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炳
鄭文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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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寧國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
出生 | 十二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親屬 | (子)鄭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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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炳(1478年—?年),字絅之,山東濟寧衛軍籍湖廣黃岡縣人。
生平
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一年(1598年)山東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十五名,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初授南京戶部山西清吏司主事[2],監後湖圖籍,宦官對他頗為忌憚。不久改清理兩浙逋賦,豪族聞風輸納。又管理揚州關稅,改兵部主事,監督龍江造船廠。升郎中,受尚書喬宇器重,管理御馬監。出知寧國府,僅兩月以父母喪事歸鄉,不久去世。著有《雲山集》行世[3]。
家族
曾祖鄭友才。祖鄭興。父鄭通。母闞氏。慈侍下。弟文煥、文煇。
參考資料
-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 ^ 《濟寧州志·卷二》:鄭刺史墓:明人鄭文炳、鄭真俱官知府,墓在北郭城陰村。鄭父子先後佐中樞,茂著邊功。文炳守寧國,真守南康、大名,俱有惠政,為一時良二千石之冠,然清操甚厲,死之日至不能具棺斂,總河麻城劉公嘉其行,捐俸立棹契,鐫誥敕於懸竁之石。敕詞曰:地曹總邦計之權,民生是賴;主事佐郎官之政,國用攸資。故必才行之俱優,庶其職業之能舉。舊都所在,厥任惟均。爾南京戶部山西清吏司主事鄭文炳,天賦英資,人稱遠器,蜚聲甲第,列職郎曹,出納詳明,才既優於佐計;操持清慎,志克篤於奉公。屬當慶典之行,軫念賢勞之績。肆隆寵渥,預示褒嘉。茲特晉階承德郎,錫之敕命。於戲!裕國安民,制用莫先於食貨;正身率物,守官務在於公勤。益懋乃庸,嗣膺殊寵。欽哉!敕曰:夫婦有齊體之義,風化所關;朝廷有並命之榮,禮文攸具。況乃賢能之配,可無推錫之恩。南京戶部山西清吏司主事鄭文炳妻王氏,德性柔嘉,言容謹飭,出自名族,嬪於儒流,儆戒相成,志不違於姆訓;儉勤自勵,動必協於家規。婦道既修,褒章宜錫,用旌內助,式耀中閨。茲特封為安人,益敦祇慎於將來,尚副嘉名於不替。正德六年五月初二日申字五百陸拾玖號。
- ^ 《濟寧州志》:鄭文炳字絅之,少孤,有奇氣。九歲能文,登正德三年進士第,授南京戶部主事,監後湖圖籍,中貴人頗憚之。尋清兩浙逋賦,勢豪聞風輸納。旋司榷楊州,無錙銖染。改兵部,龍江貢艦配造必均。遷郎中,言預修儲蓄,買補戰馬,精選將領,勤練士卒,嚴信賞罰,時溥優恤,以蘇困兵,凡六事,皆見施行。又救忤劉瑾之御史程有年,詆烏斯藏活佛之謬,兵部尚書喬白岩亟稱之,使理御馬監。靖難後,牧馬僅空名,沿江牧場、牧地為居民所占,計畝入租久矣。大璫建議清查,欲以徼利,文炳力阻之,事遂寢。擢寧國知府,僅兩月以憂歸,卒。貧幾不能斂,僉事錢江樓為襄厥事,始克葬焉。身歿未幾,子孫貧困,劉松石督河至濟,為買西郭田八十畝以贍之。有雲山集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