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巨祿(1945年9月—),河南省溫縣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共。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
早年曾在遼寧省凌源縣工作十二年。1980年,任遼寧省建平縣委副書記、縣長。1982年,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1985年,升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1987年,任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1990年,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鞍山市委書記。1993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副部長[1]。
1995年,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1998年,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2003年,任第十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
2005年1月,轉任黑龍江政協主席。2011年1月卸任黑龍江政協主席[2]。2013年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第八屆、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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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書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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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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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省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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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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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監委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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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以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各省級行政區委員會書記 | 直 轄 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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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體字標示後來擔任正部級以上職務者。名字後帶有 金星符號「♀」的為女性,其他為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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