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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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紹芬
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書記
任期
1985年6月16日—1988年5月
前任白棟材
繼任毛致用
個人資料
出生1930年8月(93歲)
 中華民國江西省南昌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母校江西國立中正大學經濟系
職業律師

萬紹芬(1930年8月[1],女,漢族,江西南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曾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第八、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亦曾任中華慈善總會榮譽會長。原江西國立中正大學經濟系肄業,大學學歷,律師。195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6月16日,萬紹芬在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第八屆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上,當選為省委書記;從而成為中國共產黨的第一位女性省委書記

生平

從政經歷

萬紹芬在江西國立中正大學學習期間,開始參加中國共產黨地下黨外圍組織和學生運動。1949年5月,萬紹芬曾協助中國共產黨的軍管會接管學校工作。後來[何時?],她就轉到江西八一革命大學繼續學習。畢業後[何時?],萬紹芬歷任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江西省南昌市總支部書記、團市委辦公室主任,共青團南昌市委常委、青工部部長兼市工會常委,共青團南昌市委副書記,共青團中央候補委員,國營五一四廠黨委委員、廠團委書記、廠工會主席等職;曾在中央團校學習一年。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萬紹芬受迫害;直到1970年才恢復工作,並出任第三機械工業部秦嶺公司生產部組長。此後,歷任江西省知青辦宣傳處負責人、處長、副主任,江西省勞動局副局長,省婦聯主任,全國婦聯執委等職。1984年4月,萬紹芬進入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常委領導班子,併兼任省委組織部部長;一年後,即當選為省委書記;成為中共首位女性省級地方最高黨務官員。萬紹芬與省長倪獻策關係緊張,並且受到蔑視,萬通過自己的關係把倪送進監獄[2];以後,萬又與接替倪獻策的吳官正關係緊張,被中共中央組織部調往全國總工會[3][來源請求][需要較佳來源]

1988年5月,萬紹芬調中央工作,出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繼續享受正部長級待遇;同年12月起,至1995年10月,又出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1993年3月,萬紹芬當選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同時,她又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參與籌備香港主權移交有關事務。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她當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4][5][6][7],並出任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8]

參考文獻

  1. ^ 萬紹芬. 國立政治大學. 2015-06-05 [2016-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2). 
  2. ^ 高新; 何頻. 谁领导中国 最有权力的24个人. Canada Mirror Books. 1998: 311. ISBN 978-1-896745-11-4. 
  3. ^ 高新. 領導中國的新人物 中共十六屆政治局常委. 明鏡出版社. 2003: 295–296. 
  4. ^ 韓泰華主編.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5.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一局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編輯部編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國年鑑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7. ^ 龍德,蔡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Part 1. 中國年鑑社. 1999: 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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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白棟材
中國共產黨江西省委員會書記
1985年6月 - 1988年5月
繼任:
毛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