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舜(1878年12月1日—1962年3月7日),字杏骢,号继训,笔名狷庵,湖南省长沙县人,光绪三十年进士。
求实书院肄业,1903年癸卯科举人,光绪三十年,会试第40名;殿试登进士二甲74名,后授以主事分部学习。历任户部福建司主事、出使俄国参赞、度支部军饷司司长、统计处帮办。人民国后,曾任财政部湖南印花税处处长。未几即退职家居,不复与闻时政,惟以读书课子、卖文鬻字自娱。抗日战争期间,1938年长沙大火,殃及住宅,书籍字画、服饰家具概付灰烬。既而徙居长沙北乡荷花园,又值日寇四次犯湘,频遭劫难,家产损失几尽。1950年长沙土改时,带头将稍存田亩献交农会,获乡里开明士绅之称。旋被聘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1951年为生计到京寄居其女婿家。1952年6月被聘任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962年3月7日病故,终年84岁。陈继舜著有《狷庵文草》十二卷、《狷庵诗草》十二卷、《俄游日札》一卷。
参考文献
- ^ 中央文史研究馆编.《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传略》.中华书局,2001年09月第1版.第96页
- 《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卷2920)
- 《清光绪实录》(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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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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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2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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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15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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