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虞
孟绍虞(?—1644年),字闻叔,号玄钵,河南开封府杞县民籍祥符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举人,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成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历检讨[1]、詹事[2]、礼部侍郎。崇祯初晋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3]。崇祯元年(1628年)致仕[4]。据《明史·崔呈秀传》,崇祯二年三月定客魏逆案,他与李精白同列名于“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者”129人之中,被罢斥还乡。李自成三围开封,掘黄河灌城,水冲杞县,他避地淮阴。甲申(1644年)京师陷,仰天号泣,不食数日,忧愤而死。著有《绀雪堂集》十二卷[5]。
家族
父孟楠。
子孟冏骕,字调之,崇祯己卯举人,晓兵法,善骑射,乙亥流贼攻杞县,知县委守南门,指画捍御,城赖以全。时人心汹汹,惧寇再至。冏骕与何印光谋出说巡抚高名衡及监军苏京,赍战守具,为赴汴合守计。崇祯十五年,巡抚檄杞令吕翕如至汴聼指挥,杞士民偕往。巳而贼骑至,杞免罹锋镝者数万众,祀乡贤[6]。
引用
参考文献
-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