTC)
誠邀參與Talk:解放台湾§该条目介绍以及正文中有不公正之处的討論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页。 --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0日 (三) 10:29 (UTC)
將台北捷運的線路內容進行整理
希望維基百科的鐵路專家能夠將台北捷運的路線進行整理,將各個區段路線併入主線(例如內湖線和木柵線合併至文湖線內一起介紹,在文湖線中提及分段即可。我認為這樣較能反映現在的路線的概況,並且可以將過於短小的內容拿去擴充需要更多來源的主條目。希望大家能認同我的看法。--~2025-59359-7(留言) 2025年9月12日 (五) 13:05 (UTC)
- 已根據WP:CON/RULES#PAGE移動討論,另向Talk:木柵線、Talk:文湖線、Talk:內湖線、WPJT:城市軌道交通、WPJT:鐵道發送討論通知。邀請近期編者@~2025-30080-1、Sinsyuan、Yjaga、~2025-41882-8、Skiate。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13日 (六) 02:55 (UTC)
- @鐵路1、Tisscherry、Outlookxp、Matt Zhuang:我也在Talk:臺北捷運發送討論通告;說到這裡,我目前針對北捷系列條目做重寫,目前先以主條目臺北捷運重新改寫(見User:Sinsyuan/臺灣專題改善條目計畫/臺北捷運),並開放對臺北捷運擅長的資深維基人參與編輯。針對由「~2025-59359-7」提出路線條目內容整併,我(+)支持,依照目前的條目品質,我的想法會和那位討論發起者一樣需要重寫,並以優良條目為目標。--Sinsyuan✍️TW→GA 2025年9月13日 (六) 03:57 (UTC)
- 最近我有進行木柵線及內湖線頁面的編輯,先暫時補充內容用以移除維護模板,個人的建議是先將木柵線及內湖線的頁面圖片更換成路線圖,目前兩者都是放列車圖,辨識度低,希望改成如台北捷運路網圖這種的,並單獨顯示木柵線及內湖線(不要畫整體臺北捷運的路線圖),以方便使用者能更清楚路線,先暫時使用這種方式辨別木柵線及內湖線差異,後續再進行合併頁面的項目。--Orrt0000(留言) 2025年12月11日 (四) 03:40 (UTC)
- 但其他的(例如橘線)是在之前有與紅線混和,如果同時寫進去會讓使用者不清楚,因此建議不獨立--Jlstone0330(留言) 2026年1月10日 (六) 08:12 (UTC)
誠邀參與WikiProject talk:海峽兩岸§「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到底在写「术语」还是「地理区域」?的討論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页。 --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16:50 (UTC)
誠邀參與Talk:Dragon Beauties§對於Dragon_Beauties啦啦隊成員身高欄位是否可以列出的討論

請勿回覆此討論通知。若希望就討論主題提出意見,請至該討論串提出;若對本通知有所疑問,請前往我的用户页。 --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6年1月2日 (五) 16:01 (UTC)
通知有關可行性研究中的捷運線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一事
近日,@Tem Bary Palit對社子線、中和光復線等條目提送存廢討論,後被刪除,如果大家有在關心台灣捷運發展的編者,歡迎前往WP:AFD查看刪除理由,並提出意見。--Sinsyuan✍️PJTW 2026年2月17日 (二) 13:00 (UTC)
@Saimmx:到目前為止,台灣捷運線(泛指可行性研究中的路線)近期曾被提刪除及被刪除的有:
- 中和光復線(原重定向至南北線)
- 社子線(原重定向至臺北捷運#未來發展)
- 泰山板橋輕軌(原本重定向至五股泰山輕軌#泰山板橋輕軌;DRV中)
- 八里輕軌(原本是條目)
- 深坑輕軌(原本是條目)
- 桃園捷運橘線(條目,存廢討論於2026年3月18日以無共識保留結束)
- 新竹輕軌紅線(原本是條目)
- 臺中機場捷運(原本是條目)
- 臺中屯區捷運環狀線(原本是條目)
- 崇德豐原線(原本是條目)
- 大竹鹿港線(原本是條目)
- 臺南捷運紅線(原本是條目)
- 臺南捷運綠線(原本是條目)
- 高雄捷運紫線(條目,現正存廢討論中)
- 高雄捷運金線(原本是條目)
- 高雄捷運藍線(原本是條目)
- 旗津線(原本是條目)
- 林園東港線(原本是條目)
--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 二更。--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07:59 (UTC)
- 三更(補充泰山板橋輕軌已基於難以找出其第三方之歷史描述或緣起,故已被移送存廢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3:55 (UTC)
- 四更。--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2:25 (UTC)
- 五更(林園東港線存廢討論通過,已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17 (UTC)
- 六更(泰山板橋輕軌存廢討論通過,已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09 (UTC)
- 七更(「泰山板橋輕軌」重定向提送覆核請求,雙標)。--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9日 (日) 10:56 (UTC)
- 我看到「泰山板橋線」是我之前遺漏提報刪除的內容了(應該跟著之前的泰山板橋輕軌存廢討論一併提送),之後會將其提報刪除—且會標註之前的存廢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59 (UTC)
- 八更(高雄捷運紫線已基於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大篇幅的無來源原創研究內容,新聞長期處於停滯狀態,條目中部分來源亦為FB的根本性非可靠來源被移送至存廢討論)。
- 泰山板橋線亦已被送進存廢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5月5日 (二) 14:36 (UTC)
- 七更(「泰山板橋輕軌」重定向提送覆核請求,雙標)。--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9日 (日) 10:56 (UTC)
- 六更(泰山板橋輕軌存廢討論通過,已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09 (UTC)
- 五更(林園東港線存廢討論通過,已刪除)。--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17 (UTC)
- 四更。--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2:25 (UTC)
- 三更(補充泰山板橋輕軌已基於難以找出其第三方之歷史描述或緣起,故已被移送存廢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3:55 (UTC)
- 移动自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3/12#深圳地铁23号线,因本人认为这些与原处重定向的存废讨论不相关。--Srapoj(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48 (UTC)
- 二更。--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07:59 (UTC)
- 儘管Tisscherry和鐵路1都秉持上述被提存廢的(◇)到時重建,但根據WP:N,條目內有可靠來源支持該線規劃進度,勢必符合通用收錄標準(儘管不符合WP:NLINE),且到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時已經是N年之後的事,就是指可行性研究獲行政院核定時,你完全不曉得當時該線在可行性研究時的規劃狀況,只知可行性研究成果,不知深度(經由第三方媒體報導之)。--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00:13 (UTC)
- 這件事讓我想起很久以前的李旦福,吵過好幾次類似問題;但現今共識是:不符合專題收錄標準,但符合通用收錄標準的條目,可以收錄。兩者是OR不是AND。而且WP:NLINE完全沒有講到未來路線的收錄標準。改以「可行性研究」為收錄標準,我想不通可以由哪個方針支撐。
- WP:BALL強調的是來源是否收錄未來計劃、是否可受驗證:「
不收錄無法驗證的推想、猜測、或謠言
」,而且多次強調這件事:「可以引用可靠專家或公認機構提出的推測、展望和理論
」、「若事件尚未籌備,則應當有詳盡的相關報導或紀錄
」、「僅由產品發佈訊息構成的短條目……時間到了自然會有更多關於產品的百科性知識可以查證……訊息應該合併到更大的話題……沒有可靠來源的猜測和謠言都不是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
」。 - 退一萬步(「我認為條目應保留,但如果否決的話」的意思),就算社群認為不能保留條目,重定向至母條目的未來規劃,總可以吧?完全抹煞有規劃這件事也不公平。
- 另外,由於討論被搬動了,因此我@Tisscherry、鐵路1一下以示公正。--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7:04 (UTC)
- Tem Bary Palit君提出的意見,我是(-)強烈反对唐突大量提出條目命名空間的存廢討論,尤其是曾經過收錄標準存廢討論最終改為重定向的。我自己覺得,任何一篇鐵路路線條目(不僅限台灣專題)應適用「通用收錄標準」(標準是有可靠來源支撐該路線規劃狀況),而不是Tem Bary Palit的收錄標準。--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07:55 (UTC)
- 維基百科應該是滯後,而不是盤點記錄即將發生的事,一張專輯尚未發行就被寫了都要提出存廢討論,為甚麼一改再改的政治支票要紀錄?--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8:04 (UTC)
- 「為甚麼一改再改的政治支票要紀錄?」
- 因為有人討論過。就算一改再改,「一改再改」、甚至開支票的的過程,不值得被紀錄嗎?--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8:08 (UTC)
