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事变
三四事变,又称三四事件或屏东三四事件,是一起发生在屏东的冲突事件。该事件是二二八事件的构成事件之一。
经过
背景与准备
1947年3月2日,二二八事件在台北爆发的消息传至屏东地区;在公开场合,部分台湾籍人士与外省籍人士(以下略称“外省人”)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随后,屏东市参议会副议长叶秋木决定召集群众,响应台北市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但是,议长张吉甫则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同时,屏东市市长龚履端等人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1]
爆发与谈判
4日,屏东车站等地自清晨开始即发生外省人遭殴打事件;不久,大批群众集结在邮电局前企图暴动。当日9时,当地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以下略称“处委会”)召开会议;会中,有人提议接收当地警察局的武器,委员会最终决议“由各机关选出代表接洽移交管理”。会议结束后,市参议员颜石吉等11人前往会见市长,以交涉解决武装相关事宜,但为其所拒;随后,颜石吉等人又要求市长劝告宪兵队及驻军解除武装,但遭市长以无权答应为由拒绝。此时,群众已开始集结于市政府办公厅舍外,屏东市警察局局长为避免冲突扩大而撤除市政府与警察局周围的岗哨。12时半,部分群众冲入市政府厅舍准备挟持市长,但市长在警察局长护送下离开当地,并转往宪兵队所在地;随后,市长向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发送电报报告事情经过,并请示处理方针。
同时,参议会秘书简清榆组织治安纠察队,以监视叶秋木等人的行动,并抑制群众的冲动,又亲自游走劝导群众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当日20时,叶秋木与简清榆等人至宪兵队处会见市长,并互相提出谈判条件,最后达成宪兵不开枪、收缴民间武器及和平解决等原则;此外,因市长要求对方派驻人员于宪兵队以便利联络,叶秋木最终留在当地。[1]
冲突与调停
5日,宪兵队所在地的警戒线外集结多位群众,且其中部分成员持有枪械。9时,群众开始攻击宪兵队;15分钟后,警察陈泽春在战斗中身亡。11时,处委会代表颜石吉等再度会见市长,表达希望市长比照台南当局解决之意,但仍遭拒绝。不久,群众前往台湾省立屏东农业职业学校取得枪械,更有原住民数百人即将自山区前往当地。20时,在避免宪兵队因兵力不足遭攻陷考虑下,市长撤往地点远离市区的飞机场。
6日,市长认为市区治安已有改善,简清榆也认为紧张情势已过,因而决定著手处理剩下事务。下午,“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屏东分会”正式成立;在成立大会中,其成员通过了13项要求,其层面包含政治、军事、经济等。同时,为了解市区情况,市长委请民政科长魏耀沌与叶秋木等前往飞机场之外探查。
7日,叶秋木被派往青年行动队与学生队等组织所在地调停;相关事宜暂获解决后,青年团筹备主任黄联登于当晚打电话给市长,表示准备于隔日前往迎接市长返回市政府。[1]
处理与恢复
8日,议长张吉甫、台湾省参议员陈文石前往飞机场会见市长;随后,市长以未获长官命令为由,决定不离开当地,但仍委派主任秘书等前往市政府,以使群众了解有关当局的处理态度。张吉甫等离开后,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师独立团第三营营长刘和啸率军抵达飞机场,并出示长官电报命令,表示将以和平手段解决,同时肃清叛乱分子。12时半,处委会部分人员抵达飞机场,市长命令15时前必须将所有武器予以收缴。15时,刘和啸率军进入市区,除掳获7人外,并未遭遇反抗,又至中央旅社释放遭拘禁的外省籍人士25名。
9日,市长自飞机场返回市府,各政府机关恢复办公。随后,宪兵队开始拘捕人犯,叶秋木等遭逮捕。
12日,叶秋木在游街示众后遭公开枪决[2];市长要求简清瑜、孔德兴、陈明和、陈文石等在议会协助恢复秩序。同日,有关当局依“屏东市军政宪警及各级户政人员联合清查户口应行注意事项”,以“区”为单位进行户口清查工作,藉以“肃清不良分子、清查不法物品”及调查日本时期的活跃分子,又进行“七户连保”的任务执行。
15日,有关当局宣告屏东市七区清查任务完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