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陳霆 (明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霆
大明山西按察司提學僉事
籍貫浙江湖州府德清縣
字號字聲伯,號水南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陳霆(約1477年—1550年),聲伯震伯水南兩山浙江德清縣人。明朝官員,學者。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名,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1][2]。官刑科給事中。為人耿直。正德元年(1506年)因上書彈劾張瑜,被其同黨劉瑾陷害入獄。劉瑾被誅後,復官刑部主事,次年出任山西提學僉事。不久辭官回鄉,隱居著述。

著作

工詩詞、古文,著有《仙潭志》、《兩山墨談》、《水南稿》,還有《渚山堂詩話》、《渚山堂詞話》等,為明代詩話、詞話的佳作。

家族

曾祖陳良;祖父陳安;父陳和,母孫氏[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鍇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09年-1511年
繼任:
唐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