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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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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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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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府保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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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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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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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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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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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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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胡氏(赠孺人),継娶孙氏、郑氏(封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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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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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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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炳衡(1572年—?年),号𣏞漱,陕西省延安府保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辛卯陕西乡试三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进士。礼部观政,三十九年授山西襄垣县知县,四十四年丙辰留部,授刑部云南司主事。崇祯四年(1631年)任开州知州。
家族
曾祖韩玘,祖韩一德,父韩柏,母牛氏(赠孺人)。永感下。子璜齐;桞齐;张齐;岳齐[1]。
参考资料
-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匠籍,治《易经》,年三十九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九名进士。辛未十二月二十四日生,行一,曾祖韩玘,知县;祖韩一德,寿官;父韩柏,教谕赠文林郎知县;母牛氏(赠孺人)。永感下,妻胡氏(赠孺人)继妻孙氏;郑氏(封孺人);弟炳衟(廪生),子璜齐;桞齐;张齐;岳齐。由学生中式辛卯乡试三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四十八名。授礼部观政辛亥授山西襄垣县知县,丙辰留部授刑部云南司主事。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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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宏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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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开州知州 1631年-16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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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王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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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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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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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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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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