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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兆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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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兆沄(1784年—1877年),字莹川、号拙安,直隶天津县(今属天津市)人,清朝政治人物。谥文和[1]

生平

嘉庆十五年(1810年),乡试中举;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登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2],次年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国史馆协修、国史馆汉纂修、国史馆提调、功臣馆纂修、起居注协修[3]。道光八年(1828年),任湖南乡试正考官。次年,任会试同考官、文渊阁校理[2]。道光十一年,任日讲起居注官、江苏松江府知府。道光十三年,任江苏苏州府知府。道光十七年,改任江苏江宁府知府[4],署江苏江安粮储道[5]江南盐巡道。道光十九年,任江苏江安粮储道;道光二十三年,署江宁布政使[3]。咸丰元年(1851年),任河南按察使。次年,任山西按察使。咸丰三年,署河南布政使。咸丰四年,署山西布政使[3]。咸丰九年,任浙江布政使[2]

著作

著有《戒讼说》、《捕蝗备要》、《易义辑闻》、《篷总录》。

家族

有子沈维钰沈维璥沈维瑞,孙沈恩闿沈恩益沈恩官沈恩绂沈恩嘉

参考资料

  1.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册下 ,1064
  2. ^ 2.0 2.1 2.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 702001218-1号
  3. ^ 3.0 3.1 3.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 702001218-2号
  4.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 702001218-5号
  5.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册3 ,331
官衔
前任:
黄在厚
松江府知府
1831年-1833年
继任:
李正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