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廷欣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周廷欣(1964年),原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1993年從武警部隊轉入鄭州市公安系統工作,2008年2月開始在鄭州市公安局工作,2010年3月升任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作職責為分管治安支隊及保安公司。2014年4月21日,因捲入皇家一號案,被鄭州市紀委雙規[1]。2015年2月12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周廷欣因犯受賄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因周廷欣有自首退贓行為,故對其減輕處罰[2]

參考文獻

  1. ^ 郑州公安副局长等涉"皇家一号"会所卖淫案被双规. 新華網. 2014-04-21 [2015年5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2. ^ 郑州公安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6年 涉皇家1号案. 大河網-大河報.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5月3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