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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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健(1963年),河北南宮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曾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08年接任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負責聯繫西南片區(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和西藏)的紀檢監察工作。2012年7月,調任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2014年3月紀檢監察室總數增至12個,魏健改任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負責聯繫金融口的單位等[1]。2014年5月9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2017年1月20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魏健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對魏健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3]

參考

  1. ^ 中纪委第4室主任被查 上班从办公室被带走.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103807. 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时政--. 人民網.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2). 
  3. ^ 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一审被判15年. news.sina.com.cn.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