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道興
鄭道興(16世紀—16世紀),字在興,福建泉州府惠安縣邑內下村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鄭道興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授建安教諭,文章有修養獲上級重視,調南安推官,判案明決,懲罰嚚訟、勸戒侵漁,名聲大著,陞懷慶同知,孟津縣內有河湍急易崩堤,他設法修築令水不為災,為政寬和,而奸人也不敢放肆,再陞銅仁知府,赴任期間去世,有《纂玄條議》二草流傳[1][2]。
引用
參考文獻
-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
- 乾隆《南安府志》·卷十一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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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一齊 |
明朝建安縣教諭 萬曆年間 |
繼任: 王柏 |
前任: 馮於逵 |
明朝南安府推官 1590年-1593年 |
繼任: 洪有助 |
前任: 張祖良 |
明朝懷慶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崔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