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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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作为生者传记条目,部分杂志报导的当事人与另一位艺人(吴卓羲)之间的是是非非应否记载在这条目呢?而且,两位当事人都曾多次作出否认,报导捏造好真人真事也好,都没有记载在维基百科的需要吧?


朱大
批帝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16 (UTC)

反正是部分偏激粉丝所为而已。People91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5:35 (UTC)[回复]

吴卓羲的恩恩怨怨,有参考来源也不够中立,原因是参考来源明显是八卦杂志,而且内文根本没有“吴卓羲背后指使”的实质证据,总不能“粉丝行为偶像埋单”到这地步吧?


朱大
批帝

2011年10月17日 (一) 05:36 (UTC)

我认同,部分参考来源只是八卦杂志的内容,还有一句“幕后人员透露”,根本不宜写入维基百科,反而适合写在网络大典那边,可是你删一次就有人加入一次,最后仍然在维基出现。我没有特别喜欢的小生,只是留意到他们把所有无线小生都视为敌人了。People91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7:10 (UTC)[回复]


(-)反对因维基百料是可以纪录报章及杂志的援引来源,而且这是有关陈展鹏突然火速上位的报导是有需要加,有援引来源无论正面及负面都应记录。不是由你个人感观不喜欢,就说成是捏造报导不能记录。如你坚持要在陈展鹏内不能加援引来源,就先要求维基百料改制,所有有关艺人的报章及杂志援引来源,都不能纪录在维基百料内。另外 People91,请不要按个人判断是粉丝所为,都有不少是观众不满。Wukiwriter (留言) 2011年10月30日 (日) 16:42 (UTC)[回复]

Chok气一族

请求已处理

请改如下:

Chok气一族

  • 即将拍摄 → 拍摄中
  • 角色:巫雅历

谢谢 --小镜子~(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14:27 (UTC)[回复]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9日 (五) 06:20 (UTC)[回复]

保护模板

请求已处理

请管理员补上相关模板,以提醒编者条目已获保护。-Liflon 2012年2月27日 (一) 16:05 (UTC)[回复]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9日 (五) 06:20 (UTC)[回复]

编辑请求

{{Editprotected}} 天眼为两大男主之一

天眼为两大男主之一 --Cathysdream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13:57 (UTC)[回复]

不知所云。--Jimmy Xu 2016年10月3日 (一) 03:29 (UTC)[回复]


细项

综艺节目(亚洲电视

综艺节目(无线电视

“衣着口味”似未达到收录的重要性

@58.176.77.189 您最近一天添加的关于本页描述人物的衣着口味方面的内容似未达到一个百科全书需要收录的重要程度,尤其达不到收录在引言的重要程度。一天内已经有三名用户(包换本人)对该内容进行回退,都被您反回退,使页面进入编辑战。请考虑他人意见,如有需要请对存在争议的内容进行说明。谢谢! --Luminoxius留言2021年7月8日 (四) 04:36 (UTC)[回复]

  • 同意:应该从引言中移除,包括不小心驾驶罪,引言的内容应该以艺人大致发展路程和获得的重要成就为主,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连放在条目中都觉得多余,但考虑到某些用户以有来源为理由,勉强保留,但不能放在引言。Sammypan留言2021年7月12日 (一) 22:33 (UTC)[回复]
  • “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连放在条目中都觉得多余”其实网上搜寻陈展鹏衣着已有很多相关资料,你一厢情愿认为的鸡毛蒜皮、多余是如何认为? 以往有不同ip是连条目中整个章节也删除,如有来源是绝对而非勉强保留。Iamasuperstar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04:04 (UTC)[回复]
根据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序言章节在条目中主要有两个作用:介绍条目的主题、概括条目的重点。"穿衣和小过既非本条目主题,亦非重点,不应出现在引言。相反获得“最喜爱TVB男主角”等突出成就则值得在引言中提及。--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22:32 (UTC)[回复]
根据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序言章节:他穿衣风格经常被传媒报导,达乎重点甚至突出成就。Iamasuperstar留言2021年8月15日 (日) 12:38 (UTC)[回复]
条目是关于一位“男演员及男歌手”,主题应围绕其演艺、歌唱事业及成就,而重点则是这些成就中特别突出者。穿衣风格不出众和不小心驾驶均不符合以上所述。这些细节被报道是因为其演艺、歌唱事业达致的知名度,而非细节本身很重要。--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5日 (日) 20:05 (UTC)[回复]
这视乎传媒是否长年累月经常报道,“这些细节被报道是因为其演艺、歌唱事业达致的知名度”我绝不认同。亚视时期已开始有报道。Iamasuperstar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04:15 (UTC)[回复]
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并没有提及“视乎传媒是否长年累月经常报道”这个标准。艺人的很多事情(譬如绯闻)都可能不重要但因为艺人的知名度而被长时间重复报道,可是这些报道只是更突出了艺人的知名度,而非这些事情本身重要。在本讨论中,该艺人的穿衣风格和犯规行为并非在七百万港人中显得特别出众而被报道,而是因为艺人关注度高而被报道。--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并没有不准提及“该艺人的穿衣风格和犯规行为”Iamasuperstar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11:34 (UTC)[回复]
是否在特定章节记述某些内容应视乎内容是否符合记述的标准。对序言,标准为“介绍条目的主题、概括条目的重点”。上面的讨论可见穿衣和小过并非艺人受关注的原因,故不符合在序言的记述标准。若以“不禁止”为标准,那么这些格式指引的制定就没有任何意义了。--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16:12 (UTC)[回复]

长年累月报道已证明穿衣和小过是这艺人受关注的原因。Iamasuperstar留言2021年8月18日 (三) 12:09 (UTC)[回复]

由于Iamasuperstar把“长年累月报道已证明穿衣和小过是这艺人受关注的原因”这种私以为没有逻辑的论断都搬出来了,本人相信在这里与之讨论已失去意义,故放弃浪费时间继续讨论。但这并不表示本人同意其观点,欢迎其他用户加入讨论。特此说明。--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30日 (一) 03: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