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 (长江支队)
李岳(1904年10月—1963年2月27日),原名李玉春,男,河南济源人,中国共产党早期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2]
生平
李岳于1938年6月参加中共抗日活动,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工作于晋豫边区八路军抗日游击队。1942年底任沁水县公安局局长,1944年初任王屋县[注 1]公安局局长,1947年任济源县武装委员会主任。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李岳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江支队,南下抵达福建后,担任霞浦县武委会主任,1952年3月继赵守训代理霞浦县县长,8月转正,并接任霞浦县委书记和县人大常委会主席。1954年11月,调任中共福安地委农工部部长,后任专区行署副专员。1957年5月,李岳复任霞浦县委书记。1960年2月,升任福建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63年2月27日,李岳因胃癌逝世,享年59岁。
身后
注释
- ^ 民国32年(1943年)划出济源县西部置王屋县,1947年7月撤销王屋县,将王屋县的一、三区划归济源。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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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守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霞浦县人民政府县长(代理) 1952年3月-1952年8月 |
继任: 自己 (转正) |
前任: 自己 (代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霞浦县人民政府县长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
继任: 乔坦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王安珍 |
中共霞浦县委书记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
继任: 乔坦 |
前任: 尹正 |
中共霞浦县委 书记处第一书记 1957年5月-1960年2月 |
继任: 秦光 |