- 所以是WP:FAN啊。--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1:13 (UTC)
- special:Diff/91865994,研議,沒了,既然沒有後續要在維基百科劃上一筆的原因是,不是說好不收集新聞,這樣的政治交通支票多得去了,既然要等真的發生了才能記錄,那麼等可行性研究通過後再整理有何不可。若要參考標準,例如說有的遊戲是開發到最後未發行,電影因故無法上映,這些是真的有發生過的事實,那麼紀錄自然沒有問題,可交通路線就是變化很大的,光是環境評估就要開多少公聽會。另外舉例如蘇花公路改善計畫,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蘇花高速公路計畫,花東快速公路,這4個條目若有心整理當初應該就是一個條目寫完,分了4個分別看也霧茫茫,就同一條路廊怎蓋3條線?尤其後面兩個還掛了未來工程,計劃中止了還寫暫緩,這樣是誤導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1:37 (UTC)
- 有關WP:FAN,作為對交通的興趣不大的我會說,如果客觀第三方的新聞報導有引用的話,就不會「只有部分狂熱愛好者覺得重要」了。除非新聞或記者本身,就是惡名昭彰的交通狂熱粉,那我們另當別論。
- 至於WP:NOTNEWS的「新聞報導」:雖然確實是有力的說法,但裡面也有提供詳細的指引,說明什麼可以寫什麼、什麼不可以寫。什麼是突發新聞,什麼不是,之類的——例如寫說「某某網紅今天在幹嘛、明天又去哪裡打工」確實太瑣碎,但今天是政府提出了尚稱正式的提案。就算最後被否決,參與的過程還是值得記載的:重點是過程不是嗎。
- 你可能不認同這點,就和我不認同你所謂「可行性研究」的收錄標準一樣;但是我會認為,如果來源能描述提案的過程,就已經不是WP:NOTNEWS反對的「新聞報導」。
- 你要說遊戲的未來變化,那我可以說一個例子:《永远的毁灭公爵》。這個遊戲的英文版從2002年就在了,就算是遲了很久的中文,也在發行前一年就出現,當時這個遊戲是否能上市或放棄,都還是未知數。但之後還是留下來,直到最後出來為止,而不是先被刪除後又回復。
- 至於蘇花那段路,我不會認為是「同一條路廊」,除非有來源說確實如此。如果你認為這些條目指向的應該是同一個東西,因此需要「一個條目寫完」的話,請提示你的來源作為證據——如果你因為政策問題無法這麼做,那我可以問別人。--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8:11 (UTC)
- 像版本91865994那种情况,我会建议对方把资料扔到放这些未来规划的琐碎章节,比方说现成的中山高速公路#後續工程。--Srapoj(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6:41 (UTC)
- 悲观点说,项目研究的公帑已经花了,媒体和公众都已经被牵着跑,删条目啥也改变不了;中二地说,修史大概有助于问责吧。避免爱好者的琐碎内容则需要看编者的功力了。--Srapoj(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1:23 (UTC)
- 這樣也是,一份報告幾百萬,維基百科不寫說不過去,但是,就順理成章用這些報告捏車站和交流道,而且看來很有理,因為確實是真的早期報告推出來的,例如蘇花高速公路計畫#交流道列表,非最後施工規劃不該製作,裡面的永樂段捏了個永樂高架橋和完工年份2032年,來源用蘇花改的來源,但該來源沒有提到任何永樂段的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1:57 (UTC)
- 只要涉及WP:FAN,我傾向直接回退編輯,不至於要提送WP:AFD。--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14:25 (UTC)
- 我也覺得虛構來源沒說的東西可以(或應該)砍掉。--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8:12 (UTC)
- 在下認為塵埃落定再來寫,不然改到後面都不知道是根據哪個版本的報導編寫,條目不穩定且雜亂,卻定建設或計畫確定終止再來寫。--🚊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6年3月16日 (一) 01:56 (UTC)
- 有個初略建議,不知可行度有多高?例如新竹輕軌紅線,歷史章節說真的就是個會議記錄和新聞稿的集合體,條目若真的成線了,歷史一大段也顯得冗余,故想提議能否將條目移動至例如新竹輕軌紅線的規劃,往後只要在主條目的歷史加上個{{main}}參見主條目即可,所有的未成線和規劃路線都移動至包含有「規劃」的條目名,但這些條目裡不能有車站或是交流道等的推測內容,要移動的條目發起移動討論,留個記錄避免其他使用者移回,這樣也不涉及到底算不算未來建設,對於讀者也盡到提醒的義務「這是規劃中」。只是不知道這會不會更涉及原創研究,但若都有來源的情況下,應該還是可以規範的。剛才發現沒有找@Tem Bary Palit參與討論,故補ping。--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3:31 (UTC)
- 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有個「未來建設」的條目或章節,或許可以考慮。但難保重定向或類似文章,不會又發生命名或重定向等其他問題。
- 另外,我不是太同意「塵埃落定」的說法:因為這個說法與通用收錄標準互相矛盾,說服力不佳。就算從非新聞方針來看也很牽強。而且,如果某條路線在計畫的確定、規劃、或終止之間反覆走跳,使得條目的存留如同編寫內容一般不穩定,也不是好事。「哪個版本報導」可以用年份記載(如date參數、或是內文提及「XXXX年」)確認。--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5:35 (UTC)
- 另外,優良級地鐵/捷運路線條目講求「涵蓋面廣」,「歷史」章節應囊括這些重要規劃史,如有缺少就稱不上優良條目,因此對於這次批量存廢,我覺得不必要。--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8日 (三) 02:33 (UTC)
- 有個初略建議,不知可行度有多高?例如新竹輕軌紅線,歷史章節說真的就是個會議記錄和新聞稿的集合體,條目若真的成線了,歷史一大段也顯得冗余,故想提議能否將條目移動至例如新竹輕軌紅線的規劃,往後只要在主條目的歷史加上個{{main}}參見主條目即可,所有的未成線和規劃路線都移動至包含有「規劃」的條目名,但這些條目裡不能有車站或是交流道等的推測內容,要移動的條目發起移動討論,留個記錄避免其他使用者移回,這樣也不涉及到底算不算未來建設,對於讀者也盡到提醒的義務「這是規劃中」。只是不知道這會不會更涉及原創研究,但若都有來源的情況下,應該還是可以規範的。剛才發現沒有找@Tem Bary Palit參與討論,故補ping。--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3:31 (UTC)
- 在下認為塵埃落定再來寫,不然改到後面都不知道是根據哪個版本的報導編寫,條目不穩定且雜亂,卻定建設或計畫確定終止再來寫。--🚊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6年3月16日 (一) 01:56 (UTC)
- 我也覺得虛構來源沒說的東西可以(或應該)砍掉。--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8:12 (UTC)
- 只要涉及WP:FAN,我傾向直接回退編輯,不至於要提送WP:AFD。--Sinsyuan✍️PJTW 2026年3月13日 (五) 14:25 (UTC)
- 這樣也是,一份報告幾百萬,維基百科不寫說不過去,但是,就順理成章用這些報告捏車站和交流道,而且看來很有理,因為確實是真的早期報告推出來的,例如蘇花高速公路計畫#交流道列表,非最後施工規劃不該製作,裡面的永樂段捏了個永樂高架橋和完工年份2032年,來源用蘇花改的來源,但該來源沒有提到任何永樂段的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1:57 (UTC)
- 將前面個人認為比較值得商榷的內容在此一次做個基本表態:
- 有關於User:Sinsyuan提出的「(路線)根據WP:N,條目內有可靠來源支持該線規劃進度,勢必符合通用收錄標準(儘管不符合WP:NLINE)」這部分,基於個人認為「並不是所有符合維基百科最低收錄標準的內容都一定適合立即被收錄,而只是代表該條目有空間得以在當下被收錄」,因此個人會傾向覺得基於路線在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或國家交通審批之前,其變化幅度較大,且其報導資訊的片面性也相對較高,以及「維基百科應該是滯後(個人認為至少某種程度上),而不是盤點記錄即將發生的事」,正因為前述幾點,外加考量維基百科的品質維護(避免該頁面成為WP:OR、WP:FAN以及WP:NOTNEWS的放置處,況且要在不刪除直接得以根本去除也未必那麼容易,畢竟之前有多少回退屬於有同時回退到有價值的根本內容的回退,要完全避開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個人還是會認為尚未通過台灣地區的行政院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通過中國、香港、澳門地區的國家交通審批之前,以(◇)到時重建來處理那些路線仍舊是比立即保留來得相對好的方式,至於有關零星路線新聞內容的紀錄就移送維基新聞等其他維基姊妹計畫來收藏即可。
- 有關於User:Saimmx提及的「退一萬步(「我認為條目應保留,但如果否決的話」的意思),就算社群認為不能保留條目,重定向至母條目的未來規劃,總可以吧?完全抹煞有規劃這件事也不公平」這個點,本人是認為如果要重新導向,也應該要重新導向到能夠真正紀錄該內容的詳細記錄區(例如將環狀線第三階段重新導向至環狀線#東環段),如此非但能透過此種重新導向來讓該主題被置頂,還能免於讓讀者在被重新導向後需要霧裡看花,還要大費周章的重新在導向頁面慢慢的找才能找到相關主題,如此的重新導向才是真正的高價值重新導向,才能根本的發揮「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新導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的功能,至於User:Saimmx提及的『就算一改再改,「一改再改」、甚至開支票的的過程,不值得被紀錄嗎』這個點,個人是認為基於維基百科不是新聞的收藏處,因此在基礎資訊穩定性不夠的情況下,這些片面新聞訊息更適合被移送至維基新聞等其他維基姊妹計畫來處理,至多是以來源的方式列在縣市的路線或交流道表格即可。
- 至於怎樣的內容就算或才算是涉及W:FAN的部分,本人是認為基於至今社群在此部分缺乏明確的共識(而且個人認為就算有這種共識,也很難用文字來做出當下共識的根本闡述,就算闡述出來,不同人對其的根本理解也有可能因為情況難以一一列舉,因而在理解上存在十萬八千里的差距,不在同一個平面上),因此個人會更傾向認為基於路線具有可(◇)到時重建的作法,因此在避免涉及此條的情況下,以通過台灣地區的行政院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通過中國、香港、澳門地區的國家交通審批之後方可建大檔為根本做法是相對比較能避免此問題的方法—如果有人認為還有其他作法更能在避免此問題的情況下兼顧其他層面,歡迎提出來討論。
