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荟
李荟,(1910年—2000年6月7日),原名李荟椿,别号列伦。中国广东省梅县松口盘龙村人。中华民国国军少将。[1]二二八事件后任台中市市长5个月。
家庭
李荟1910年出生。曾祖父李九香是广东著名慈善家。父亲李柏存是同盟会会员,辛亥革命爆发后劝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部响应革命党,受孙中山赏识,历任道尹、文昌县县长。大哥李蔚曾任国军少将。二哥李蔼曾任陈诚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中校营长,1937年淞沪会战时在南翔率部抗击数千日军阵亡。[2][3][4]
学历
李荟先后就读于上海暨南大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四期骑兵科、早稻田大学政经部及东京帝国大学农经部。[1]曾在中央训练团、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工高级班受训。[2]
经历
李荟先后任广东省党政干部训练团少校教官,中央军校第四分校中校政治主任教官,抗日战争第四战区司令部教导大队上校大队长,陆军暂编第二军上校科长,第七战区司令长官部少将督察。1942年后任中国远征军第一路司令长官部政治部少将督察,第六十二军政治部少将主任。[1][2]他曾参与1932年淞沪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他曾参与粤北会战、桂柳会战、衡阳保卫战等。[2]
抗日战争结束后,他随第六十二军接收台湾,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少将参议。[1][2]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台中市国民党党部指责台中市长黄克立应变无方,擅离职守,使事态扩大,黄克立于4月4日自请辞职。[5]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于4月7日派李荟代理台中市长,上任后发表市政方针,表示遵守陈仪命令,恢复社会秩序,步骤有三:(一)首要清奸除暴,收缴匿藏武器,鼓励公正检举非法行为者。(二)本省同胞须经过“再教育”,能有爱国观念。(三)著重生产建设,解救失业问题。市府工作同志,须安心工作,不得放弃职责。同年9月3日卸任。[6][7][8]
1948年11月任广东省三水县县长[1]。1950年再赴台湾,任台湾省政府教育厅专门委员[1],1968年7月任省立大湖农业职业学校校长,任期内该校改制为“台湾省立大湖高级农工职业学校”(2000年改为国立),1977年2月卸任。[9]并曾任中兴大学、台中商专、岭东商专教授。[1]
2000年6月7日于台中市逝世。[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梅州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编). 李荟. 《梅州将军录》. 2013年12月: 85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通过政协广东省梅州市委员会.
- ^ 2.0 2.1 2.2 2.3 2.4 章子惠 (编). 《臺灣時人誌》. 台北市: 国光出版社. 1947年: 55 –通过国家图书馆 台湾记忆.
- ^ 王会均. 海南《文昌縣志》研究(四) (PDF).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馆刊》. 2003-12, 第9卷 (第4期): 84 [中华民国92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25). 简明摘要.
- ^ 李蔼:富家子弃医从戎抗日殉国 - 军政. 客家网.
- ^ 欧素瑛. 二二八事件期間縣市首長的角色與肆應 (PDF). 《台湾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14年12月, 第21卷 (第4期): 90 [民国103年12月]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19). 简明摘要.
- ^ 李薈市長照.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开放博物馆.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 ^ 臺中市長 李薈繼任. 台湾新生报. 1947-04-07 [202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4) –通过政大数位典藏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
- ^ 臺中市政方針 李市長發表談話. 台湾新生报. 1947-04-13 [2021-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通过政大数位典藏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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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 - ^ 歷任校長. 国立大湖高级农工职业学校.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5).
外部链接
- 李荟在台中市长办公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