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志宏
营志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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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3届国大代表 | |
任期 1996年5月20日—1999年1月31日 | |
选区 | 侨居国外国民选举区 |
中华民国第4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
选区 | 侨居国外国民选举区 |
新党第9届全国委员会召集人(代理) | |
任期 2001年12月—2002年1月 | |
前任 | 谢启大 |
继任 | 郁慕明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49年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逝世 | 2013年4月29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 (63—64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美国(?-1996年;2002年-2013年) |
政党 | 新党 |
其他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营志宏(英语:Levi Ying,1949年—2013年4月29日),台湾政治人物,生于台北市,曾为新党籍的立法委员,退出政坛后移居美国。
简历
营志宏在1949年生于台北,[1]其后于国立台湾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及在国立政治大学获东亚研究硕士学位。[2]营志宏随后移居美国,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惠提尔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在加州成立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3]
营志宏在返台后,曾任国民大会的国民党籍代表,[4]并在当选后放弃美国国籍以担任该职。[5]1998年,他从侨选选区当选为新党的第4届立法委员。2001年,新党的票数大减,因此未能分配任何侨选议席,营志宏因而结束三年的立法委员任期。[6]
营志宏卸任立法委员后,在妻子维持美国国籍的身份下返回美国生活,并再度归化为美国公民。[5]2013年6月,营志宏于美国加州逝世,享寿64岁。[7]其葬礼于加州惠提尔的玫瑰山纪念公园举行。[8]
学历
经历
- 第四届立法委员,立法院新党党团总召集人,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召集委员
- 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
- 新党全国委员会召集人
- 美国联邦及加州执业律师
- 洛杉矶新党之友会召集人
- 美国南加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首任主席
参考资料
- ^ 作者簡介: 營志宏. Yang-Chih Book Co. [04-05-2017].
- ^ Levi C. Ying (4). 立法院. [04-05-2017].
- ^ Lin, Irene. Divorce law reform urged. 台北时报. 1999-12-29 [12-11-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3).
- ^ Liu, Weiling. Mongolian visitors draw attention to border debate. Taiwan Today. 1997-08-15 [12-11-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3).
- ^ 5.0 5.1 台灣政要放棄美國籍,只是政治遊戲 專家:想恢復並不難. World Journal. 09-12-2011 [10-03-2017]. [失效链接] Alt UR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Hsu, Crystal. Lawmakers agree to take up budget on return to work. 台北时报. 06-12-2001 [12-11-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3).
- ^ 台灣前立法委員、前洛杉磯新黨之友會召集人、全美中華青年聯合會榮譽主席、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首任主席. Chinese Daily. 2013-05-28 [2019-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6) (中文).
- ^ 营志宏病逝 美联盟缅怀. Chinese Daily. 18 May 2013 [10 March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