- 而有關於User:Tisscherry將條目移動至例如新竹輕軌紅線的規劃的部分,個人也是傾向認為在如此進行的同時,此條目更適合建檔於維基新聞之中,如此對於讀者的提醒也更為明確。--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5:35 (UTC)
- 新竹輕軌的寫法,不能算是維基新聞,至少是整理過的百科內容。提議的主要想法是,看能不能協調出個雙贏的寫法,條目能以可見狀況紀錄,或者是說,最適合的可能是移往維基學院了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5:46 (UTC)
- 也是,個人就是在有關新竹輕軌紅線的規劃此條目上斟酌究竟要送往維基新聞或維基學院比較好了。--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5:49 (UTC)
- 文章好長。只能說,因為我不同意你非常堅信的兩大前提——也就是「
並不是所有符合維基百科最低收錄標準的內容都一定適合立即被收錄,而只是代表該條目有空間得以在當下被收錄
」、以及「維基百科應該是滯後(個人認為至少某種程度上),而不是盤點記錄即將發生的事
」——所以,恕我難以多做回覆。我也不大認同你對不是新聞的解讀。原因與理由我上面也說了不少,大概也想不到什麼新的論點。只能回應說,如果我們想的東西完全相反,共識恐怕難為。--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19:24 (UTC)- @Saimmx:我其實有注意到現在營運中捷運路線條目(包括但不限於文湖線、淡水信義線、松山新店線等)尤其在歷史章節這邊,幾乎沒有附上來源,且文句敘述為列點式,非散文形式,但我覺得WP:NOTNEWS在捷運路線的歷史章節這邊,我認為不成立(前提是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支持,如中央社、聯合報[聯合知識庫]、自由時報等)。--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4日 (二) 11:48 (UTC)
- 新竹輕軌的寫法,不能算是維基新聞,至少是整理過的百科內容。提議的主要想法是,看能不能協調出個雙贏的寫法,條目能以可見狀況紀錄,或者是說,最適合的可能是移往維基學院了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16日 (一) 15:46 (UTC)
- 話說為什麼不能改為重新導向,而是要直接刪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3月27日 (五) 02:33 (UTC)
- @Tem Bary Palit:--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7日 (五) 03:10 (UTC)
- 個人不建議這樣重定向的原因,其一是屬性不同(以路線表格為例,其本身記載的是皮毛資料,而非詳細訊息),另一是那樣並無法讓相關內容予以置頂,讀者容易會因此不容易找到該訊息(特別是該條目或該表格訊息量大時尤其如此)。--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3:54 (UTC)
- 個人意見觀察到的是,重新導向被變為原創研究的一種,例如車站尚未定名,但先建立重新導向。--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3:25 (UTC)
- 我不知道台湾捷运项目的车站工程名是否确实在正式文件中只有字母数字代号,还是说也存在用于方便指代的地理名称、只是不算正式名。我个人不太反对按水晶球批量删掉此类重定向(我不认为值得去提删,但如果有人这么做了,我不觉得需要复核),但如果这些俗名在媒体中有使用,那也可以按中国大陆一些在建线路条目的做法用灰色体现出暂定的属性。
不过本处问的是线路条目的保留方式,而非关于本为重定向的车站页。--Srapoj(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6:32 (UTC)
- 我不知道台湾捷运项目的车站工程名是否确实在正式文件中只有字母数字代号,还是说也存在用于方便指代的地理名称、只是不算正式名。我个人不太反对按水晶球批量删掉此类重定向(我不认为值得去提删,但如果有人这么做了,我不觉得需要复核),但如果这些俗名在媒体中有使用,那也可以按中国大陆一些在建线路条目的做法用灰色体现出暂定的属性。
- 因为Tem Bary Palit已经坚持复读了N遍的个人观点:轨交路线及其所属系统所谓“属性不同”、后者只能记载“皮毛资料”云云……--Srapoj(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3:30 (UTC)
- 我覺得Tem Bary Palit的行為有符合WP:POINT,因為哪來標準!?真的很不合理!「收錄標準」裡哪條有說?--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7日 (五) 08:47 (UTC)
- 我並沒有說我的主張多半是有明文列出來的標準,而是某些存廢討論內容的參考性是有可能更高於現有的文字說明標準的,畢竟那些文字說明標準時常要非常久才會更新一次,它是有可能跟不上社群的近期新共識的。--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8:50 (UTC)
- @Tem Bary Palit:照你的邏輯,hmm...何妨在WP:互助客棧/方針或WT:收錄標準發起「通用收錄標準」方針討論?(距離上次通用收錄標準方針修訂,不知多少年了)--Sinsyuan✍️臺北捷運生日快樂! 2026年3月27日 (五) 16:12 (UTC)
- 好啊,我會在最近一次對我的不當行為通報事件結束後[3]發起相關討論。--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6:54 (UTC)
- 我本人認為存廢討論走向與結果有點奇怪,但討論的條目太多了,完全不知道從何討論起。--Saimmx(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7:46 (UTC)
囧rz……是沒錯,另外我覺得不必要為了某種觀點而要求社群接受該人的刪除意見。--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3月28日 (六) 00:24 (UTC)
- 經過一番思考,被刪除的大陸地鐵線條目已有的走覆核請求程序,因此我已將這些上述被波及的條目一併提送覆核請求,歡迎討論!--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09:50 (UTC)
- 中國大陸的狀況和臺灣不一樣,且都是可以在計劃通過可行性報告後重建的,建議閣下不要這麼快進行覆核。--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09:56 (UTC)
- 因為我有考慮到刪除理由是否符合本站刪除方針,但經過一番思考後,上述刪除理由均不符,因此提報覆核。--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10:10 (UTC)
- 基於WP:NLINE中的第一段話中有提到「本收錄準則是針對交通類條目的收錄標準參考指引,用於判斷一個(包括但不限於)鐵路車站、公路、收費站、交流道、公車站、公車路線等與公共運輸有關的主題是否適合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這其中有提到「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一段話,想請問您在該交通條目符合明文收錄標準的情況下,是否具有其他對於該項目是否適合或不適合獨立建成一個單一或重新導向條目的相關辨別看法(特別是哪些情況下屬於符合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的情況,例如本人具有認為林口輕軌雖然本身具有[4]的可靠來源,但有鑑於其僅具有如此的單一內容,該內容能提供的資訊過於片面,因此傾向認為其在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前不適合單獨建立條目或重新導向至任何地方的看法,有關於本人對於此部分的其他看法,請見Tem Bary Palit在條目的收錄與刪除的判斷上的態度轉變)?懇請您就此做個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1:19 (UTC)
- 「
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
」雖然A路線有足夠來源可以支持獨立收錄標準,但因為A路線條目可能內容空泛而暫時不建立。不過,儘管暫不建立,但還是可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路線」,可以知曉該路線是屬哪種捷運系統。(可從捷運路網歷史提及之) - 回到這波存廢案,刪除理由中的「
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
」等類,在我的眼中是不可能成立的。- WP:DP的「刪除理由」所列14項當中,沒有一項符合這次的存廢理由。儘管Tem Bary Palit想要以這次的存廢轉變對條目內容的態度,但基於WP:GAME原則,我們仍須以現有方針去執行,而不是直接以你的態度來片面提交大量存廢討論,進而耗費社群資源。
- 任何一條捷運線的規劃進展有第三方報導之,在WP:BALL是不成立的,WP:BALL僅可用於未經證實的還未發生或預期發生的事件。
- Tem Bary Palit提報這些條目的存廢之前,條目內並沒有懸掛Notability模板,且未走關注度流程30天,在我的印象中,這些存廢的涵義可能與關注度(收錄標準)相關,但因為這些條目都沒掛Notability模板30天,因此很明顯地不符收錄標準刪除原則。
- 「
- --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12:46 (UTC)
- 我記得存廢討論是要等個冷靜期的。誠心建議,存廢討論才剛通過,閣下馬上提出覆核,若通過復原是不是能夠再重走收錄標準模板?這樣都在遊戲維基規則邊緣了,我覺得不大好。--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4:16 (UTC)
- 我認為,經覆核還原後,需要經過半年冷卻期,期間不得以相似理由提報存廢討論(WP:SK#3),至於懸掛Notability模板相關,(=)中立。--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15:32 (UTC)
- 想請問您以下幾個問題?
