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创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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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根据曾经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修读神学的龙纬汶表示,有德国怀疑学派的学者认为,创世记既不被犹太人编为历史书,书中所记,例如:大洪水、巴别塔等故事,应一如其他民族的神话、传说般看待;不应一昧相信这些事情是铁一般的历史故事。

The above discussions are not only personal opinions. The are true and are familiar in the western world. Why cannot we put them in here?

  • I am the one who switch your amendment back to the previous version, and here is my opinion. I am not sure if you can understand Chinese, but I think explaining in Chinese would be easier for me though
  1. 根据曾经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修读神学的龙纬汶表示,维基不是个人宣传的网页,你所有的编辑都以此开头,而这人其实和条目的关系不大,那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而且跟据 A 说 B 认为 XXX,逻辑上已经有问题了吧。
  2. 有德国怀疑学派的学者认为,哪里的学者? 姓甚名谁? 在那一些文献可以找到? 维基百科加入的资料都力求真确,如果阁下可以指出相关资料可于那里找到,欢迎加上来

希望我可以解答到你的疑问,并一起努力充实维基。--妙诗人 16:28 2006年9月12日 (UTC)

犹太民族创作的圣经的内容、神话,很多是其他的民族的神话,尤其是苏美尔人巴比伦人等。 犹太人的创世记神话来自于巴比伦神话:“创世神话中以巴比伦的创世神话最著名。巴比伦人有关创世的神话特别多,所描述的创世过程不尽相同,流传较广的是《埃努玛·埃里什》。这则神话描述道:世界之初是一片混沌,没有天地,只有一对男女存在。男的叫阿普苏,女的叫提亚马特,他们产生了万物,但把世界搞得一片混乱。这时,马尔都克神出现了。他威武勇敢,力大无穷,将一颗能变成风暴的药丸投入提亚马特口中,使她的肚子立即膨胀起来,马尔都克一枪投去,将提亚马特杀死。于是,马尔都克将提亚马特庞大的尸体一分为二,一半为天,一半为地。之后,他设置了日月星辰,为众神建立了居所。为了侍奉神灵,他把自己的血混着泥土塑造成人。在神话中,提亚马特又被称为混沌,因此,马尔都克便成了征服混沌和开创天地的英雄。” 来源自:《失落的文明--巴比伦》 作者:陈晓红/毛锐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1年2月 -Sokie (留言)

尽管耶和华以及有关的神话是犹太民族创造出来的,但是犹太人借鉴了西亚当地以及附近其他民族的一些神话。圣经的创世纪神话主要抄袭的是巴比伦人的创世神话,犹太人在抄袭的时候做了一些修改。 -Sokie (留言)

根据曾经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修读神学的龙纬汶表示,维基不是个人宣传的网页,你所有的编辑都以此开头,而这人其实和条目的关系不大,那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妙诗人的指责正确,龙纬汶(User:Lwmlung)及其党羽的确有在维基进行个人宣传之嫌,详见以下资料↓

龙纬汶在别的条目加入自己和自己创办的团体的名字:

龙纬汶建立新条目加入自己的名字:

龙纬汶建立新条目贬抑一个曾经骂过龙纬汶的人(也有加入自己的名字):

在条目删去关于他自己(龙纬汶)的负面报导(法庭消息):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为不检,伪造单据,骗取公帑告上法庭,当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社会服务300个小时,同时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为不检,伪造单据,骗取公帑告上法庭,当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社会服务300个小时,同时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协助法轮功人士在政府场地举办活动。成功于油尖旺区举办两场九评研讨会后,他被油尖旺民政专员蔡志华放进黑名单,不准再借用政府场地。蔡志华于同年获特区颁发银紫荆勋章。

在担任主席期间行为不检,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为不检,伪造单据,骗取公帑告上法庭,当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社会服务300个小时,同时接受感化官教育

此IP用户有类似的做法(他的其他破坏行为更激进):

原来“不息的爱”、“星星的儿童”等都会重定向到龙纬汶的语录:

对于这种行为,有没有必要施以制裁?--210.6.210.114 2009年9月3日 (二) 09:09 (UTC)

一章1节的“而”字

  然后在創世記一章1節下半開始,用了一個連接詞「而;變為」,
  這代表跟上半節不是連接的,而是有轉折,也就是下半節所說到
  地面是在深水之下是一個結果,這當然不是神創造的結果......

