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姓名
赐姓名,一般可分为赐姓、赐名,或皆有之,如赐降将姓名,又或是赐号。主要是东亚文化圈中君主对臣下的奖励行为。
在中国,从西汉高祖起[注 1],历代君主赐姓名屡见不鲜。与赐姓名相对的惩罚,即“去其姓、改恶姓”,如杨玄感被改姓为枭氏、王皇后被改姓为蟒氏。
在中国
获得赐名者通常是大臣、皇亲,以及皇帝的配偶——皇后、妃嫔。官员之子亦可能因父亲的关系得到君主赐名。明初重臣徐达四子皆是由明太祖赐名[1]。
皇亲之中,皇子、皇女被赐名是常见现象。早夭的皇子、皇女被追封、赐名亦是常例,如明代[注 2]。皇后、妃嫔由于同姓不婚的习俗,通常不会赐国姓,而是赐以其他姓氏[注 3]。亦有妃嫔、皇女(公主)被赐别号的事例[注 4]。
大臣所赐姓氏以君主所姓的“国姓”最为常见。如南北朝的北魏君主为拓拔氏鲜卑人,因此赐汉臣鲜卑姓氏。到唐朝时,皇帝通常赐李姓给非汉族的大臣,同时赐姓且赐名者亦有,如沙陀将领朱邪赤心,赐姓名为李国昌。亦有赐他姓者,如明朝宦官马三宝因在“燕京郑村坝”(今北京朝阳区东坝地区)立下战功,故赐名为“郑和”。亦有仅赐名者,如明朝的胡广与胡德盛被赐名为胡靖,姚道衍被赐名为姚广孝等。
在日本
日本皇族,并无姓氏;而皇族公子王孙因为各种原因被取消皇籍,被称为“臣籍降下”(现行日本宪法施行后则称为“皇籍离脱”),此时便会赐予一个姓氏。平安时代,皇族人数太多,皇宫财政甚窘;天皇唯有将血缘疏远或者较不受宠的皇室子弟赐姓并降为臣民,让他们自力更生,以维系宫内财政。这些成为臣民的公子王孙多半成为武士,如平氏与源氏。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后,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1947年,因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指示,伏见宫、闲院宫、山阶宫、北白川宫、梨本宫、久迩宫、贺阳宫、东伏见宫、朝香宫、东久迩宫、竹田宫等宗室子弟皆被赐姓,脱离皇族降为平民,以宫名为新的苗字(即姓氏);比如伏见宫第26代当主伏见宫博明王脱离皇室后赐姓“伏见”,称作“伏见博明”。明治维新后,内亲王、女王在下嫁平民后也会脱离皇族(臣籍降嫁)而改姓为其丈夫的姓氏,比如最近一位是2021年秋篠宫文仁亲王的长女小室真子(赐姓前被称为真子内亲王),但注意这严格来说并不算赐姓,而是根据日本民法夫妻必须同姓的规则而做的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