- 基於您提到「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雖然A路線有足夠來源可以支持獨立收錄標準,但因為A路線條目可能內容空泛而暫時不建立。不過,儘管暫不建立,但還是可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路線」,可以知曉該路線是屬哪種捷運系統。(可從捷運路網歷史提及之)
- 一段話,想請問您對於某交通項目以留存條目本身的(○)保留、將條目(►)重定向(重定向目標另定)、(◇)到時重建或(×)删除的標準是什麼?能否講述出您對於個別條目在這其中的抉擇主要因素,畢竟存廢討論中同時存在這四種選項—特別是以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新導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的重定向並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麼不帶缺點的,其缺點包含:1. 不容易讓大家發現此條目是有待完善的,而容易被誤認為此條目是已大致完善的狀態;2. 當重定向無法讓該項目予以直接置頂(該條目項目多時尤其如此)時,這種重定向容易讓讀者顯得像是在霧裡看花一般,不利於讀者立即性的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3. 不利於巡查者一眼看出此重定向是否恰當,是否為原創重定向(因為沒有讓該項目直接置頂),因此這類型的重定向並非大家想像的那麼完美而適合使用。
- 基於您提到回到這波存廢案,刪除理由中的「第一手來源長時間查無更新資料,評估相關新聞2020年後就未更新,且至今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建議等到路線通過可行性研究後再重建」等類,在我的眼中是不可能成立的,以及任何一條捷運線的規劃進展有第三方報導之,在WP:BALL是不成立的,WP:BALL僅可用於未經證實的還未發生或預期發生的事件二段話,想請問您對於之前各種的以非常接近的理由且與關注度無關來成功提案刪除的符合明文收錄標準的可行性研究路線具有何種看法(相關範例包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12/06#東湖支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11/13#科工軸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12/26#三芝輕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0/07/31#豐科軸線)?這些不是由我提案的存廢討論的提報刪除理由都跟WP:BALL有關,希望您能從其中挑一到二個做個對於這種內容與結果的發生的相關想法做出基本表態,藉此讓不認同您在此方面的意見的人的我、Tisscherry、Qazwsx34、Newbamboo、鐵路1、Poem、PÑēüḾôňïę1357等人能比較了解您對於這部分的相關具體態度及相關詳細理由。
- 姑且先不論您認為我之前大量提交的存廢討論的態度想法是啥,希望您能就您對於符合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此話出自於Wikipedia:收錄標準/交通的第二段話)做出定義(這也是我認為之前我提報刪除的那些項目真的有空間被刪除的理由)—我個人的初步定義是先前的當路線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或國家交通審批前,姑且傾向暫時不必為其單獨建立條目,也不必提前設定任何重定向,希望您能發表您對於這段話的定義。
- 至於您提及我沒走關注度流程的部分,本人之所以會在那些路線上選擇不走而直接提報刪除,是因為本人傾向那些條目即便有關注度也不適合於當時進行留存,因此選擇放棄這個流程,而本人在提報時也沒有以關注度為理由來進行提報,因此本人認為這部分也許不是那麼好,但也稱不上是很不OK的—之前很多條符合收錄標準的路線也沒走關注度流程,但它們同樣被成功提報刪除。
- 另外在以上您標註的我提案的未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路線存廢討論中,其中最近一次的大竹鹿港線存廢討論本身並不是由我提案的,而是由User:Qazwsx34提的,他提案的理由與其他我提案的理由是非常接近的,詳細內容請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2/14#大竹鹿港線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6/02/15#大竹鹿港線,在此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5:56 (UTC)
- 另外基於您於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台灣捷運線批量覆核請求中提到儘管社群大多傾向於「待通過可行性報告後可以重建」,但對於發起存廢的理由確實存在問題,內容敘述是否真正符合本站刪除方針,我是稟持懷疑態度一段話,想請問您對於WP:NLINE中的「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一段話(這句話也是我認為並不是所有符合收錄標準下限的條目都一定適合在當下立即被留存的重要根據之一),以及近期社群的存廢討論意見與結果與現有明文方針的參考價值(尤其是您是否認為基於明文方針多半很久才會更新一次,因此這些明文方針是有可能跟不上已經改變的社群共識的部分)高低關係具有何種定義?--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8:31 (UTC)
- 我覺得重點還是在存廢理由中有沒有提及有效的刪除理由(諸如WP:BALL、WP:OR、WP:NOT、WP:FAN等,或是掛Notability模板30天後還是未達收錄標準),而不是捏造一個認為該條目不應該存在的理由。
- 針對「保留」、「到時重建」、「重定向」、「刪除」部分:
- 「保留」可用於該條目因為內容有很多可靠來源支持且內容符合獨立收錄標準。
- 「到時重建」可用於內容可能存在獨立收錄標準,但因為消息不穩定而暫時刪除。
- 「重定向」可用於該路線雖現時不符獨立收錄標準,但已知該路線是所屬系統一部分,因此可以重定向至所屬系統(表格明示路線基本資訊等)。
- 「刪除」可用在該條目的內容品質參差不齊,足以要求該條目刪除後全文重寫,或是不符收錄標準且不適合重定向至母條目。
- 儘管Tem Bary Palit要求這些條目刪除並到時重建,但如果我是Tem Bary Palit,我不會繼續執著在這些條目要不要採取刪除並到時重建的動作,反倒我會善加利用資源來重寫條目。其實,不只是這些被提報刪除的條目,我覺得營運中捷運路線的條目(北捷棕紅綠橘藍線、新北環狀線、桃捷機場線、中捷綠線、高捷紅橘線)大部分寫得非常差,幾乎達到刪後重建的地步,不過因為WP:刪除方針沒有提到這要點,且基於維基百科編纂精神,因此我只能用維護模板來標記上述問題。
- 一篇捷運路線條目通常都要符合WP:N及NT:交通,如果不符NT:交通,但符合WP:N,其實可獲保留,前提是要有足夠可靠來源支持,且符合本站基本內容方針。
- 針對2021年的東湖支線、社子線、雙和公館線、林口輕軌、三芝輕軌存廢討論,雖然提刪者@鐵路1當時有點出WP:BALL,符合刪除方針,但@Jasonzhuocn在東湖支線存廢有點出需以文獻是否支撐關注度為準,不過因為提刪者有先查過資料後再提報刪除,還是符合刪除方針而決議刪除。針對2020年的科工軸線、三芝輕軌、豐科軸線,儘管@Poem的提刪理由不符刪除方針,但發表意見者有點出問題,因此那樣的存廢有效(上述鐵路1提報的皆為批量提刪,Poem提報的僅兩篇)。回到這波2026年的存廢,由於這些存廢不是「批量提刪」,且是短時間內大量提報(未以有效刪除理由提報),不僅造成社群混亂,也造成存廢討論找不到主要核心重點,因此對於這樣的存廢理由存疑,進而對2026年的存廢提出覆核請求。
- 題外話,我有考慮到有些編者(eg. U:Aotfs2013)費盡心思編纂這些有意義且符合獨立收錄標準的條目,結果被提報存廢且刪除後,想想看,人家過去的心血付之一炬。
- --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1日 (六) 12:52 (UTC)
- 我想到水晶球,例如漫畫開始連載,動畫準備放送,一張專輯或一支單曲確定要發行了,一部電影殺青或準備上映了等等才會被建立,而這些公共建設尚未通過,這樣是否可能標準不一?2040年夏季奥林匹克運動會即便比起這些交通條目更可預期發生,沒能先以小條目建立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1日 (六) 13:49 (UTC)
- 「漫畫開始連載、音樂作品官宣名稱及發行日期等」……那些在官宣前皆可適用WP:BALL,除非有持續被第三方可靠來源追蹤報導。但WP:BALL在捷運路線規劃上,確實有些偏見,因為在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持續追蹤報導之下,自然而然能夠瞭解到該路線的現在規劃狀況,捷運路線規劃如同其他公共建設一樣是循序漸進的,不像那些影音作品那樣保密到名稱及發布日期官宣為止。--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1日 (六) 14:33 (UTC)
- 關於WP:BALL在下有另外一個看法,每次選舉前都會一堆捷運規劃送審,投入可行性研究等等,但更多新聞可以說是政治支票宣傳,例如彰化捷運,2018年當時王惠美選縣長時,舉大旗捷運到田中、捷運到溪湖等等[5][6],但從2018選舉結束到現在沒消沒息,有些捷運線雖然有些捷運雖然已進入可行性研究,但是有些就只是選舉政治口水,擱置在擱置,只有選舉前才有那一咪咪的進度,雖然這些路線都有第三方的報導,但實際政治支票大於確定會建設。在之前存廢討論也提過臺中捷運綠線延伸彰化也是,有多種版本,哪一個才是確定的??WP:OR車站名稱經常是到土建即將完工才會公布,但條目中經常老早就自創站名。
- 統合上述以及之前的回覆還是動工了再寫吧...
- ( π )题外话@Tem Bary Palit:君這次提報方式的確非常紊亂,難以討論,不像之前批量一次討論,文章又很長,沒什麼精力可以每個討論。--🚊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6年4月11日 (六) 16:13 (UTC)
- 有關於您提即到我提報的方式會難以讓他人參與討論的部分,這部分本人之後會做修正,也感謝那些有意願提供相關原始碼的維基人—相對於Srapoj那樣只會擅自為我進行格式修改而不做任何提醒或說明的不佳處理方式。--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1日 (六) 16:39 (UTC)
- 「漫畫開始連載、音樂作品官宣名稱及發行日期等」……那些在官宣前皆可適用WP:BALL,除非有持續被第三方可靠來源追蹤報導。但WP:BALL在捷運路線規劃上,確實有些偏見,因為在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持續追蹤報導之下,自然而然能夠瞭解到該路線的現在規劃狀況,捷運路線規劃如同其他公共建設一樣是循序漸進的,不像那些影音作品那樣保密到名稱及發布日期官宣為止。--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1日 (六) 14:33 (UTC)
- 有關於您提即到我捏造一個認為該條目不應該存在的理由的部分,個人之所以到後來會在刪除理由上寫得越來越少,因而讓一些相對不了解我的維基人看似覺得我在捏造認為該條目不應該存在的理由,主要是因為個人對於那些自身覺得在基本型式上實在是太一成不變,其內容片面性、不確定性過高的路線看了感到有些厭煩(都是在清理縣市路線總攬時順便查看的),覺得這些條目就適用於如同您提到的「到時重建」可用於內容可能存在獨立收錄標準,但因為消息不穩定而暫時刪除,因而在提報刪除理由上描述得比較草率,這部分個人在日後會再做調整。
- 有關於你以及其他維基人與我針對條目的「保留」、「到時重建」、「重定向」、「刪除」部分的處置方式的抉擇條件的方式應該怎麼做比較恰當的部分,看來我們尤其在「重定向」的部分存在著特別大的差異,這部分本人也會於一個月內將相關討論內容送進互助客栈/方针中進行討論。
- 有關於您提到部分營運中路線品質非常差的部分,這部分個人已經開始著手收集相關資料來進行重寫的動作,預計會在處理完各種原創重定向的刪除,以及以下提到的基本方針提案結束後來進一步進行處理,在此說明。
- 有關於在交通方面不符NT:交通,但符合WP:N且滿足其他明文方針可獲保留的部分,本人已經開始針對這部分進行相關提案,現正在寫相關草稿內容,個人在此部分的初步想法是:即便維基百科本身具有不是官僚體系的特質,但有鑑於維基百科需要以較為嚴謹的方式來進行相關內容呈現,因此個人會傾向在收錄標準比較適合採用AND還是OR的判斷上,比較適合以官僚體系用來判斷一個人的單一行為是否違法的判斷方式來進行判斷,也就是通用收錄標準與專題收錄標準的關係就有如「刑法」等大範圍法律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等專題法律的關係,因而在專題的收錄上,適合採用AND而非OR法則,這是因為以法律來說,一個人必須滿足所有法律需求才不算違反,而不是只要滿足其中一項條件,卻可以違反其他條件就不算違法—此部分個人預計會將相關內容於14天內送進互助客栈/方针中進行討論。
