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履吉
曹履吉(1580年—1642年),字元甫,别号根遂,晚年自署为渔山先生[1],直隶太平府当涂县民籍[2]。
生平
生于万历八年庚辰正月二十五日,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户部贵州司主事,天启二年十二月差管海运、新大二仓。擢浙江按察司杭严兵备佥事,五年三月改调河南提学佥事(学宪),六年十二月加布政使司右参议,七年主河南乡试。崇祯初擢光禄少卿,归,卒崇祯十五年(1642)。工诗善书,有晋唐遗韵。山水画师从倪瓒,笔力高雅,逸格第一。著有《博望山人稿》、《辰文阁集》、《青在堂集》、《携谢阁》。
家族
父曹行健,历任辰溪知县、雷阳郡丞。
有子曹台望(阮大铖女婿)、曹台岳(方以智妹夫)、曹台观、曹台繁、曹台珪。
参考文献
- 《太平府志》
- 《当涂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