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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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诵律》(梵语:Daśa-bhāṇavāra-vinaya),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佛教戒律经典,属于说一切有部。由弗若多罗与鸠摩罗什汉译,共61卷。
释义
相传原名《八十诵律》,相传是优婆离在第一次集结时,在结夏九十日期间,分成八十次诵出,故名八十诵律。阿育王时,优波掘多以后世钝根不能具受,删为十诵,故称《十诵律》[1]。
此律为说一切有部的根本律经,梵文本在现代考古成果下多已发掘出土,且已刊印出版。[2]。现存汉译的十诵律,依‘大正藏’所载,分为六十一卷。
流传历史
鸠摩罗什至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从卑摩罗叉,曾受此律传承,但鸠摩罗什因故还俗,根据传统,鸠摩罗什本人不敢传授戒律[3]。后邀请罽宾三藏弗若多罗至长安传授戒律。
姚秦弘始六年(404年)十月十七日,集义学沙门六百余人于长安中寺,由弗若多罗诵出,鸠摩罗什译文;但仅完成三分之二,弗若多罗入灭。[4]当时所译只凭口传而无梵本,弗若多罗一去世,译事即告中辍。远在江南庐山的慧远大师闻知此事,慨恨良深。[5]
隔年慧远修书给昙摩流支,邀请他至长安传授戒律[6]。昙摩流支应邀到长安,依据携来的梵本诵出,鸠摩罗什继续译出,共译出五十八卷本。[7]未及删定,罗什入灭[8],卑摩罗叉将初稿带到寿春(今安徽寿县)石涧寺,又补译出《善诵毗尼序》(或称《毗尼诵》)三卷,整理为六十一卷。[9]
河内僧业游长安,追随鸠摩罗什学《十诵律》,后来在姑苏(今江苏苏州)宣讲。赵郡慧询亦从鸠摩罗什受学,后去广陵(今江苏扬州)传道。卑摩罗叉在罗什卒后携带此律至江陵(今湖北江陵)各地弘扬,江左慧猷从他受业。时僧尼竞相传抄。[10]
《十诵律》传入中国后,与《四分律》、《五分律》、《摩诃僧祇律》并为四大律典。盛行于南北朝时期,与《僧祇律》并为显学,江南一带多尊崇《十诵律》,关中则多尚《僧祇律》。隋唐时期,因为律宗尊崇《四分律》,渐被取代。
《十诵律》与上座部巴利律戒条接近,但因属于不同部派,其所述的制戒因缘有差别。
引用
- ^ 《出三藏记集》:“佛泥洹后。大迦叶集诸罗汉。于王舍城安居。命优波离出律。八万法藏有八十诵。”“萨婆多部者。梁言一切有也。……本有八十诵。优波掘以后世钝根不能具受故。删为十诵。以诵为名。谓法应诵持也。”
- ^ 佛光大辭典-十誦律. [2024-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3).
- ^ 《祐录》卷14:“初什在龟兹,从卑摩罗叉律师受律。卑摩后入关中,什闻至欣然,师敬尽礼。卑摩未知被逼之事,因问什曰:‘汝于汉地大有重缘,受法弟子可有几人?’什答:‘汉境经律未备,新经及律,多是什所传,出三千徒众,皆从什受法。但什累业障深。故不受师教耳。’”
- ^ 《出三藏记集》卷第3:“罗什法师于长安逍遥园三千僧中共译出之。始得二分馀未及竟。而多罗亡。”
- ^ 《出三藏记集》卷3:“十诵之中始备其二。多罗早丧中涂而废。不得究竟大业。慨恨良深。”
- ^ 《高僧传》卷2:“若能为律学之徒,毕此经本,开示梵行,洗其耳目。”
- ^ 《释氏通鉴》卷第三:“庐山远公,走书关中,劝流支足成之。秦王亦加敦请,流支乃与什公续之。至来秋而终焉,律仪大备,自此而始。”
- ^ 《高僧传》卷2:“研详考核条制审定。而什犹恨文烦未善。”
- ^ 《出三藏记集》卷3
- ^ 慧皎在《高僧传》卷十一《论律》说:“自大教东传,……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