- 有關於您提即到我這波討論沒有以「批量提刪」,且是短時間內大量提報(未以有效刪除理由提報),不僅造成社群混亂,也造成存廢討論找不到主要核心重點的部分,本人已經將有關於批量提刪的原始碼放進個人的討論區之中,並且將會於日後妥善使用(相關內容請參考User_talk:Tem_Bary_Palit#頁面1、頁面1、頁面2頁面存廢討論通知與User_talk:Tem_Bary_Palit#中正橋交流道、永福橋交流道、中安大橋交流道),感謝各位在這方面的提供,至於有關於您提及到本人沒有先行查找資料的說法,本人必須在此說明:本人在那些路線上還是有用EDGE與GOOGLE進行搜找過相關資料的,並非像很多維基人說得沒找過資料那樣—可能個人表達方式不太好,因而造成了大家對我在此部分的誤解。
- 至於有關您提及的題外話,也就是有些編者費盡心思編纂這些有意義且符合獨立收錄標準的條目,結果被提報存廢且刪除後會導致人家過去的心血付之一炬的部分,本人可能會覺得這部分為了維基百科在其他層面的考量,還是得請那些想要保留或查看自己的相關過去編輯紀錄的維基人去WP:已刪除內容查詢去查找那些已經被刪除的內容,這部分的問題實在不好意思沒能為那些維基人直接予以解決。--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1日 (六) 16:55 (UTC)
- 「
有關於您提到部分營運中路線品質非常差的部分,這部分個人已經開始著手收集相關資料來進行重寫的動作,預計會在處理完各種原創重定向的刪除,以及以下提到的基本方針提案結束後來進一步進行處理,在此說明。
」有關資源,建議閣下申辦北市圖書館借閱帳號(如果你是台北市人),北市圖書館有提供聯合知識庫。--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2日 (日) 00:40 (UTC)- ( π )题外话,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可提供的新聞資訊有更多可以閱覽喔~。除了聯合報系,還有中央日報、中華日報、中國時報、自立晚報、天下雜誌等等報媒系統可以查詢,可以線上申請借書證即可使用。--🚊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6年4月19日 (日) 15:29 (UTC)
- 「
- 另外建議您將想要提送存廢覆核的可行性研究路線(最近一次批量提送的內容)的最近一次存廢討論紀錄一併標記在存廢覆核請求的討論區中,如此比較能讓其他人好判斷。--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1日 (六) 18:26 (UTC)
- 各個受波及條目,其最近一次「刪除紀錄」有給存廢結果連結。--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2日 (日) 00:14 (UTC)
- 我想到水晶球,例如漫畫開始連載,動畫準備放送,一張專輯或一支單曲確定要發行了,一部電影殺青或準備上映了等等才會被建立,而這些公共建設尚未通過,這樣是否可能標準不一?2040年夏季奥林匹克運動會即便比起這些交通條目更可預期發生,沒能先以小條目建立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1日 (六) 13:49 (UTC)
- 我記得存廢討論是要等個冷靜期的。誠心建議,存廢討論才剛通過,閣下馬上提出覆核,若通過復原是不是能夠再重走收錄標準模板?這樣都在遊戲維基規則邊緣了,我覺得不大好。--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4:16 (UTC)
- 基於WP:NLINE中的第一段話中有提到「本收錄準則是針對交通類條目的收錄標準參考指引,用於判斷一個(包括但不限於)鐵路車站、公路、收費站、交流道、公車站、公車路線等與公共運輸有關的主題是否適合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這其中有提到「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一段話,想請問您在該交通條目符合明文收錄標準的情況下,是否具有其他對於該項目是否適合或不適合獨立建成一個單一或重新導向條目的相關辨別看法(特別是哪些情況下屬於符合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的情況,例如本人具有認為林口輕軌雖然本身具有[4]的可靠來源,但有鑑於其僅具有如此的單一內容,該內容能提供的資訊過於片面,因此傾向認為其在尚未通過可行性研究前不適合單獨建立條目或重新導向至任何地方的看法,有關於本人對於此部分的其他看法,請見Tem Bary Palit在條目的收錄與刪除的判斷上的態度轉變)?懇請您就此做個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1:19 (UTC)
- 因為我有考慮到刪除理由是否符合本站刪除方針,但經過一番思考後,上述刪除理由均不符,因此提報覆核。--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10:10 (UTC)
- 中國大陸的狀況和臺灣不一樣,且都是可以在計劃通過可行性報告後重建的,建議閣下不要這麼快進行覆核。--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09:56 (UTC)
- 經過一番思考,被刪除的大陸地鐵線條目已有的走覆核請求程序,因此我已將這些上述被波及的條目一併提送覆核請求,歡迎討論!--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10日 (五) 09:50 (UTC)
- @Tem Bary Palit:照你的邏輯,hmm...何妨在WP:互助客棧/方針或WT:收錄標準發起「通用收錄標準」方針討論?(距離上次通用收錄標準方針修訂,不知多少年了)--Sinsyuan✍️臺北捷運生日快樂! 2026年3月27日 (五) 16:12 (UTC)
- 我並沒有說我的主張多半是有明文列出來的標準,而是某些存廢討論內容的參考性是有可能更高於現有的文字說明標準的,畢竟那些文字說明標準時常要非常久才會更新一次,它是有可能跟不上社群的近期新共識的。--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08:50 (UTC)
- 我覺得Tem Bary Palit的行為有符合WP:POINT,因為哪來標準!?真的很不合理!「收錄標準」裡哪條有說?--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7日 (五) 08:47 (UTC)
- @Tem Bary Palit:--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7日 (五) 03:10 (UTC)
- 是否能先討論哪些路線值得恢復重新導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4月19日 (日) 22:31 (UTC)
- 基於以下幾點,本人姑且認為沒必要,也不贊成提前將那些路線恢復重定向:1. 重定向無法讓該項目予以置頂(該條目項目多時尤其如此),因此這種重定向容易讓讀者顯得像是在霧裡看花一般,因此若要重定向,個人實在認為需要能夠做到讓該項目予以置頂的功能,不然這種重定向很可能還不如不要設計;2. 這種重定向的設計在缺乏搭配額外標註其為重定向的情況下,會讓其他人不容易發現它本身是一個可能可以再被加強完善的項目,本身也是不利於其於日後被加強完善的;3.之前有人提的恢復重定向能讓編輯歷史恢復這點個人也覺得不成立,畢竟真的想要查看的人就進WP:已刪除內容查詢來查找即可,沒必要在這些重定向的建立容易變成WP:FAN(之前不少這類的重定向都只是對這些有興趣的人為了讓結果好看而建立的)、WP:OR(這種做法容易造成原創研究名稱、內容的混入,這是因為讀者要尋找相關內容變得較為霧裡看花)等結果的情況下提前建立。--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23:23 (UTC)
- 另外,User:Sinsyuan在WP:存廢覆核請求#钢都花园站中聲稱的已知正式站名應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而不是罐頭敘述要求站名條目不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以及之前聲稱過的XX捷運/地鐵線假如尚未建立或被存廢刪除時,若能確定是屬於哪個捷運系統時,是可以直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這二點也看不出來是何處的根本共識,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一來這點從來沒有被徹底討論過,二來過往的那麼多車站(從最早蓋好的文湖線麟光站、文湖線整條路線,到現在已經確定有名稱但現在正在興建中的萬大樹林線植物園站、萬大樹林線整條路線等車站及路線)及路線的歷史紀錄中都不曾有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車站列表」或其屬的捷運系統的相關紀錄(這很可能凸顯出社群普遍不認同這種先行做法,不然應該會變成一種主流)。--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23:29 (UTC)
- 另外,已知正式站名應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而不是罐頭敘述要求站名條目不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以及User:Sinsyuan之前聲稱過的XX捷運/地鐵線假如尚未建立或被存廢刪除時,若能確定是屬於哪個捷運系統時,是可以直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這二點的地位最多與我長期的主張:1. 單一車站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車站,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記載該車站的路線或任何該車站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2. 單一路線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路線,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3. 單一交流道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交流道,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路線區域交流道總攬或不同道路項目的總攬區;4. 單一公路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公路區域,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不同道路項目的總攬區。具有相同的共識地位(也就是最多將這些都當作社群至今缺乏明確共識來定義),甚至可能還更低,原因在於我所主張的這四點屬於近期部分的存廢討論結果的共識(屬於短期性小範圍的共識),而User:Sinsyuan的這二個主張則是完全沒有任何相關討論內容的,完全不屬於任何被討論過的共識。--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0:22 (UTC)
- @Tem Bary Palit:那麼,如果把你這樣的思維擴大到整個專題(不僅限VFD),其他編者會不會願意接受?--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0:29 (UTC)
- 有關於你我的這些主張是否被接受的部分,目前看來我的這四個主張至今在某些存廢討論中有被接受,某些則否,而你的這二個主張則是完全沒有被討論定義過的—都是只有在結果論上被疑似在該主題上的FAN滿足達成,但並沒有被明確討論定義過(更重要的是為何是重新導向至這些地方,而非刪除或以移送維基新聞等其他方式處理,同時重新導向至這種地方時,原本頁面的內容是否應該被貼到新的導向處—我一直都認為如果要進行收錄標準的重新導向,最佳的處理方式就是在重新導向的同時,將原本的內容全數貼到新的重新導向處(重複內容除外),外加在重新導向的同時讓相關說明內容直接置頂(例如在將A導向至B時,將A的導向處設置為B#A))。--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8 (UTC)
