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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 (弘治壬戌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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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
大明广西按察司佥事
籍贯直隶安庆府太湖县军籍
字号字原朴
出生天顺五年(1461年)十一月初八日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二十日
配偶娶丁氏,封孺人
亲属(子)良材、良机、良桢、良模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易经》)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李淳(1461年—1519年),字原朴(元朴),直隶安庆府太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第二十八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零三名进士[1][2]。授行人司行人,治理鲁王府丧事,并宣布诏书。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选授刑科给事中,奉命查盘陕西延绥宁夏仓库,九年二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调任广西佥事,十四年卒于官,享年五十九。

家族

曾祖李友敬;祖父李德富;父李璋,阴阳正术。母秦氏[3]

参考文献

  • 胡缵宗《奉政大夫广西按察司佥事李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