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電子郵件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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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在電子郵件行銷裏有提及香港反垃圾郵件法,我去香港立法會網站上尋找,並沒有查到有關於通過的法條或者結論。能否對該處做出補充?敝人是居住美國的台灣人,對這個法條應該不若香港維基人了解。

感謝。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20:10 (UTC)[回覆]

有的,請參看立法會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委員會,另見香港政府一站通Stewart~惡龍 2008年5月26日 (一) 01:50 (UTC)[回覆]
銘謝補充 --Zanhsieh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1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電子郵件行銷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5日 (三) 21:2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