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淛
朱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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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字号 | 字必东,号损岩、损岩 |
出生 |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五月四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 |
配偶 | 娶林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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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淛(1486年—1552年),字必东,号损岩、损岩,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乡试第一(解元)。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会试一百二十九名,二甲四十八名进士。嘉靖三年,授湖广道监察御史[1]。当时恰逢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妇朝贺。朱淛与马明衡上疏反对。因为当时明世宗给予尊生母为太后,而两人奏折违背旨意。遂以离间宫闱,归过于上,下诏狱拷讯。侍郎何孟春、御史萧一中论救,均未成[2]。御史陈逅、季本,员外郎林应骢继续上谏,明世宗更怒,一并将数人下诏狱并谪边。当时明世宗欲杀死朱淛、马明衡两人,内阁大臣蒋冕称道:“陛下有尧舜之治,奈何还有杀死谏臣之名。”久之,明世宗稍微解气,遂欲戍之。蒋冕继续请奏,并为之哭泣。于是改为杖刑八十,除名为民,两人遂废。廷臣虽多有论荐,不复召用。朱淛家居三十年去世[3]。
著作
著有《天马山房遗藁》。
家族
曾祖朱恺。祖父朱忠。父朱统。母吴氏。具庆下。弟辰、兴[4]。
参考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35卷
- ^ 柯维骐,《国朝献征录·监察御史朱淛传》(卷65):朱淛 字必东号损岩塘下人正德丙子乡试第一嘉靖癸未登进士选授监察御史甫□月遇昭圣皇太后寿辰有旨免朝贺浙上疏言皇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在监若免朝贺则无以慰母心而隆孝治浙葢阴辟议礼者不考孝宗之说也同邑御史马明衡亦上疏槩与浙同世宗震怒差官校捽二人至内廷命中贵诘以免贺乃皇太后意如何辄敢讪上遂俱下诏狱既而镇抚司请旨世宗召辅臣蒋冕曰此曹以不孝诬朕法当反坐论死冕膝行泣护曰浙等愚昧固可罪然中心寔匪他陛下方隆尧舜之治不可有杀谏臣名世宗怒稍霁曰饶死充军冕又泣乞末减乃定各为民浙抵家以奉亲为娱与人交不欺或为人所欺不之校处乡里未尝虐视一人咸称为长者公府绝无私干至于民间利病则不肯默默虽与有司迕弗顾如里甲协办当者率破产浙贻书同年按察使周延极言其弊友人参政王凤灵与周善亦助之言周力赞御史赵应祥务革协办名目属署篆府同知吴元璧会计岁费几何□银在官不涉于民刻籍为定规省不啻十倍至今赖之家居三十年巡按累荐不报浙与明衡出处虽同然浙家贫尢难堪所著文词无穷二怨尤语其养深矣卒年六十七
- ^ 《明史》(卷207):朱淛 ,字必东,莆田人。举乡试第一。嘉靖二年成进士。明年春与同县马明衡并授御史。甫阅月,会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妇朝贺。浙言:“皇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鋻。若传免朝贺。何以慰亲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暂免朝贺,在恒时则可,在议礼纷更之时则不可。且前者兴国太后令节,朝贺如仪,今相去不过数旬,而彼此情文互异。诏旨一出,臣民骇疑。万一因礼仪末节,稍成嫌隙,俾陛下贻讥天下,匪细故也。”时帝亟欲尊所生,而群臣必欲帝母昭圣,相持未决。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内廷,责以离间宫闱,归过于上,下诏狱拷讯。侍郎何孟春、御史萧一中论救,皆不听。御史陈逅、季本,员外郎林应骢继谏,帝愈怒,幷下诏狱,远谪之。帝必欲杀二人,变色谓阁臣蒋冕曰:“此曹诬朕不孝,罪当死。”冕膝行顿首请曰:“陛下方兴尧、舜之治,奈何有杀谏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请,继以泣。乃杖八十,除名为民,两人遂废。廷臣多论荐,不复召。浙为人长者,不欺人,或为人欺亦不校。与明衡皆贫,浙尤甚。乡里利病,必与有司言,虽忤弗顾。家居三十余年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六十五》,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