- @Tem Bary Palit:我覺得你來處理比較好,就在「路網介紹」稍微提及這些路線,再做重定向(依照現在狀況;需附來源)--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0:48 (UTC)
- 有關於收錄標準的重定向(包含交流道、車站以及路線都涵蓋在其中)直接將原本內容張貼至新的導向處的部分,我在之前的部分存廢討論中就提及過這種做法是我認可的方法之一,而之所以沒能如此做,原因在於之前討論出來得到的結論會如此做會導致導向處頁面太複雜(有針對將原本內容張貼至新的導向處的部分進行表達意見的人數不多,而那些人當中大部分也是傾向將這些收錄標準內容就此暫時刪除),故不合適,因此本人傾向將這部分暫時刪除,並等到滿足收錄標準後再重建,因此本人暫時難以為您做到「將收錄標準重定向的內容扣除重複內容後全數直接張貼至重定向的相關章節中」此點,敬請見諒。
- 至於有關於被部分維基人(包含我)認為直接建檔甚至進行任何重新導向都為時過早的「車站」、「路線」、「公路」以及「交流道」(特別是尚未通過台灣地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中國本地的國家交通審批,以及其他國家與台灣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相應的進度程序),這部分難以用直接將原本內容張貼至新的導向處來解決的原因其實也跟前一段的說明一樣,如此的做法被認為會導致導向處頁面太複雜,因此被認為不合適。
- 至於某些『已經通過可行性研究,甚至已經正在興建中的,但其內容涵蓋大量的原創研究、FAN或其他屬於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等內容,亦或者是本身裡面空無內容但被重定向至某處』,進而被提報刪除的「車站」、「路線」、「公路」以及「交流道」條目,某些維基人主張顯然會有人在該車站、路線、公路或交流道開通後給該條目建立條目,因此先給其建立重定向是恰當的的這點本人也認為非但完全不成立,而且如此做還很可能會造成維基百科裡的垃圾連結徒增的結果,原因就是在前面曾提及過的:1. 當重定向無法讓該項目予以置頂(該條目項目多時尤其如此)時,這種重定向容易讓讀者顯得像是在霧裡看花一般,因此若要重定向,個人實在認為需要能夠做到讓該項目予以置頂的功能,不然這種重定向很可能還不如不要設計;2. 這種重定向的設計在缺乏搭配額外標註其為重定向(例如將深坑輕軌在尚未被建立成一個單一條目之前標註為被重定向至「新北捷運#深坑輕軌」的深坑輕軌)的情況下(以前例為例,在深坑輕軌獨立建成條目後,需要再以不留重新導向的方式移動至「深坑輕軌」當中),會讓其他人不容易發現它本身是一個可能可以再被加強完善的項目,本身也是不利於其於日後被加強完善的;3.恢復重定向能讓編輯歷史恢復這點個人也覺得不成立,畢竟真的想要查看的人就進WP:已刪除內容查詢來查找即可,沒必要在這些重定向的建立容易變成WP:FAN(之前不少這類的重定向都只是對這些有興趣的人為了讓結果好看而建立的)、WP:OR(這種做法容易造成原創研究名稱、內容的混入,這是因為讀者要尋找相關內容變得較為霧裡看花,因而讓原創研究內容有了混入的空間)等結果的情況下提前建立。
- 以上討論過程及結果才是讓我下定決心乾脆直接選擇將那些內容選擇刪除的根本理由,希望您以及其他在此方面反對我的維基人能理解,甚至認可,在此說明。--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2:29 (UTC)
- 我的意見是沒通過可行性報告前,都暫時不適合恢復重定向。--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4:11 (UTC)
- 基本上有鑑於近期重新導向被濫用得太嚴重(本人近期已經在交通方面抓出超過300個原創研究名稱重定向,預計會在事件結束後陸續提報刪除),因此實在認為以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新導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進行的重新導向,其重新導向處在說明此被重新導向的主題時應具備與原本條目相近的內容質量與數量,在被重新導向條目區如果原本有內容的話,應將其所有可用且不重複的內容重新貼至新的導向處才適合進行,之前的Srapoj、TimWu007等維基人對於此部分的主張標準顯然過於寬鬆,他們的標準容易製造出原創研究的溫床。--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4:33 (UTC)
- @Tem Bary Palit:那麼,能否舉出哪些原創研究重定向?(請先從營運中路線一一列出。)--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03:42 (UTC)
- 以下在此分別舉例有關過往已刪除的、現在還正在討論中的,以及近期查找出來的原創研究名稱:
- 過往被提報已被刪除的:大湖站_(高雄捷运)、勞工訓練中心站、下厝路口站、大坪頂站、高苑科技大學站(原本的重新導向目標根本就是原創研究名稱,這個名稱也是原創研究名稱)、輔大醫院站、油車口站。
現在還正在討論中的:大湖站_(捷運)—尚未公佈的車站名稱卻被無理的重新導向至岡山路竹延伸線#車站,疑似符合快速刪除方針WP:R9,此項目已被WP:R9快速刪除。- 尚未被提報刪除的正在營運中範例(在此舉20個例子):
- 1.慶城街1號—重新導向至南京復興站,而南京復興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2.南京光復站—重新導向至松山新店線,而此站名根本不屬於松山新店線的任何車站名稱
- 3.德昌站_(新北市)—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永吉公園站,而永吉公園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4.中正路_(臺北市)—重新導向至士林站,而士林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5.舞之羽—重新導向至蘆洲站,而蘆洲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6.天台_(台灣)—重新導向至台北橋站,而台北橋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7.保警總隊車站—重新導向至景平站,而景平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8.中山路车站—重新導向至中和站,而中和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9.華中橋車站—重新導向至中和站,而中和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10.華中橋站—重新導向至中和站,而中和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11.板南路車站—重新導向至橋和站,而橋和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2.永和線—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萬大樹林線,而萬大樹林線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畢竟永和線本身該屬於中和新蘆線、萬大樹林線,還是正在可行性研究的中和光復線的別名至今是沒有定義的
- 13.員山子站—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莒光站,而莒光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4.外員山站—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莒光站,而莒光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5.東園站 (臺北市)—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加蚋站,而加蚋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6.東園站 (台北市)—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加蚋站,而加蚋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7.保生站—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永和永平國小站,而永和永平國小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8.仁愛公園站—重新導向至快要完工的永和永平國小站,而永和永平國小站根本不具有這個別名
- 19.大茅圃站—重新導向至安坑輕軌,而此站名根本不屬於安坑輕軌的任何車站名稱
- 20.頭城站_(新店區)—重新導向至安坑輕軌,而此站名根本不屬於安坑輕軌的任何車站名稱
- 另外舉例部分維基人將自己的草稿重新導向至路線的相關原創研究內容範例:
1. User:Aotfs2013/草稿列表/新北捷運—重新導向至新北捷運2. 使用者:Aotfs2013/草稿列表/安坑線重新導向至安坑輕軌3. User:Aotfs2013/草稿列表/台南捷運藍線重新導向至台南捷運藍線--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11:27 (UTC)- 剩下可走VFD。
- 「
另外舉例部分維基人將自己的草稿重新導向至路線的相關原創研究內容範例
」是不成立的,因為當編者沒有回退員權限時,是不可能有不留重新導向移動權限的,因此只能用這樣方式移動至正式條目來發布草稿。--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12:19 (UTC)- 有關您提及到「華中橋站」是現在的「中和站」這點,個人剛剛查了相關資料,但沒有查出明確的相關說明,可能得請您提供相關連結,以便大家參考外加將這些內容補充至中和站的原文中。
- 有關「舞之羽」的部分,本人已將相關文字內容編入蘆洲站#車站作品中。
- 有關您提及到「另外舉例部分維基人將自己的草稿重新導向至路線的相關原創研究內容範例」是不成立的,因為當編者沒有回退員權限時,是不可能有『不留重新導向移動』權限的,因此只能用這樣方式移動至正式條目來發布草稿這點,本人看了一下最近草稿的編輯日期後,傾向認為一來這些空內容草稿是否有可能基於當事人已不再使用,因而將其刪除(當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時,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相關草稿,況且經查看相關編輯歷史,發現其根本就沒有任何相關實質內容編輯史,因此創建這些重新導向的人根本形同是在把重新導向當成原創研究在玩)?又或者是基於這些草稿已超過六個月沒有新的編輯,因而可以以WP:O7廢棄草稿的快速刪除流程來走??因此個人認為這些草稿是應被刪除的。
- 另外懇請您針對前面提過且現在還正在討論中的大湖站_(捷運)是否應該被刪除單獨做的基本定義說明,並建議參加其存廢討論—其連結為大湖站_(捷運)的存廢討論,以利這種原創研究垃圾盡快被處理掉。--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13:04 (UTC)
- 針對重定向,只要是未經官方公布的捷運站名,通通屬於WP:OR,適合刪除;針對「中和站」,我給的來源證據都來自需要付費的聯合知識庫,因此無法提供連結,尚請見諒;根據WP:O7,廢棄草稿(僅限草稿命名空間,長達六個月沒有編輯)可被快速刪除。--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13:18 (UTC)
- 但那些(包含以上列舉的三個範例以及其他草稿項目)以草稿列表命名的條目,其實根本沒有任何實質內容編輯歷史(編輯歷史僅包含建立重定向),因此幾乎可以算是假以草稿為存在的原創研究重定向,因此該被刪除(它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條目草稿),這點您應該能認同吧。
- 至於您提及到華中橋站與中和站與的來源如果需要付費的部分,那可能就沒辦法被視為可靠來源,進而被收錄吧??畢竟這樣就沒辦法做到公開可靠來源這個目標。--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13:28 (UTC)
- --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13:44 (UTC)
- 1. 想請問我們要怎麼辨識那些草稿名稱到底真的是曾經用來作為路線內容的草稿,還是根本沒有用來當作路線內容的草稿,而是假以草稿名稱為存在的原創研究重定向呢?您是否在此部分具有判斷的方法?
