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用
王尚用(15世紀—16世紀),字賢卿,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尚用中舉人[1],授綿州學正,調任郴州,陞應山知縣,當時正值饑荒,縣民不是餓死就是被迫流徙,他向上級稟報,並寫下文章勸諭富人賑濟,同時計算丁糧省下歲費,揭發寄田飛平均賦稅,並嚴格執行保甲緝拿寇盜,人民因此安定,並立碑紀念[2][3]。
之後王尚用陞任敘州同知,九年內愛民如子讓人信服[4],改官都勻、尋甸知府,在尋甸創立書院、革新學宮,和通判蕭時中清丈四畝土地,並請改折稅收便利人民[5],又纂修當地地方志[6],官至山東鹽運使。
引用
- ^ 1.0 1.1 乾隆《安福縣志》·卷八·選舉:正德十一年丙子科鄉舉……王尚用 山東運使
- ^ 同治《應山縣志·卷十一·名宦》:王尚用,字賢卿,安福人,由郴學遷焉,至而饑死徙眾,白諸統領,且為文諭富民得金賑之,計丁糧以省歲費、察飛詭以均斂納,申嚴保甲、緝勦寇盜,民獲奠麗焉。碑曰:「其事親也,孝其律己也,廉其蒞下也,嚴詩諭士農流布,民間率多感化,沉毅慎重,近歲以來未之有也,宜勒之碣以銘無忘。」
-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王尚用,字賢卿,安福人,嘉靖時由郴州學正遷應山知縣,至適歲饑,死徙者眾,遂白諸統領,且諭富民湊金賑之,省歲費、察飛詭,申嚴保甲、緝勦寇盜,民獲奠麗焉。 《應山縣志》
- ^ 道光《宜賓縣志·卷三十七·政績》: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間同知,修職愛民上下信服,歷任九年始終一致。
- ^ 嘉慶《重修一統志·卷四百八十四·曲靖府》: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間授尋甸知府,剏書院新學宮,平賦養孤,能以德化,與通判蕭時中清丈四畝,除浮荒請改折,至今便之。
- ^ 《千頃堂書目·卷八》:地理類下……王尚用《尋甸府志》 嘉靖間修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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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周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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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綿州學正 嘉靖年間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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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鄒師魯 |
明朝郴州學正 1525年-1528年 |
繼任: 方鐸 |
前任: 宋文載 |
明朝應山縣知縣 1528年-1532年 |
繼任: 王朝璲 |
前任: 張淮 |
明朝都勻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林鳴爕 |
前任: 林斌 |
明朝尋甸府知府 1548年-嘉靖年間 |
繼任: 周國南 |
前任: 陳光華 |
明朝山東鹽運使 1555年-1559年 |
繼任: 王良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