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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盟軍總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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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盟軍總司令(日語:連合国軍最高司令官れんごうこくぐんさいこうしれいかん rengōkoku-gun saikō shireikan;英語: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1],縮寫SCAP[2][3][註 1])是1945年起美國遠東軍英語United States Army Forces in the Far East司令兼駐日美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在日本盟軍佔領時期擔任的一個職位,1951年由李奇微將軍接任,至隔年盟軍結束佔領日本為止。該職所領導的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日語:連合国軍最高司令官総司令部れんごうこくぐんさいこうしれいかんそうしれいぶ rengōkoku-gun saikō shireikan sō shirei-bu;又譯為盟軍最高司令部駐日盟軍總司令部,簡稱盟總)是日本盟軍佔領時期的最高權力機關,代表同盟國指揮日本政府的運作;該機關在日本通稱為總司令部(英語:General Headquarters)或進駐軍(日語:進駐軍しんちゅうぐん Shinchūgun),其中前者的縮寫「GHQ」被日本政界與民間廣泛使用。

沿革

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所在地:位於東京丸之內第一生命館日語第一生命館。拍攝於195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為執行美國政府「單獨佔領日本」的政策,麥克阿瑟將軍以「駐日盟軍總司令」名義在日本東京都建立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日本人稱之為「總司令部」,來自英文「General Headquarters」一詞,通稱「GHQ」。

隨着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二戰正式終止。根據《波茨坦宣言》,盟軍於日本建立總司令部掌管日本的軍事佔領,並由美軍負責運作,而英聯邦佔領軍則進行中國地方四國地方的佔領任務。1945年8月28日,第一批盟軍於橫濱登陸,並設立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1945年8月30日,盟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也搭機抵達日本。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簽署《降伏文書》。隨後到1952年4月28日期間,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透過日本國政府實行「間接統治」,主要大權均操在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手中。

1951年4月16日,麥克阿瑟與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民政局局長考特尼·惠特尼返回美國,馬修·李奇微接任盟軍最高司令官。1952年4月28日,《三藩市和約》生效,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結束佔領日本,日本恢復主權國家地位,在東京境內餘下的遠東司令部英語Far East Command (United States)千代田遷至新宿並運作至1957年;而沖繩諸島等領土則遲至1972年才交還日本統治

相關政策

戰犯的逮捕

盟軍佔領後隨即展開戰爭時期領導的逮捕行動,最後逮捕了包括戰中時任首相東條英機等幾十人。在後來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東條等7人被認定為甲級戰犯並處以絞刑。其他多數也處以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禁錮公職追放)刑。

被認定為戰爭和大政翼贊會有關係的人,被禁止在政府機關等特定地點中就職。若為軍人或者被認定為在戰爭中協助軍隊的政治家、思想家本人及三代內的親屬及血親也同樣被禁止在政府機關等地就職。除了政治家或者思想家外,中央的官僚以及地方的教師等也被波及,有說法認為最後被波及的總人數約為25萬人。公職追放後日本的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運作在事實上幾近停止運行。戰爭中協助製作宣揚戰爭電影的東寶等電影界也受到波及。但是,以吉田茂鳩山一郎的衝突開始,為了利用追放的日本人進行權力爭奪等想法,以及為了未來的三藩市和約的簽訂做準備,時任國務院政策確定部長的喬治·凱南為了在美國中央政府和總司令部間進行調解而前往日本,並在1948年10月在總統的同意下進行以下提議:

  • 佔領政策重點由改革轉為經濟復興
  • 緩和追放政策,並在不久的未來取消
  • 縮減佔領軍軍費
  • 漸漸停止對日本在戰前的行為進行索賠
  • 儘快締結和平條約
  • 和平條約的目的並非進行懲罰
  • 沖繩應該長期駐軍
  • 增強日本的警察實力

因此方針,鳩山一郎石橋湛山等舊軍閥和政治家重回政治舞台。

參見

註釋

  1. ^ 部份英文文獻寫作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有一本2016出版著作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認為是Supreme Command of Allies in the Pacific

參考文獻

  1. ^ 降伏文書》,1945年9月2日
  2. ^ SCAP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Oxford Reference
  3. ^ Occup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Japan, 1945–5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美國國務院歷史文獻辦公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