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姓名
赐姓名,一般可分为赐姓、赐名,或皆有之,如赐降将姓名,又或是赐号。主要是东亚文化圈中君主对臣下的奖励行为。
在中国,从西汉高祖起[註 1],历代君主赐姓名屡见不鲜。与赐姓名相对的惩罚,即「去其姓、改恶姓」,如杨玄感被改姓为枭氏、王皇后被改姓为蟒氏。
在中国
获得赐名者通常是大臣、皇亲,以及皇帝的配偶——皇后、妃嬪。官员之子亦可能因父亲的关系得到君主赐名。明初重臣徐达四子皆是由明太祖赐名[1]。
皇亲之中,皇子、皇女被赐名是常见现象。早夭的皇子、皇女被追封、赐名亦是常例,如明代[註 2]。皇后、妃嫔由于同姓不婚的习俗,通常不会赐国姓,而是赐以其他姓氏[註 3]。亦有妃嫔、皇女(公主)被赐別号的事例[註 4]。
大臣所赐姓氏以君主所姓的“国姓”最为常见。如南北朝的北魏君主为拓拔氏鲜卑人,因此赐汉臣鲜卑姓氏。到唐朝时,皇帝通常赐李姓给非汉族的大臣,同時賜姓且賜名者亦有,如沙陀將領朱邪赤心,賜姓名為李國昌。亦有賜他姓者,如明朝宦官馬三寶因在「燕京鄭村壩」(今北京朝陽區东坝地区)立下戰功,故賜名為「鄭和」。亦有僅賜名者,如明朝的胡廣與胡德盛被賜名為胡靖,姚道衍被賜名為姚廣孝等。
在日本
日本皇族,並無姓氏;而皇族公子王孫因為各種原因被取消皇籍,被稱為“臣籍降下”(現行日本憲法施行後則稱為“皇籍離脫”),此時便會賜予一個姓氏。平安時代,皇族人數太多,皇宮財政甚窘;天皇唯有將血緣疏遠或者較不受寵的皇室子弟赐姓並降為臣民,讓他們自力更生,以維繫宮內財政。這些成為臣民的公子王孫多半成為武士,如平氏與源氏。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後,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1947年,因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指示,伏見宮、閑院宮、山階宮、北白川宮、梨本宮、久邇宮、賀陽宮、東伏見宮、朝香宮、東久邇宮、竹田宮等宗室子弟皆被賜姓,脫離皇族降為平民,以宮名為新的苗字(即姓氏);比如伏見宮第26代當主伏見宮博明王脫離皇室後赐姓“伏見”,稱作「伏見博明」。明治維新後,內親王、女王在下嫁平民後也會脫離皇族(臣籍降嫁)而改姓為其丈夫的姓氏,比如最近一位是2021年秋篠宮文仁親王的長女小室真子(賜姓前被稱為真子內親王),但注意這嚴格來說並不算賜姓,而是根據日本民法夫妻必須同姓的規則而做的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