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谟
范承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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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福建总督 | |
籍贯 | 奉天府 |
族裔 | 汉军 |
旗籍 | 汉军镶黄旗 |
字号 | 觐公 |
谥号 | 忠贞 |
出生 | 明天启四年(1624年) 奉天 |
逝世 | 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 福建省福州 |
亲属 | (父)范文程 (弟)范承勋 (子)范时崇 (侄)范时绎 (孙)范宜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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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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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承谟(1624年—1676年10月22日),字觐公,一字螺山,奉天人,隶汉军镶黄旗,清朝开国重臣范文程之子。进士出身,曾任浙江巡抚、福建总督。三藩之乱期间,被耿精忠囚禁两年之久,最终被其绞杀。朝廷追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忠贞。
生平
早年
范承谟为大学士范文程次子,虽年仅十七即选充侍卫,仍赴科考,并于顺治九年(1652年)考中壬辰科二甲二十三名进士,选庶吉士,授内弘文院编修。累迁秘书院学士,且为康熙帝少时帝师。
浙江巡抚
康熙七年(1668年),授浙江巡抚。当时清兵入关内未久,民众流亡,生产尚未完全恢复,浙东宁波、金华等六府一带荒地尤多。总督赵廷臣请求免除赋额,圣祖命承谟实地勘察。承谟经过遍行各府,请求免除荒田及水冲田地的赋税共计三十一万五千五百多亩。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府因水灾导致饥荒,承谟拿出布政使库银八万,购买湖广米粮赈济灾民,最贫困者按老弱例供给,救民甚多。他还上疏请求“漕米改折,石银一两。明年麦熟,补征白粮,以三年带征。灾重者如例蠲免”并得到朝廷许可。康熙十年(1671年),因疾请求解职,被召还。总督刘兆麒、提督塞白理上疏提到,浙江民众请留承谟一百五十馀牒,给事中姜希辙、柯耸,御史何元英等上奏对其褒扬有嘉[1]。结果圣祖命承谟继续留任。康熙十一年(1672年),承谟又奏称湖州、嘉兴两府白粮加耗,多寡不一,请求每石以加四斗五升为限,又奏免除温州、台州二卫康熙九年以前的逋赋以及石门、平阳未交足之轻继月粮,皆交户部讨论施行。
福建总督
康熙十一年十月,承谟被提拔为福建总督,请辞未获许可,请求上京入觐。次年七月,至京师,面见圣祖。承谟病体尚未痊愈,圣祖命御医为其诊治,并赐药物。待病情稍有好转,即赴福建就任。圣祖赐其冠服、鞍马。福建总督驻所原在漳州,此时由于即将撤籓,故移驻福州。吴三桂起兵反清后,承谟察觉耿精忠也有异志。当时朝廷正讨论裁兵,承谟上疏请求缓行,又准备征调防御。其事未行,耿精忠也已叛变,声称有海盗出现,约请承谟商议。巡抚刘秉政依附耿精忠,催促同行。承谟知道事情有变,侍从建议带兵跟随护卫,承谟说:“众寡不敌,备无益也。”,就此前往会见。精忠露刃相胁,承谟挺身前,骂不绝口。承谟被耿精忠囚禁,八日不得饭食而未死[2]精忠派遣刘秉政前来说降,承谟奋足将其踢倒,贼人死期不远,我先夺其魂魄![3]承谟被关押两年,每日头戴圣祖所赐冠帽,身著辞别其母时所穿衣物,每遇朔望日,即悬挂《时宪书》一帙,向北而拜。其居室狭窄,号曰“蒙谷”。期间他还写作诗文,用木炭书于墙壁之上。
死难
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兵攻克仙霞关,耿精忠准备投降,找寻托词以求免死,怕承谟暴露其反叛内情,九月十六日(1676年10月22日)午夜,精忠派人逼承谟就缢。承谟之幕客嵇永仁、王龙光、沈天成,从弟范承谱,以及下属官隶、兵卒,同死者共五十三人。叛军焚烧承谟尸身,弃于荒野。有泰宁骑兵许鼎深夜将遗骸隐藏。康熙十六年(1677年),丧还京师,圣祖至感悲恸,派遣内大臣侍卫出迎,并追赠其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忠贞,赐其家眷御书碑文。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耿精忠被处决,承谟子范时崇分割其肉祭墓。福建民众请求建祠祭祀,以御书“忠贞炳日”扁悬挂门楣之上。其墓至今尚存,在北京市怀柔区城东北11公里,怀北镇怀北庄村北。[4]
著作
承谟工书法、诗文。所作画壁集,圣祖亲自作序。有《范忠贞公文集》行世。
家庭
注释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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