- 2. 既然您聲稱華中橋站與中和站的資料需要付費且是可靠的,那可能這部分得靠您來將其相關資訊標註在有關中和站的相關內容中,在此麻煩您幫忙將其完成,以避免其他維基人再度認為該連結是原創研究內容(完成時最好再通知我一下)。--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14:09 (UTC)
- 針對重定向,只要是未經官方公布的捷運站名,通通屬於WP:OR,適合刪除;針對「中和站」,我給的來源證據都來自需要付費的聯合知識庫,因此無法提供連結,尚請見諒;根據WP:O7,廢棄草稿(僅限草稿命名空間,長達六個月沒有編輯)可被快速刪除。--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13:18 (UTC)
- 蘆洲站#車站作品,整段文案侵權複製貼上,需要移除。--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2日 (三) 11:13 (UTC)
- 已做初步修正,懇請您再檢視並思考是否有更好的描述方式。--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2日 (三) 11:28 (UTC)
- @Sinsyuan想再跟你確認一件有關於前面提及的原創研究有關的事情:基於近期看到坎夫里尔斯被非原作者提出存廢討論,該名詞本身屬於原創研究內容,但該重新導向的存在源自於Tom930629移动页面坎夫里尔斯至坎布里尔斯(詳情請見[8]與[9]),想請問先前提到的那些部分維基人將自己的草稿重新導向至路線的相關原創研究內容範例(例如:User:Aotfs2013/草稿列表/新北捷運—重新導向至新北捷運)是否可以用與此名稱相同的模式來提報刪除,畢竟它們都是因為移動頁面而留下的重新導向??--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07:04 (UTC)
- --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7日 (一) 10:30 (UTC)
- 另外,移動不留重定向的權限只有巡查員、回退員、管理員持有,然而當時Aotfs2013是編者(儘管他現在有管理員權限),是不可能逾越權限做不留重定向移動,因此我認為不留重定向移動可拿來進一步討論(希望能擴大權限到延伸確認使用者支援草稿命名空間、使用者命名空間下的草稿頁面移動至條目命名空間)。--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7日 (一) 10:48 (UTC)
- 那想請問您目前對於那些將他人用戶空間到條目命名空間的重定向是否適合直接提報刪除具有何種看法?究竟是適合直接提報刪除,還是建議需要等到某種討論結束後再來進行比較合適呢?--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13:34 (UTC)
- 目前查詢到的其他可能涉及其中的項目還包含了:
1. User:Bob_Wehn/Draft/户县站、2. User:Renamed_user_074e0147cdc/上海市市域轨道交通、3. User:Owennson/阎村站 (地铁)、4.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閻村站 (地鐵)、5. User:Owennson/马各庄站、6.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馬各莊站、7.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屈庄(奔驰南)站、8.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屈庄站、9.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融兴街站、10.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瑞合庄站、11.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太和桥北站、12.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四海庄站、13.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九号村(奔驰北)站、14.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九号村站、15.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泰河路站、16.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鹿圈东站、17.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亦庄同仁站、18.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亦创会展中心站、19.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经海一路(京东方)站、20.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经海一路站、21.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定海园西站、22. User:Owennson/櫃底目錄/定海园站- 這些項目。--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13:39 (UTC)
- 一般情況下,跨命名空間重定向是可以依本站WP:R2快速刪除(但適用範圍只有條目和草稿命名空間,如條目跨計畫)。由於牽扯到使用者命名空間下的草稿頁面移動至條目命名空間所產生的重定向,若在自己(主要編者)擁有巡查員、回退員權限的情況下移動頁面不留重定向,可能會指控濫權,且可能被提報WP:ANM或是被請求撤銷巡查員、回退員的權限。延伸確認使用者(不只我)所撰寫的草稿,一般而言他們會把握其內容應有本站標準,因此他們可能不會再請求AFC審核或請求管理員移動至條目命名空間。回到這,我認為應忽略這些移動後所產生的重定向(因涉及移動權限及避嫌問題)。--Sinsyuan✍️PJTW 2026年4月28日 (二) 02:54 (UTC)
- 對不起我還是搞不清楚,例如special:Diff/92443693這樣狀況是?--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8日 (二) 03:39 (UTC)
- 为何要从如此奇怪的角度来论述?WP:UP指引本就允许“
用户自治空间子页面重定向至主空间
”,用户可以移动后再U1速删,或者出于某种原因留着(比方说记录旧草稿,或者只是懒得管)。也请您不要助长Tem Bary Palit的冗长辩论。--Srapoj(留言) 2026年4月28日 (二) 04:41 (UTC)- 原來如此,我領悟了,
囧rz……--Sinsyuan✍️PJTW 2026年4月28日 (二) 05:55 (UTC) - 只是想要釐清,如果釐清的動作被解讀為助長,這似乎存有偏見而不是就事論事了。大家都要冷靜。--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8日 (二) 14:24 (UTC)
- 拒绝接受别人的解释、用预设结果的滤镜乱套用别处的结论只会延长垃圾时间,甚至造成更多的误导。而这个讨论串能滚得这么长并非某个用户自己永动机地生成文本就能做到。--Srapoj(留言) 2026年4月28日 (二) 15:03 (UTC)
- 原來如此,我領悟了,
- 那想請問您目前對於那些將他人用戶空間到條目命名空間的重定向是否適合直接提報刪除具有何種看法?究竟是適合直接提報刪除,還是建議需要等到某種討論結束後再來進行比較合適呢?--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13:34 (UTC)
- 另外,移動不留重定向的權限只有巡查員、回退員、管理員持有,然而當時Aotfs2013是編者(儘管他現在有管理員權限),是不可能逾越權限做不留重定向移動,因此我認為不留重定向移動可拿來進一步討論(希望能擴大權限到延伸確認使用者支援草稿命名空間、使用者命名空間下的草稿頁面移動至條目命名空間)。--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7日 (一) 10:48 (UTC)
- 以上劃線內容為已確認OK之可保留內容。--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2日 (三) 08:33 (UTC)
- @Tem Bary Palit:那麼,能否舉出哪些原創研究重定向?(請先從營運中路線一一列出。)--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1日 (二) 03:42 (UTC)
- 基本上有鑑於近期重新導向被濫用得太嚴重(本人近期已經在交通方面抓出超過300個原創研究名稱重定向,預計會在事件結束後陸續提報刪除),因此實在認為以在更廣泛的文章中描述或列出的子主題或其他主題。此類重新導向通常指向文章的特定部分進行的重新導向,其重新導向處在說明此被重新導向的主題時應具備與原本條目相近的內容質量與數量,在被重新導向條目區如果原本有內容的話,應將其所有可用且不重複的內容重新貼至新的導向處才適合進行,之前的Srapoj、TimWu007等維基人對於此部分的主張標準顯然過於寬鬆,他們的標準容易製造出原創研究的溫床。--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4:33 (UTC)
- 離個題,臺南捷運藍線的車站名需要有人去刪掉替換為編號[10],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08 (UTC)
完成,[11],已去除無來源之車站名稱。--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19 (UTC)
- 感恩,連英文都捏好了,真心佩服。--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25 (UTC)
- @Tisscherry:綜合規劃報告書內寫有「規劃中站名」,仍可寫入,但不加入連結。--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1 (UTC)
- 我剛剛上網查詢過查不到任何相關資料,想請問您在哪邊有看到綜合規劃書?請提供連結以供參考。--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3 (UTC)
- 「綜合規劃階段成果,尚未定案,僅供參考」,我認為應以網站內容編寫,官方自己都不確定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3 (UTC)
- @Tisscherry、Tem Bary Palit:附件:台南捷運藍線綜合規劃報告書(請見page 7-7)--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6 (UTC)
- 經查看您提供的報告書以及在報告書中的7-5 ~ 7-6的仁德線土建長度約 6.46 公里,路線起於臺鐵大橋站,起點設置 B01 站與大橋站轉乘,路線往南利用中華路、中華東路(臺一線) 中央分向島佈設高架橋,路線上經過家樂福、國賓戲院、南紡購 物中心等民生及商業機能較高之區域,其間鄰近中華路/中山南路 口北側設置B02站、中華路/中華二路口南側設置B03站、中華 東路一段/小東路口南側設置B04站、中華東路一段/瑞祥街口北 側設置 B05 站、中華東路二段/中華東路二段 203 巷南側設置 B06 站,通過B06站後經由中華東路二段/東門路口之主支線道 岔段轉入東門路後,於富農街一段設置B09站,後延東門路至仁德轉運站南側設置B10站,並於B10站東側設置尾軌與機廠聯絡軌,未來延伸線可由尾軌銜接。一段文字,個人評斷在7-7的標示實在不像是正式的車站名稱,而是地理位置的說明。
- 因此個人不認為這些名稱是在現階段適合直接寫入車站名稱的表格的,尤其是有關英文翻譯的部分。--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14 (UTC)
- 網站裡有這句:「綜合規劃階段成果,尚未定案,僅供參考」,官方網站尚未放上,而且預測了完工日期,我認為不應該寫上去,若是可以,官方自己會寫在網站上的,重申,這表示官方自己都不能確定,故不應該放入。--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15 (UTC)
- 而且從我前一則提及到有關報告書中的內容也可以判定該名稱幾乎不可能是正式車站名稱。--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17 (UTC)
- @Tisscherry、Tem Bary Palit:附件:台南捷運藍線綜合規劃報告書(請見page 7-7)--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6 (UTC)
- 而且那些名稱幾乎也不可能是規劃的名稱,而是地理位置的說明—就如同桃園捷運淺棕線中的大檜溪指的也一定是地理位置,跟正式或規劃中的車站名稱完全無關。--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23 (UTC)
- 基於地理位置實在不可能寫在車站名稱的表格中,故我會將您的這二次編輯進行回退。--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6:28 (UTC)
- @Tisscherry:綜合規劃報告書內寫有「規劃中站名」,仍可寫入,但不加入連結。--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6:01 (UTC)
- 感恩,連英文都捏好了,真心佩服。--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25 (UTC)
