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台北市历史
台北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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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历史(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92,689字节)
- 投票期: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 至 2014年11月10日 (一) 13:41 (UTC)
- 提名类别:特色条目复审
- 说明:内文许多段落没有脚注,如“十三行文化通常可依照发展时程,再区分为早、晚两时期。其中早期年代距今2000年至1000年前间,晚期年代则距今1000年前之内。晚期的十三行文化甚至可视为平埔族凯达格兰族。而除渔猎与精致农业外,该遗址发现了可用来纺织的陶纺轮,证明十三行人应会利用简单工具来制作衣服。另外,十三行人住的“干栏屋”则与台湾平埔族与原住民部落的建筑十分相似。[来源请求]”“大部分学者根据晚期十三行文化的特征,推断该文化为平埔族的活动纪录。虽说没有文字记载可供佐证,但是大致可以确定的是在公元17世纪的台北市,多数已从湖泊变成了以平原为主的湿地,而在此湿地捕鱼、狩猎,山田烧垦式农作的住民即为平埔族,而居住在台北市的平埔族,一般则又被称为凯达格兰族。[来源请求]”“因凯达格兰族汉化极早,因此相关文献纪录不多。就现有资料显示:该族与其他平埔各族同为母系社会,从婚姻与财产制度中可显而易见—男性必须入赘,家产也由女性继承,这与汉人文化有极大的差异,此差异迄今仍存于台北某地区。除这,今台北市许多地名为凯达格兰族社名音译而成。例如:大龙峒、北投、唭哩岸等等。而这些平埔族社群,最为活跃的有圭武卒社与大浪泵社。[来源请求]”“除了圭武卒外,台北市内较大的凯达格兰族社尚有大浪泵(Paronpon)社,活动范围则约为现今台北市的大龙峒与圆山一带,实际上,台北市的大同区、大龙峒以及圆山的旧名—大龙峒山,皆源自大浪泵社的闽南语音译。迄今Paronpon仍是台北市大龙街的音译名称(Paronpon St.)。[来源请求]”“1740年,继泉州人之后,同样来自福建的漳州府人,首次大举移民至台湾,代表人物为郭锡瑠。在他的领导之下,漳州人首度进驻台北松山一带,并从新店青潭溪兴建可供灌溉景美、公馆,甚至松山的瑠公圳。由于瑠公圳的成功开凿,让漳州人的开垦速度加快不少。这阶段,除了水利之便造成的移民与开发外,台北市地区尚有1741年何士兰的开垦内湖、士林,1742年-1749年间泉州人开垦木栅与客家人的持续开垦拳山。这数波移民潮除了引发不少蕃汉冲突,也促成大量汉人与平埔族女子通婚,进而间接加速平埔族的汉化。这项汉化趋势,于1765年设立理番同知官衔后最为显著,在鼓励原住民汉化的政策下,一年内包含台北在内的台湾汉化熟蕃所属平埔族达93社,归化称臣的生番二百数十社。政策推行下的蕃汉融合,宣告了平埔族势力的消退,而许多平埔族人也被汉化,开始以汉人自居,使用汉姓,讲起闽南语。[来源请求]”“此阶段台北持续繁荣,各项建设也朝向现代都会的发展。不过因为人口增长超乎预期,加上经建建设失之妥当,交通、环保、卫生等建设不敷使用,因此1970年代末,台北市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各种社会问题。[来源请求]”第23号脚注“淡水厅志”不知道是什么,第12和13又是完全相同的,语言标签时有时无,网址来源缺乏应有信息。—7(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
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充实,可以再增多故宫介绍。--Deepsea887(留言)Playing the happiest 2014年10月29日 (三) 05:28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已经算是很充足了,不可能做到每条文字都有来源吧。要这样吹毛求疵,现存大多特色条目都要重审了。风鸣(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08:49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1.为了版面美观,当初写是一段落的多处来源统列于段落末端,并非撤特人所谓来源不足。2.尊重每个人的投票所附意见,但是下面编者朋友“文不对题”意见,我不赞同。若可以,请举例这条目,哪段落脱离了台北人文历史,以便条目改善。3.中文原创条目,在编排上文字重量与编排(例如上述所提,来源注解影响版面整体性等)等其他,无法与以英文特色条目所制定标准类比,造成翻译条目占特选优势,以致特色条目快造成台风特区了,请各位伙伴重视。4.喜见中国维基读者人数及比例双双爆增,但是两岸差异造成的增删内容困难,让中国读者宁撤旧特,不改善,宁挂模版,不添字,个人认为并非好事情。5.撤特前先以主观意见挂上来源不足模板,多少影响投票者意向,如果可以,我想先撤模板为宜。--Winertai(留言) 2014年11月1日 (六) 00:27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不一定每句有来源。--寝食难安仙度拉(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06:01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全面修订文句,并增补图文与来源,符合特色条目标准。这类具汇整性质的长条目,许多内容都可参见其他条目连结,细节或出处未必完整收录于此,但应非大碍。--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06:56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条目已有改善。Queensroad(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07:36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充足、语句顺畅,参考资料足以支撑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脚,以yesFA票作奖励。—ArikamaI 堕落者的复仇(谢绝废话|全面战争) 2014年11月06日 (四) 06:11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条目内文充实,字句来源亦明确,可以做为其他历史类条目的参考编辑方向,故作为特色条目名符其实。