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昺虞
陈昺虞(16世纪—17世纪),字铉闻,湖广德安府应城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获授江西安福知县,调广西道御史,审讯宋之普埋尸案时从宽处理,改浙江副使[1]。
弘光年间他入朝担任光禄寺卿、太仆寺少卿,监督京营。清召用不出仕,八十岁时去世[3]。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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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赉明 |
明朝安福县知县 崇祯元年-七年 |
继任: 姚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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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昺虞(16世纪—17世纪),字铉闻,湖广德安府应城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获授江西安福知县,调广西道御史,审讯宋之普埋尸案时从宽处理,改浙江副使[1]。
弘光年间他入朝担任光禄寺卿、太仆寺少卿,监督京营。清召用不出仕,八十岁时去世[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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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赉明 |
明朝安福县知县 崇祯元年-七年 |
继任: 姚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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