- 我的意見是沒通過可行性報告前,都暫時不適合恢復重定向。--提斯切里(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4:11 (UTC)
- @Tem Bary Palit:我覺得你來處理比較好,就在「路網介紹」稍微提及這些路線,再做重定向(依照現在狀況;需附來源)--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0:48 (UTC)
- 有關於你我的這些主張是否被接受的部分,目前看來我的這四個主張至今在某些存廢討論中有被接受,某些則否,而你的這二個主張則是完全沒有被討論定義過的—都是只有在結果論上被疑似在該主題上的FAN滿足達成,但並沒有被明確討論定義過(更重要的是為何是重新導向至這些地方,而非刪除或以移送維基新聞等其他方式處理,同時重新導向至這種地方時,原本頁面的內容是否應該被貼到新的導向處—我一直都認為如果要進行收錄標準的重新導向,最佳的處理方式就是在重新導向的同時,將原本的內容全數貼到新的重新導向處(重複內容除外),外加在重新導向的同時讓相關說明內容直接置頂(例如在將A導向至B時,將A的導向處設置為B#A))。--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8 (UTC)
- @Tem Bary Palit:那麼,如果把你這樣的思維擴大到整個專題(不僅限VFD),其他編者會不會願意接受?--Sinsyuan✍️祝賀臺北捷運通車30週年! 2026年4月20日 (一) 10:29 (UTC)
- 另外,已知正式站名應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而不是罐頭敘述要求站名條目不可重新導向至所屬路線,以及User:Sinsyuan之前聲稱過的XX捷運/地鐵線假如尚未建立或被存廢刪除時,若能確定是屬於哪個捷運系統時,是可以直接建立其重定向至所屬系統這二點的地位最多與我長期的主張:1. 單一車站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車站,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記載該車站的路線或任何該車站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2. 單一路線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路線,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該路線所屬的縣市軌道交通路線總攬;3. 單一交流道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交流道,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任何路線區域交流道總攬或不同道路項目的總攬區;4. 單一公路可以被導向至記載其根本內容的公路區域,但不適合被導向至不同道路項目的總攬區。具有相同的共識地位(也就是最多將這些都當作社群至今缺乏明確共識來定義),甚至可能還更低,原因在於我所主張的這四點屬於近期部分的存廢討論結果的共識(屬於短期性小範圍的共識),而User:Sinsyuan的這二個主張則是完全沒有任何相關討論內容的,完全不屬於任何被討論過的共識。--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0:22 (UTC)
Talk:李貞秀#爭議章節
诚邀阁下参与Talk:李貞秀#爭議章節的相關討論。--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日 (日) 11:45 (UTC)
捷運、高鐵logo
基於c:Commons:TOO Taiwan和c:Commons:電子郵件模板,我想,如果我們編者發送logo授權請求書給各大捷運公司和高鐵公司,如獲授權(Ticket:xxxxxxxxxxxx),我們就用在Module:adjacent station,大家覺得如何呢?@Wcam、翰翔、Tem Bary Palit:--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4:23 (UTC)
- 不如一次多提出一些在站內可以用的地方(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3月7日 (六) 08:39 (UTC)
- 不過,Wcam在我的討論頁說明:「
根據Wikipedia:使用文件#合理使用及非自由內容規定,在主要中文存取地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應當視作非自由內容。
」依照Wcam的邏輯,在本站應視為非自由檔案。不過,在來源地達到原創性門檻,但在美國沒達到原創性門檻,如何有效且合法只在本站使用?(已知各自的鐵路logo分別在XX捷運、XX捷運公司、台灣高鐵、台灣高鐵公司條目可使用)--Sinsyuan✍️PJTW 2026年3月7日 (六) 09:31 (UTC)- 我中過一次原創性門檻的伏,所以我可以大概說一下:只要存取國或是美國其中一個管轄區被著作權保護,那就只能遵照非自由使用方針使用。全景自由可能可以試試看,但臺灣應該沒啥機會。見我寫的User:Saimmx/NFCC。--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1 (UTC)
- Wikipedia_talk:使用文件#有关T:PD-ineligible-USonly的文件是否为非自由文件的讨论--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8 (UTC)
- 注意:這裡的存取國包含的是台港澳中星馬,其他地區目前的共識是可視為本地自由。--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45 (UTC)
- 我中過一次原創性門檻的伏,所以我可以大概說一下:只要存取國或是美國其中一個管轄區被著作權保護,那就只能遵照非自由使用方針使用。全景自由可能可以試試看,但臺灣應該沒啥機會。見我寫的User:Saimmx/NFCC。--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1 (UTC)
- 不過,Wcam在我的討論頁說明:「
- 另外叫一下也在做圖片著作權的 @Taiwania Justo--Saimmx(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5 (UTC)
- 請有關權責人員寫授權信到VRT,或是拿到公文後掃描寄到VRT。目前只能這樣。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6年3月15日 (日) 04:41 (UTC)
- 哎呀呀!現階段還是不隨意亂用吧!--Sinsyuan✍️PJTW 2026年3月26日 (四) 10:22 (UTC)
- 請有關權責人員寫授權信到VRT,或是拿到公文後掃描寄到VRT。目前只能這樣。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6年3月15日 (日) 04:41 (UTC)
對於市鎮行政首長選舉的一些建議
中維對於除中華民國外的民選市鎮的行政元首(也就是市長/縣長或等同職位)的選舉條目(儘管收錄數量並不算多)大多都有獨立條目分割;但是對於中華民國台灣的地方選舉則將其放在主條目(該年度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內。簡單參考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的作法,或許這一點應該需要被改變。(例:由2026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台北市==>2026年台北市長選舉)
這將會創建上百個條目,總體而言算是一個大改動;並且專門對每一次縣市首長選舉有條目報導,而不是將其放在同年地方選舉的主條目中。從長遠角度而言,這樣做更佳規範,而且有助於編者對選舉期間的細節、事項進行詳細編修,或許也能創造不少GA/FA;但是也要注意避免過於碎片化、中立、冗余、愛好者內容般堆積等問題。如果大家認同,那麼最好也將這個定位正式的編輯方針,並且支持並推動對其他通遼小國的選舉收錄。
希望諸位對此進行嚴肅和認真考慮,發表一些建議,並感謝各位能夠提供意見。--FK8438(留言) 2026年1月15日 (四) 05:03 (UTC)
- 這可能很取決於相關部分有多少的有效內容。在有效內容充足的情況下,拆分條目不失為一個好選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8日 (日) 08:36 (UTC)
- 對此,這裡是一些補充:
- 關注度肯定是沒有問題的。理論上地球任何一個「行政市鎮」的首長選舉都有將假定擁有足夠關注度。無論是英文維基百科還是少數中維的條目都如此創建,而似乎只有中華民國/臺灣東亞的民主之光卻反其道而行之。簡而言之,將每一個縣市長選舉拆分是通用且無可爭議的慣例。
- 然而,許多時候對於缺乏中文內容/較少被華語群體關注的國家而言,編者會喜歡將這些中期選舉的結果放在一個主頁面。本人並不反對這樣做,但對於篇幅而言會不得不精簡很多細節,不過另一方面也使得對於國家層面的政治變動得以更完善地詮釋。
- 許多時候將地方首長選舉放在一起會使得內容被精簡,雖然避免了愛好者內容,但也導致了重要的資訊和延伸介紹的損失;而如果將這些本就受此影響的選舉再拆分開來,將要重新搜查資料然後幾乎完全重寫許多段落。臺灣的九合一大選的條目中,如果以單獨選舉而言,每一篇的內容幾乎都難以算作一篇合格的條目,而更加像是一個簡單的介紹。
- 暫時還沒有想到任何顯著的缺點或者窒礙難行的地方,不過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發表對此的意見的。這種在二十多年下來的長期慣例確實難以更改和適應。
- 如果這個提案得到大部分人的共識,那麼大概的結果將會類似這樣(坦白說這篇條目並不算好,但格式應該沒差)
- --FK8438(留言) 2026年1月19日 (一) 15:07 (UTC)
- 縣市首長選舉關注度沒有那麼高(至少比起諸如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或是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之類選舉而言),新聞也較少報道,比較難以符合收錄標準。除非有很多不同立場的媒體報道,否則不建議。--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6年2月17日 (二) 11:07 (UTC)
- 怎麼會呢,台灣可是全世界媒體密度最高的國家--Kanshui0943(留言) 2026年2月21日 (六) 15:56 (UTC)
- 縣市首長選舉關注度沒有那麼高(至少比起諸如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或是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之類選舉而言),新聞也較少報道,比較難以符合收錄標準。除非有很多不同立場的媒體報道,否則不建議。--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6年2月17日 (二) 11:07 (UTC)
- 對此,這裡是一些補充:
- 台灣選舉相關條目中,個人在小型選舉中傾向合併撰寫,如2024年中華民國鄉鎮市區長、縣市議員補選、2027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補選等,這在他國選舉中亦然。
- 但分拆條目,認真而言,窒礙難行的地方就是此乃超級大工程。收錄標準部分是沒問題,但根據你維政治條目編輯者稀缺(或是整個中維的編輯者稀缺),這種大工程光是把這世紀縣市長選舉條目分拆完可能都2030年了。上世紀的選舉更是少有網路資源,分拆後找資料又是大工程。
- 再者,誠如你說避免了愛好者內容部分,台灣選舉又涉及WP:CTOP/1945TWP,難保某些有心人士在上面大搞資訊戰或是FANPOV、編輯戰又要更多人力去維護,類似案例詳見2014年臺北市長選舉爭議事件、Special:Contributions/Satricky2005。--Kanshui0943(留言) 2026年2月21日 (六) 15:53 (UTC)
- 好像在中维上,凡是统一地方选,条目上也是统一的,例如2019年日本地方選舉、2026年大韩民国地方选举。
- 不反对进行拆分,但是单就九合一选举来说,确实工作量巨大。--Luoniya(留言) 2026年2月21日 (六) 16:11 (UTC)
- 如果不考慮出既成慣例的話,那麼將所有地方選舉合併還是拆分而言,哪個會對維基百科的長遠發展和內容呈現更為有利?如果有些編輯的習慣是因為十幾年來一直如此才延續的,那麼當然不應該輕易改動;但總體而言,我認為改為拆分將會是一個更好的選擇。總體而言,或許對於議會形選舉(例如議員、立法委員等)不應拆分,對於單一席次的首長選舉(總統、縣市長、縣轄市長)應拆分。
- 至於對於@Kanshui0943的意見,本人基本同意此說法。或許如果真的要拆分,將所有內容全部提前半保護可以勉強減少破壞的情況?
- 對於早期且缺乏資料的選舉,這一點確實沒有任何解決辦法,不過最多也不過只是200-300多個條目,3-6個月左右也能完成。--FK8438(留言) 2026年3月4日 (三) 00:31 (UTC)
中國電影電視名人錄
今天翻閱1983年的香港《電影雙周刊》,看見一則台灣《今日電影》雜誌社出版《中國電影電視名人錄》的廣告,云書中足有收錄500人。在二手拍賣網站能看到內文截圖樣品[12],國家圖書館有收藏[13]。此書可能是對於較早期中國民國系演藝人物來說天書級別的來源,可惜香港沒有收藏。@Will629@Saimmx@克勞棣@Infodump0--Factrecordor(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14 (UTC)
- 謝謝,傳播調查資料庫看起來很有趣。政大論文看來是「黃仁、梁海強、戴獨行、徐桂峰、孟莉萍、李南棣等主編(1982):《中國電影電視名人錄》,台北:今日電影雜誌社。」--Saimmx(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15: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