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監
三級警監為中國警銜體系的第5等級,由公安部部長授予副廳級、正處級以及專業技術高級警官,現行制式襯衣為白色,標誌為一枚橄欖枝加1枚四角星花。
選升標準
根據1995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及司法部聯合頒佈實施的《人民警察選升警銜的暫行辦法》規定:德才表現優秀,擔任一級警督期間年度考核稱職,在職務等級編制警銜幅度內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警察,可以選升為三級警監:
正處級職務人員
- 省會市、人口較多治安任務重的地級市公安局局長,任一級警督滿2年、任正副處級職務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22年,或者任一級警督滿6年者。
- 地(市)公安處(局)長、省會市(副省級建制的城市)公安局正處級的副局長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上機關的處長任一級警督時間滿3年、任現職級時間滿2年、參加工作時間滿25年,或者任一級警督滿6年者。
- 其它正處級領導職務人員,任一級警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或者任一級警督滿7年者。
- 正處級非領導職務人員,任一級警督滿5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5年,或者任一級警督滿7年者。
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任專業技術一級警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2年,或者任一級警督滿7年的副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