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仪
唐凤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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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宝庆府邵阳县军籍 |
字号 | 字应韶,号六亭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1481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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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凤仪(1480年—?年),字应韶,号六亭,湖广宝庆府邵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书经》,行一,由府学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湖广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名,第三甲第四十七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五年夏四月充副使,册封晋府新化王、旌德王、交城王。六年十二月选授广西道御史,巡按苏松,正德末巡按浙江。嘉靖元年(1522年)八月复除河南道御史,三年六月升应天府府丞,六年调顺天府府丞,七年四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九年五月回都察院管事,升左都御史。
家族
曾祖唐善。祖父唐秀。父唐佐,贡士。前母扈氏;母王氏。重庆下,弟凤鸣、凤翔[3]。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