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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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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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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意思内央(或直属)的秘书部门

中书省,是中国隋朝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令。唐高宗时曾一度改称西台武则天时称试凤阁唐玄宗时一度称紫微省,民间称之中堂

沿革

中书省是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有详拟定稿之意[1]:66。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览批阅,御印可其奏,称印画[1]:66。经此手续后,便可降出奉行[1]:66。即是说,皇帝在政府所下一切最高命令有其同意权,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1]:66。除中书省以外,还有负责审查诏令内容的门下省,以及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尚书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不过,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开始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元朝政府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由于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地位较前代尤为重要。中书令通常由皇太子担任。中书省除为决策机构外,还负责直接管辖首都大都附近的腹里地区。在腹里地区以外,在全国各地设置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初为中书省派出机构,后演变成为地方政府

明朝初年,沿袭前朝,由中书省统六部。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2]。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3]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4]。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5]

时间 丞相 平章政事 参知政事
洪武元年戊申
(1368年)
李善长 宣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师
徐达 信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常遇春 鄂国公兼太子少保
胡廷瑞
廖永忠 德庆侯
李伯昇
赵庸 左丞兼副詹事
王溥 右丞兼副詹事
杨宪
傅𤩽 八月免
汪广洋 十二月任
刘惟敬 十二月任
洪武二年己酉
(1369年)
李善长 宣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师
徐达 信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杨宪 右丞,九月任 汪广洋 四月迁陕西参政
刘惟敬 三月迁广西参政
蔡哲 正月任。五月迁福建参政
陈亮 十月任
睢稼 十月任
侯至善 十一月任
洪武三年庚戌
(1370年)
李善长 韩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师
徐达 魏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太傅
杨宪 七月迁左丞。寻伏诛
汪广洋 左丞。忠勤伯
陈亮 三月出知苏州府
睢稼 四月兼弘文馆学士
侯至善
胡惟庸 正月任
李谦 九月任。十二月迁广东参政
洪武四年辛亥
(1371年)
李善长 韩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师。正月致仕
徐达 魏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傅
汪广洋 右丞相,正月任
胡惟庸 右丞,正月任 侯至善
宋冕 闰三月任。六月迁江西按察司副使
洪武五年壬子
(1372年)
汪广洋 右丞相 胡惟庸 侯至善 罢免
洪武六年癸丑
(1373年)
汪广洋 右丞相。正月左迁广东参政
胡惟庸 右丞相,七月任
丁玉 六月任
冯冕 六月任
洪武七年甲寅
(1374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右丞,四月任 冯冕
侯善 五月任
洪武八年乙卯
(1375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冯冕
侯善
洪武九年丙辰
(1376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洪武十年丁巳
(1377年)
胡惟庸 九月迁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九月复
丁玉 九月改御史大夫
洪武十一年戊午
(1378年)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
洪武十二年己末
(1379年)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十二月谪海南,赐死。
殷哲 左丞,十一月任
李素 右丞,十一月任
方鼐 左参政,九月任
殷哲 右参政,九月任。十一月降通政,寻升左丞
洪武十三年庚申
(1380年)
胡惟庸 左丞相。正月赐死。 殷哲 左丞,正月罢
李素 右丞,正月罢

属官

隋唐宋元之演变

前汉 后汉 隋(炀帝) 唐(玄宗) 主要职务
  中书令   中书监令 中书监令 内史令 中书令 中书令 立制、诏敕之记录・传达。
      中书侍郎 中书侍郎 内史侍郎 中书侍郎 中书侍郎 行中书令
  散骑常侍 散骑侍中共平尚书奏事 散骑常侍 通直散骑常侍 门下省集书散骑 右散骑常侍 (加官)不常设
谒者 谒者仆射 谒者仆射 谒者仆射 谒者 谒者台大夫 通事舍人 (谒者监) 行谒者监

明初废止前

中书省结构中有[6]

中书省属官左、右司中:

  • 左司郎中,正五品
  • 右司郎中,正五品
  • 员外郎,正六品
  • 都事,正七品
  • 检校,正七品(洪武二年革)
  • 照磨,从七品(洪武二年革)
  • 管勾,从七品

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

都镇抚司(甲辰十月改隶大都督府):

  • 都镇抚,正五品

考功所(洪武元年革):

  • 考功郎,正七品

参考文献

引用

  1. ^ 1.0 1.1 1.2 1.3 钱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香港: 人生出版社. 1952. 
  2.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3. ^ 明史》(卷109):“中书令时中书及都督府议仿元制,设中书令,太子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长,学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礼师傅,讲习经传,博通古今,识达机宜。他日军国重务,皆令启闻,何必作中书令乎?”遂不设。”
  4. ^ 明史》(卷109):“明太祖初壹海内,仍元制,设中书省,综理机务.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参政,而吏、户、礼、兵、刑、工六尚书为曹官.行之一纪,革中书省,归其政于六部,遂设四辅官。”
  5. ^ 明史》(卷72):“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6.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以统领红职.置属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从七品.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吴元年革参议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检校所、断事官.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寻改中书舍人.”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