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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裁判法院

坐标22°17′12″N 114°08′26″E / 22.28667°N 114.14056°E / 22.28667; 114.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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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12″N 114°08′26″E / 22.28667°N 114.14056°E / 22.28667; 114.14056

翻新后西区裁判法院、薄扶林道(图左)和第一街(图右)
西区裁判法院内的楼梯
西区裁判法院内貌

西区裁判法院(英语:Western Magistrates' Courts),前作西区裁判司署(英语:Western Magistracy Building)位于香港西营盘薄扶林道2A(近西边街),建于1965年(59年前),专门处理西区地方裁判事务。直到2004年,西区裁判法院关闭并与东区裁判法院合并。[1]现时西区裁判法院已不作司法机关用途,改为政府办公室。前西区裁判法院已被古物古迹办事处列为二级历史建筑[2]:30

历史

西区裁判法院可追溯至1950年代,香港人口增长急促,原有的司法机关未能追上需求,因此政府决定在西区兴建一所裁判法院处理地方司法事宜。大楼由著名建筑师行巴马丹拿兴建,于1965年落成。前西裁曾经审理多宗轰动一时案件,在2002年6月,香港知名歌星谢霆锋曾因交通意外之后,而需要来西区裁判法院出庭答辩,该日有一百多中外摄影记者在法院门外,西边街的一方,一时无两。

由于遭审计署批评法院使用率偏低,西区裁判法院于2004年关闭并与东区裁判法院合并,现时西区裁判法院已不作司法机关用途,并改为政府办公室,例如3楼改作劳工处劳资关系科(西港岛)办事处,4楼为劳工处西港岛就业中心(现已关闭),5楼则是渠务署净化海港计划部的办公室。

建筑风格

6层高的大楼以新古典主义风格设计,外墙模仿石工设计,以大量垂直线条模仿巨柱,突出法院的庄严及权威。

外参考

参见

  1. ^ 西區及東區裁判法院合併. 2003-12-06 [2021-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5). 
  2. ^ 古蹟周遊樂2017, 发展局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 2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