只有恢复本圣经才有“而”字,和合本现代中文译本NIVKJV都没有此翻译,上面这段话似乎有失中立。--Wingchi 永志(留言) 05:32 2007年1月24日 (UTC)

维基教堂

这里或者要变成教堂了,满是赞美猪。Player23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9:27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作用是共享知识。不是宣讲个人见解。或许你对圣经有不同的认识。如果你是一个反对圣经和宗教的人,那么就从现在开始搜集不利的证据,有理有据的表明你的观点。建议你先翻译一些英文的条目到中文来(如果你有这个能力的话),或者自己编辑一些感兴趣的条目,逐步了解维基表达观点的方式。另外,维基百科保护言论自由,保护我的意见也保护你发表不通看法的意见。我编写圣经相关条目的目的是告诉人这本书里有什么,历史背景,有什么指导意义,为什么可以相信,对基督徒应当有什么影响。如果你不相信这些内容完全可以忽略。与其在这里争论内容合理不合理,还不如去丰富众多不同圣经观点的条目。本条目的参看部分就是为这样的条目准备的。另外,我猜测,你肯定没有去过教堂,教堂里不会讲这些内容的。—qquchn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10:03 (UTC)[回复]
这里或者要变成教堂了,满是神学家。你讲圣经是真理,还有那些所谓应验的预言,有公信力吗?Player23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11:27 (UTC)[回复]
这本身就是该宗教条目,谈论该宗教的观点很正常,其他宗教的条目和无神论的条目自然也会谈论相应的观点。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在每个宗教的条目里面都强调“该条目的观点不符合其他宗教及无神论。”。至于该宗教的观点你信不信是你自己的事。Dreamer in Utopia留言2019年10月14日 (一) 13:43 (UTC)[回复]

注意编辑格式

请勿在标题和子标题插入内部链接。—qquchn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19:17 (UTC)[回复]

关于乱伦

对于什么是乱伦,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定义。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大陆,可能近亲婚配还相当普遍。有句话说表亲表亲,亲上加亲。虽然近亲婚姻不是主流,但是也不是稀罕现象。摩西律法早在公元前16世记,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就颁布禁止近亲婚配。这也体现了摩西律法超越时代的特点。虽然可能当时以色列人不明白这个律法的规定,从现在看是相当有意义的。类似的规定还有,疾病隔离制度,审查制度,粪便掩埋制度,等等。—qquchn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23:45 (UTC)[回复]

按照我的例子,不是全都有结婚,但是全都有性交,而又找到相关连结,所以改为近亲性交Player23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08:50 (UTC)[回复]
应在下面加条目阐述你自己对创世记中近亲性交的观点。Player23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21:37 (UTC)[回复]

Qquchn是要说犹太人比中国人聪明吗?看看犹太人圣经的语句,你不觉得犹太人当时十分愚昧吗?就乱伦而言,显然是基督教圣经太多乱伦的记述。西方人乱伦的现象也很严重。表亲结婚并非乱伦,只是不符合现在的法律,但是符合以前的法律,而且,虽然表亲结婚产生畸形儿的概率比较高,但也不是很高。现在的法律不允许三代以内的近亲结婚,但是三代以上也可能产生畸形儿,只不过概率小得多。-Sokie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8:15 (UTC)[回复]

请看香港对圣经的投诉---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本人现向影视处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大量不雅内容。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其中包括女儿迷奸父亲 (创世纪19:31-36)、父亲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士师记19:24-29)、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以赛亚书3:16-17) 、耶和华叫人吃粪便(以西结书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亚11:9)、以西结书5:10)等等。该等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本人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兹将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经文细列如下,供影视处及审裁处参考........”,内容涉及乱伦,女儿迷奸父亲 (创世纪19:31-36)。 -Sokie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8:23 (UTC)[回复]

圣经的前面章节是相当久远的年代,以现代观点来说甚至可称为未开化时期,对于伦理方面有不同的标准是很正常的事情,香港作为无神论中国共产党的控制地区,出现这种为反而反为骂而骂的脑残反圣经言论并不奇怪,说到近亲性交,中国自己的纪录同样不少,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甚至在现代连成人网站都出现“中国母子乱伦”的专题,真不知中国人到底哪来的脸面去批评几千年前写下的圣经内容,而且西方人对于古经书的内容保存可是相当严谨,特别是圣经,不论是原文或翻译都尽可能地保持一致,不像中国人可以随时随意捏造窜改自己国家的历史纪录,只要中国人有政治需求,随便捏造个虚假历史记载根本稀松平常,例如八九六四事件在中国境内根本没有纪录,00后的中国人几乎都不知道有这件事情。61.224.32.147留言2024年2月29日 (四) 22:11 (UTC)[回复]

中立

文中大部分为基督教观点,未必普世通用。--AndyAndyAndyAlbert留言2017年7月11日 (二) 07:56 (UTC)[回复]

本来这本书就是该宗教书籍,自然谈论的是该宗教观点,宗教本来就有排他性,不可能“普世通用”。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在每个宗教相关的条目里面都强调一遍“这是该宗教观点,不符合其他宗教观点和无神论。”,因为不管是信哪种教的人,或者是不信教的人,只要看到第一句话介绍了这是某种宗教,自然而然就清楚“这是该宗教观点,不符合其他宗教观点和无神论。”。Dreamer in Utopia留言2019年10月14日 (一) 13: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