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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戬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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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戬
大明常德府知府
籍贯 山西太原府忻州
字号 字德仪
出身
  • 成化十年甲午科举人

杨戬(15世纪—16世纪),德仪山西太原府忻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杨戬为诸生时已奋志力学、刚正自持,是成化十年(1474年)癸卯科山西乡试举人,授通政司经历,升秦州知州,为政严明,吏民畏服,人们歌颂他:“得杨公一剖百事了矣。[2]”之后他因不向刘瑾献媚被罢官,刘瑾被诛杀后转为淮安府清军贴堂同知,一如在秦州方正严毅,属下都不敢私谒,四年内清谨如一[1][3]正德五年(1510年)陞常德府知府

引用

  1. ^ 1.0 1.1 光绪《忻州直隶志·卷三十·贤良》:杨戬,字德仪,忻州人,成化甲午举人,初任通政司经厯,升陕西秦州知州、南直淮安府同知、湖广常德府知府,为诸生时奋志力学、刚方自守,居官政尚严明,吏民畏服,在秦州有“彻底澄清”之谣,以不事中人刘瑾罢,瑾诛复官。
  2. ^ 光绪《秦州直隶州新志·卷十一·名宦上》:李宾,盐山人;杨戬,山西忻州人,宏治中皆以举人先后知秦州……戬一于威严、肃然称理,民咸曰:“得杨公一剖百事了矣。”迁江南淮安同知。
  3. ^ 光绪《淮安府志·卷二十七·仕迹》:杨戬,宏治中同知府事,刚方严毅,不敢干以私,在任四年清谨如一。

参考文献

  • 光绪《忻州直隶志》·卷三十·贤良
  • 光绪《秦州直隶州新志》·卷十一·名宦上
  • 光绪《淮安府志》·卷二十七·仕迹
官衔
前任:
李宾
明朝秦州知州
弘治年间
继任:
段绅
前任:
司渊
明朝淮安府清军贴堂同知
弘治年间-正德年间
继任:
魏伦
前任:
冯杰
明朝常德府知府
1510年-1513年
继任:
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