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元烨
于元烨(?—1650年11月28日(永历四年十一月乙卯)[1]),字暗然,兖州府东阿县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于元烨是大学士于慎行的从孙,曾任中书舍人、历常州通判、刑部员外郎、郎中。之后外任黎平知府,驾驭当地横行不法的武官;累迁长沙佥事、下湖南参政、湖广右布政使,期间为政保持大体,不渴求声誉,关怀当地人民。永历帝即位,他升任太常卿、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调往工部监督钱法。很快他在全州迎接永历帝,再陞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总督两广,掌管刑部和工部。郝永忠部队来到,他请求瞿式耜不要开城接纳部队,未得允许;其后改管刑部,摄任户部,被弹劾辞官[2]。
永历三年(1649年)九月,朝廷起用于元烨总督云南,很快改为总督楚豫,兼巡抚汉黄。次年(1650年)王化澄与张同敞不合,移他任兵部、左都御史,总督广西、湖广,赐尚方剑方便行事,驻在新宁。楚地沦陷,吴其靁上表专任张同敞,于是永历帝罢免于元烨;胡一青上疏留任,他改为总督广西,与瞿式耜不和。云南将领赵应选势力强大,他打算巴结以自助;有一名少女曾许配给王永祚的儿子,元烨将他改嫁为给赵应选的儿子,结果令赵应选、王永祚不和睦,部将离心。同年十一月,清兵逼进桂林,他在灵川自刎而死;妻子贾氏及女儿上吊自杀,通判刘秉中也被杀。于元烨机警擅长应变,能联络各勋镇,但个性儿戏不能秉正,被时人看轻。南明朝廷得知他自杀,追谥忠愍,赠刘秉中为光禄少卿[3][1]。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本纪第三》:(永历四年十一月)乙卯,遂陷桂林,临桂伯瞿式耜、总督张同敞陷清兵;靖江王亨歅薨;尚书于元烨、侍郎丁朝栋、江振鹏,巡抚许启洪,将军李当瑞,总兵胡祖虞、羊明节等死之……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传第三十六》:于元烨,字暗然,东阿人。大学士慎行从孙。任中书舍人,历常州通判、刑部员外郎、郎中。出为黎平知府,武弁不法,驾驭有方。累迁长沙佥事、下湖南参政、湖广右布政使。为政持大体,不市声誉,所至民怀。昭宗立,擢太常卿、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调工部督钱法。迎扈全州,升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总督两广,掌刑、工两部。郝永忠兵至,请瞿式耜闭城勿纳,不许。改刑部,摄户部,被劾去。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传第三十六》:永历三年九月,起总督云南,寻改楚豫,兼巡抚汉黄。四年,王化澄憾张同敞,遽移元烨兵部、左都御史,总督广西湖广,赐尚方剑便宜行事,驻新宁。楚地陷,吴其靁请专任同敞,上命罢元烨。胡一青复疏留,改督广西,颇与式耜相忤。滇将赵应选方强,元烨欲结以自助。有少女许字王永祚之子矣,乃改嫁为应选子妇,繇是应选、永祚不睦,诸将心益离。十一月,清兵逼桂林,至灵川,自刎死。妻贾及女自经死。通判刘秉中亦死。元烨机变善肆应,能联络勋镇,顾狡狯不能持正,论者少之。事闻,谧元烨忠愍,赠秉中光禄少卿。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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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盛浓 |
南明两广总督 1647年 |
继任: 陈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