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垣京,又作王恒京,福建晋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举人,榜名莫与京[1],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授南城县知县,升任广西按察使[2]。
参考
- ^ 清乾隆三十年刊本《晋江县志·卷之八》
-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五十七·人物志隐逸):王恒京,崇祯丁丑进士,由南城令迁至广西按察使。归家,题斋壁,有“诗书债重售仍负,藜藿情多去复来”之句。三子俱诸生,偕隐躬耕,人莫知其为总宪之子也。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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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95名 名次略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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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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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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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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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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