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葵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徐日葵(16世紀—17世紀),叔向藿心浙江衢州府江山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徐日葵家族世居南門,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壬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2],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授刑部員外郎。當時魏忠賢專權,他在審判劉鐸案時忤逆獄魏璫被廷杖,錦衣衛集結其門,他顧慮母親年老,神色自若,被貶謫外地。

崇禎帝即位,魏忠賢敗亡,徐日葵復官刑部郎中,又因為直言謫大理寺寺副,任內卒[1]

引用

  1. ^ 1.0 1.1 同治《江山縣志·卷九·人物志》:徐日葵 (宋成綏志)字叔向,號藿心,世居南門,捷南宮補刑部郎,值魏璫竊政,以鞫劉鐸獄忤奄廷杖,緹騎集門,慮母年高,舉止自若,得旨謫外。璫敗,賜還,又以直言謫遷大理寺副,卒於官。
  2. ^ 同治《江山縣志·卷七·選舉志》: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 徐日葵 見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江山縣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江山縣志》·卷九·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