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张惟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惟方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兼参议
籍贯福建漳州府平和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张惟方(?—?),字崇仁,福建漳州府平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五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九十二名,登三甲第六十七名进士[1][2]。历官湖广德安府知府,三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副使兼参议、分守湖北道[3]

家族

曾祖张宜茂;祖父张秉华;父张荣平,曾任寿官。前母阮氏;母曹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八十二》:万历三十一年三月,以湖广德安府知府张惟方为本省副使兼参议、分守湖北道,直隶松江府知府许维新为河南副使兼理兵备,以御史涂宗浚为大理寺右寺丞,都给事中张问达为太常寺少卿,于若瀛为南京鸿胪寺卿,刘卿为山东右布政,荆州俊为湖广按察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杨楷
明朝德安府知府
万历二十三年任
继任:
朱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