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扎西旺久
帕拉·扎西旺久(藏語:བཀྲ་ཤིས་དབང་ཕྱུག་,威利轉寫:bkra shis dbang phyug,1912年—1982年)藏族,西藏拉薩人,西藏貴族,噶廈官員。[1][2]
生平
帕拉·扎西旺久是帕拉·平措朗傑的次子,生於1912年。曾經在江孜林布寺(江孜縣城東40公里處,鼎盛時期曾有300餘名喇嘛,21世紀初為有20多名喇嘛的小寺廟)短期出家。20多歲時,見家道衰落,乃還俗回家經營家業。不久,其父平措朗傑去世,便和其弟帕拉·多吉旺久共娶貴族貢桑孜(貢桑孜家族即凱墨家族)的女兒索朗白姆組成了一妻多夫的家庭。扎西旺久並不滿意父兄為維護家族利益而安排的這樁婚姻,約在1936年以管理後藏莊園的名義,回到江孜的「帕谿」(意思是「父親的土地」),出任「谿朽」(莊園管事),此後長期經營後藏莊園,很少回拉薩。1946年,貢桑孜及其姐夫索朗旺堆作為西藏代表團成員赴南京,參加了制憲國民大會,帕拉·扎西旺久以侍從名義一同前往。[1][2]
1951年8月,達賴從亞東回拉薩,路過江孜時住在白居寺。帕拉·扎西旺久在其任卓尼欽莫的兄長帕拉·土登為登的引薦下拜見達賴。達賴鼓勵帕拉·扎西旺久「應當多為噶廈做些事」,並贈給「仁悉」(四品俗官)的虛職,這提高了扎西旺久的地位。1951年11月,根據《十七條協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8軍52師一五四團進駐後藏,11月15日舉行進入江孜儀式,帕拉·扎西旺久及江孜其他上層人士一起到近郊車仁歡迎。1952年春,扎西旺久同意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班覺倫布村主莊園附近開荒建農場。帕拉·扎西旺久作為江孜的大貴族,被中共西藏江孜分工委視為重點團結對象,陰法唐書記等中共領導親自做其工作。1952年10月,江孜成立了學習《十七條協議》的委員會,扎西旺久有時也參加該會活動,但一直不即不離,卻一直同駐江孜的印度兵營及商務代表處來往密切。1956年8月30日,江孜基巧辦事處成立,帕拉·扎西旺久任江孜基巧辦事處常務委員,每月到江孜開幾次會。1958年12月,回到拉薩探親。[1][2]
1959年3月拉薩騷亂後,他隨達賴流亡印度,後移居瑞士。1980年,其和拉珍所生的長子帕拉·頓珠嘎瓦到瑞士看望他,留在國外未歸。據說,扎西旺久在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後,曾打算回國探親,但因身體不佳而未能成行。1982年,帕拉·扎西旺久在瑞士病逝。[1][2]
家庭
與弟帕拉·多吉旺久共娶索朗白姆。扎西旺久和多吉旺久在拉薩的共妻家庭,共生有8個子女。長子1959年隨父親流亡印度,最小的兒子在改革開放後出國探親未歸。其他子女在文革中受衝擊,有一位患精神病,一位以蹬三輪車為生,一位任西藏自治區政協委員,一位任拉薩市政協委員,一位在西藏自治區第二招待所工作,一位是納金電站工人。[2]
扎西旺久在江孜期間,一度與帕拉莊園女管家拉珍同居,生有3個子女。長女次仁班宗,1939年生,1956年入中央民族學院學習,畢業後一直在日喀則地區謝通門縣任職,20世紀末退休後在日喀則市蓋了房屋,安度晚年。長子頓珠嘎瓦,1943年生,農民,1980年到瑞士探親未歸,半年後轉赴印度達蘭薩拉,後移民美國。次子羅布次仁,1945年生,一直在江孜縣江熱鄉班覺倫布村務農,後任江孜縣政協常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