AFHCO.AlanLin(留言) 2014年11月6日 (四) 10:49 (UTC)A900040a900040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全面,参考充分。但若能增加“台北地区首长名衔”和“战后发展”两节内容就更好。--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4年11月7日 (五) 14:49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尚可接受,但有来源分布不均的情形。--南风先生(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7:22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多样,介绍详尽,不失为佳作。Qqqyyy(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9:35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补充来源。建议创建新条目新竹市历史、嘉义市历史等等。--老陈(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00:56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的确原条目内容需要在空间解严及台湾民主化的意义上做扩充,现已扩充[1]后无撤FA的必要。--❦‽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1月8日 (六) 09:23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丰富详细,引用充分。Mapayna(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22:41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文与来源均已补足,认为改善后依然达标。--Farry104uck(留言) 2014年11月10日(一) 08:12 (UTC)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7(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1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明显不足。BlackM03(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13:23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不足。--Fxqf(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9:25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来源、内容、真的不怎么充足....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5:02 (UTC)
中立
-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 (=)中立:我认为有点吹毛求疵(某些部分是真的没来源地太夸张了)但特色条目来源是基本,所以投下“中立”。Shinningyu55688(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15:40 (UTC)
- (=)中立:参考来源格式有点凌乱,内容部分我觉得还可以,不过还是有几个小段落没有标来源。--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11月8日 (六) 13:26 (UTC)
意见
- 居然还多了莫名其妙的一段“见证台湾民主化的场域”,哈哈哈哈哈哈,把“特色条目”当成一种资格,一种荣誉,让这样的条目内容成为维基百科的最高标准,点开别的条目来找来源这种明目张胆的自我参照,还真好意思。今天在此立下这4个字:丢人现眼。--7(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07:09 (UTC)
- @Jarodalien:来一点正能量吧:[2]。--❦‽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1月8日 (六) 10:30 (UTC)
- 喔。没人说你不能改吧,只会批评,丢人现眼。应当做的第一件事是把你认为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部分“编辑”完善,使其迈向完美条目。[来源请求]?那你为何不去找呢?我相信区区几个来源不足难不倒您,也可以考虑在互助客栈讨论呀,既已花费时间点出你认为疑虑的部分,应该是按下编辑解决问题,让它成为更好的条目,除非问题多到一时无法完成,否则不该来这重审。不过您可能无法理解我说的话就是了。最后送您两句话:1.不是你的看法才是看法 2.请不要过度膨胀自我。--南风先生(留言) 2014年11月9日 (日) 13:55 (UTC)
- 我觉得你同样也“无法理解”我说的话,你似乎觉得所谓的优特是一种资格和荣誉,而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只要有不符合优特的问题就有必要重审,不应该让任何不符合标准的来强加一个标签,宁可维基百科没有一个优特,也不能够莫视标准,选上的条目就特别优待,没选上的第一次选的时候才认真把关,那就是丢人现眼。重审是手段,许多条目挂模板挂上几年都没人理睬,到重审了一堆人跳出来丢人现眼了。这次重审换来的许多所谓“改善”也同样丢人现眼,条目已经有更名“台北政治”的良好趋势。另外,什么“应当做的第一件事”,这话完全可以对任何反对票说,不如提议取消反对票、取消重审制更彻底,或者干脆规定他人没有改善就不能提意见提重审。同样是提个意见,你要觉得谁说什么自己的看法才是看法,那都是你自己的事。--7(留言) 2014年11月10日 (一) 10:22 (UTC)
结果
- 反对撤销:15票
- 支持撤销:4票
- 无效票:1票
- 结果: 维持
- 核对者:119.132.208.94(留言) 2014年11月10日 (一) 13: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