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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承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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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承祉(16世紀—17世紀),聚侯介繁浙江衢州府常山縣後園鄉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詹承祉在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獲授長葛知縣,調任蘭陽,以文申飭吏治,案件為之一清,奸人收斂。父母去世丁艱,服闋後補任補遂寧知縣,在當地德威並行,停止折驛馬價和鹽引等弊政;公餘也會教授士子,提拔多位名士,因不屑逢迎上級而辭官。

後來他入朝擔任兵部主事,轉員外郎魯王監國時任工部營繕司郎中[3],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光緒《常山縣志·循良·卷五十二》:詹承祉 字聚侯,號介繁,後園人,崇正戊辰進士。授長葛令,調蘭陽,以文學飭吏治,案牘風清,奸宏斂跡;丁艱服闋補四川遂寧,德威並著,民獞帖服。邑苦例折驛馬價,民多破產,悉除去,又革鹽引積弊;公餘課士,所拔多名士,以不屑逢迎掛冠歸,後薦起兵部主事不出,祀鄉賢。
  2. ^ 光緒《常山縣志·舉人·卷四十一》:天啟四年甲子科(舉人)……詹承祉 見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同(張文郁)時(魯王)刑、工二部司官:……詹承祉,字聚侯,嘗山人。崇禎元年進士,歷長葛、蘭陽、遂寧知縣,民僮悅服。止折驛馬價,革鹽引。入為兵部主事、員外郎,轉營繕郎中。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
  • 光緒《常山縣志》·舉人·卷四十一
  • 光緒《常山縣志》·循良·卷五十二
官銜
前任:
聶明揩
明朝長葛縣知縣
崇禎年間-1630年
繼任:
汪之達
前任:
李希沆
明朝蘭陽縣知縣
1630年
繼任:
苟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