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是南北朝的州。
梁武帝天监十三年(514年),南梁为抵御北魏,任命蛮族田超秀为定州刺史,在蒙笼城(今湖北省麻城市东北)设置定州,下辖建宁郡。大宝元年(550年)正月,定州刺史田聪能归降东魏,东魏定州下辖弋阳郡、北建宁郡、汝阴郡、新蔡郡、安定郡五郡,治所在弋阳郡蒙笼城。北齐又称南定州,下辖弋阳郡、北建宁郡、阴平郡、定城郡,北周夺得后一度改为亭州。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南定州、弋阳郡、北建宁郡、阴平郡、定城郡全被废除,信安县地入黄州。
南梁普通四年(523年)在布山(今广西桂平市西南)设置定州,为区别麻城的定州,称之为南定州。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
|
|
|
---|
江表地区 | |
---|
淮南地区 | |
---|
淮北地区 | |
---|
河南地区 | |
---|
江汉地区 | |
---|
岭南地区 | |
---|
沅湘地区 | |
---|
巴汉地区 | |
---|
蜀中南中地区 | |
---|
|
|
|
|
---|
江表地区 | |
---|
沅湘地区 | |
---|
岭南地区 | |
---|
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
---|
|
|
注释 |
---|
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