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世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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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世虞(16世纪—17世纪),子韶图南浙江台州府仙居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应世虞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和四十四年(1616年)连中会试副榜,授新昌教谕天启二年(1622年)陞徐闻知县,六年内有廉明声誉。有县民的女儿某天看到白马群入地,女儿向父亲诉说其见闻后掘开土地发现一堆黄金,是汉朝马援陪葬的金钱,父亲喜悦的对女儿说:“待你长大后平分。”女儿出嫁,父亲吝啬金钱,女儿心怀不满而告上公堂,知县换了三位也只是含糊其辞,他到任后立刻召来女儿谕以父子天性,不应伤及养育之恩,又秘密劝父亲拿回金钱平分结案,父女最终相见如初。

天启七年(1627年)应世虞担任甲子科乡试同考官,船到达蚬冈时夜半遇上风暴沉没,他茫然倒在船舱一板,坐着如有二人拉着双脚,天亮时有人听到覆舟内有人声,于是凿开船底,他因此获救,当夜梦见母亲吴氏对他说:“你濒死而得生,应该数世不食牛报答。”于是他为政更清廉、用刑更简单,写下《牛禁》一书警世,升雷州同知致仕回乡,年八十六岁卒,有《鹍化草》一书流传[1][2]

引用

  1. ^ 1.0 1.1 光绪《仙居志·卷十三·人物志上》:应世虞,字子韶,号图南,仙居人,万厯壬子举人,会试两置副榜,谒选授新昌敎谕,天启二年知徐闻县,莅任六载以廉明称,先是徐民有幼女日睛晡窥园,见白马群入地中归语父,父与女荷锸得金一藏,汉马援所瘗物也,父喜谓女:“俟若长中分之。”及嫁父啬其奁,女大怨望白诸官,渐闻于上,问官三易各厌所欲含糊置之,世虞下车唤女,谕以父子天性,恩不容伤,密劝其父分之金出谳章以结其案,父子乃相见如初。甲子乡试调充帘官,舟至蚬冈,夜半遇风暴而覆,从者尽溺,世虞茫然倒缘下仓一板而坐,若有二人擎其足者,平明岸傍闻覆舟内有人声,凿船底出之,是夕梦母吴氏谓曰:“汝滨死而得生,数世不食牛,报也。”世虞因是政益清、刑益简,著《牛禁》一书以警世,升雷州府同知致仕归,年八十六卒,著有《鹍化草》 郑府志仕进
  2. ^ 民国《台州府志·卷一百零九·人物传十》:应世虞,字子韶,号图南,仙居人,万历四十年举人,会试两置副榜,选新昌敎谕,升徐闻知县,民有幼女日睛晡窥园,见白马群入地中归语父,父与女荷锸得金一藏,汉马援所瘗物也,父喜谓女:“俟若长中分之。”及嫁父啬其奁,女大怨望白诸官,问官三易各厌所欲不为决,世虞下车唤女,谕以父子天性,恩不容伤,密劝其父分之金立为判结,父子如初,升雷州同知致仕归 康熙志 ,卒年八十六,著有《鹍化草》、《牛禁书》 康熙县志

参考文献

  • 光绪《仙居志》·卷十三·人物志上
  • 民国《台州府志》·卷一百零九·人物传十
官衔
前任:
周时礼
明朝新昌县敎谕
1617年-1621年
继任:
张捷
前任:
许廷谏
明朝徐闻县知县
1622年-1628年
继任:
郭乔俊
前任:
袁子训
明朝雷州府同知
1629年-1632年
继任:
张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